西安禁电摩 市民自觉“跟我无关”
西安市民刘先生一直骑自行车上班,但自从公司搬家后,骑车就太远了,于是花了1000元购买了辆二手的电动车,人力改电动,相比自行车的速度,电动车骑起来轻松自在。然而他并不清楚自己骑的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只是自认为“这是一辆拥有电动摩托车外形的电动车。”
近日“西安禁电摩”问题成为西安百万车主热议话题,而绝大多数车主,都跟刘先生一样,只知道自己骑的叫电动车,但具体到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的层面上,就搞不清了。
△ 看图区分电动车(图/严建设)
我们此次并不去评价“西安禁电摩”这件事是否合理,也不是去分析“禁电摩”后对各种人群的影响(比如说农民工、装修工人等),只是先帮助大家,清晰地区分一下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骑的到底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
6月19日,媒体报道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一事。
草案中第九条规定:
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严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消息一出,百万车主哗然,几千块钱买的车,你一句话就不让出门了?
△ 电动车已成重要交通工具
6月20日,交警部门通过媒体强调,要被禁掉的是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这和市民生活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只要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就完全可以享受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你以为你以为的其实不是你以为的,电动摩托车和市民平时用的电动自行车不是一回事。
这个解释,一下就缓和了尴尬的气氛。
可是,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了?你骑的真的是电动自行车,而不是电动摩托车吗?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没搞清楚。
电自 电摩 傻傻分不清楚
要搞清上面的问题,就要把我们日常所说的电动车的概念做拆分,搞清楚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轻便摩托车之间的区别。(注:下面说的全是两轮车,不涉及三轮或四轮车)
△ 以上手绘图由BB老师友情制作
电动自行车——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设计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40公斤。
3.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4.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 一看就是电动自行车
2015年,国家相关部门曾提出过修改意见,比如“最大时速不大于25km/h、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电动机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等,但意见提出了,一直没有下文。
2017年2月10日,国家标准委正式下达修订计划,项目周期:24个月。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最新国家标准会在2019年正式发布,在此之前,还是按上面的来。
电动轻便摩托车——
根据国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标准,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摩托车:
1、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 km/h且不大于50 km/h。
2、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 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 km/h。
电动摩托车——
根据国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标准,电动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两轮和三轮:
1、电动两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两轮摩托车。
2、电动三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 kg的三轮摩托车。
大家可以自己对照一下自己的爱车,到底是自行车还是摩托车。
西安街头电动自行车调查 超9成电动车在“禁摩”范围内
不知道对照的结果如何。但研究完这些,笔者就特别想知道西安街头川流不息的电动车们,到底是几多算自行车,几多算摩托车。
△ 刘先生提供的街头视频
判断的依据很简单,在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标准里有这么一条: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显而易见,电动自行车,一定得有一副脚蹬子,要不然咋脚踏骑行?
总不能让人两只脚一左一右撑着地往前蹭吧,划旱船呢?这样不可能半小时蹭出7公里!
很快,街头数据出炉:在青龙寺和西影路路口,10分钟过去137辆电动,只有12辆有脚蹬子的,剩下都是踏板车。
总结一下,在此次调查中,8.76%的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换句话说,91.24%的电动车,要么是电动摩托车,要么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当然,如果以“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 km/h”的标准来参考,这91.24%的电动车里,应该大部分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能开过50公里时速的电动车,我印象中不是很常见。
但不管是啥类型,这91.24%的电动车应该都在此次西安“三环内禁电摩”的范围内。
不知道交警方面是否掌握这种西安电动自行车比例的数据。虽然老刘此次的调查的样本数量还不大,结果当然不会很准确,但西安街头的电动车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占大多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看来,警方在6月20日做出的“将要被禁的车辆与市民生活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的澄清,是缓和了尴尬,还是更尴尬了?
此外,虽然不忍在不幸躺枪的车主伤口上撒盐,但还是有必要说一下,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也就是说,车主应按机动车管理规定登记注册,购买强制保险,驾驶人应取得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相关部门现在最应该干的是:明确概念
记者在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交谈时发现,对电动自行车还可以实行改装,改装后时速甚至能达到70公里。
这就引出了今天最后要说的,车主没搞清自己骑的到底是什么车,一方面在于以为电动车就是电动车,谁知道还会分得那么细,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售市场的混乱。
仅以线上销售举例,在淘宝中按“电动车”搜索,能出来一大堆结果,随便点开一个,是这样写的:
“***电动车电瓶车***电动自行车72v女士代步电动车60v踏板车”,这标题里有“电瓶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踏板车”,所以这到底是一辆什么车?
从卖家给出的数据看,72V、60V、1200W的参数,远远超出48V和240W的官方强制标准,可普通消费者哪搞得清这些。
京东上也一样,随便点开一个,显示的是电动车、踏板车、小型电瓶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72V的各种类型,同样概念混乱。
在消费者购买环节,店家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些概念就进行了充分的混淆,千言万语给消费者汇成了一个概念——电动车。
另一家店中的产品介绍,时速34公里,已明显不是电动自行车的范畴。
市场的混乱还体现在产品设计端,客观而言,按照现在的城市节奏,时速20公里的标准的确有些低了。为了迎合用户需求,很多厂家在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层面就开始超标,输出功率也加大,这个市场从一开始就变得秩序缺失。
官方给出的说法是“普通市民日常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受影响”,但从上面这个层面看,西安市面上很可能就没有一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所以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与其硬性地搞禁行,不如从销售端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信息公示,引导用户知道行业标准,并且能买到一辆不被禁行的电动车,这才是政府最应该做的事。
△ 毕竟很多人出行都靠电动车(图/西部网)
具体到西安市交警部门,此次禁行的核心是:需要尽快告知公众,此次禁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是什么。如果真的是80%以上的电动车不能进三环,那事情就大条了,到时候制度出来了,又执行不下去,啪啪打脸。
最后,感谢市民刘先生的友情支援,特意展示一下他那辆价值千元、买了没多久就要被禁行的二手电驴,以兹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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