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里,我朗读并解析了欧亨利的英文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的第一部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点击这里查看。在这篇小说解析的Part 1最后一段里有这么几句话:“她猛地披上那件老旧的棕褐色夹克。戴上那件老旧的棕褐色帽子。甩开裙子,眼睛里仍然噙着闪亮的泪水,她冲出大门、跑下楼梯、来到了街上。”,英文原文是这样的:
“On went her old brown jacket; on went her old brown hat. With a whirl of skirts and with the brilliant sparkle still in her eyes, she fluttered out the door and down the stairs to the street.”
女主人公Della的一系列举动在汉语里对应了三个不同的动词,“冲出”,“跑下”以及“来到”,而对应英语原文可以发现,这三个动作是通过“out”,“down”以及“to”这三个介词来实现的。英语里的介词拼写简单,然而“人小鬼大”,不论是在语法功能(grammatically)上,还是在意义(semantically,比如上面的这个例子)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英语里介词叫做“preposition”,这里“pre-”是前缀表示“在前”,而“position”指的是“放置”,也就是放在前面的词。说实话我一直不太清楚汉语里介词的“介”是“介绍”的“介”还是“媒介”的“介”,我猜测是前者。在英语国家里有一条所谓的不成文的“规矩”:一个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因为介词是放在前面的preposition啊,所以放在句子的尾巴上成何体统?),然而这其实只是来自拉丁语的一个规则,所以在口语中,介词结尾的现象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问句当中。比如:
What are you waiting for?
Where are you from?
This is the lady I told you about.
甚至有人专门写了这样一句话来调侃坚持“介词不能放在末尾”规则的人:
You know, you can’t end a sentence with “with”.
当然,在书面英语里,尤其是在定语从句中,介词一般会和先行词结合,从而避免了放在末尾的可能性,比如:
He loved music to which he had devoted his whole life.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先行词是“that”,那么介词需要老老实实的呆在句尾,比如:
I found the product that you talked about.
在以后的文章里,我会逐步展开对介词的介绍,敬请关注。在结束本文之前,给大家一个小quiz:下图是澳大利亚的麦当劳给出的一个促销广告,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不是in Maccas,而是on Maccas呢?
注:Maccas=Macca’s,是澳洲人对麦当劳(McDonald’s)的亲切叫法。
答案:这里涉及到on在字典里的第22个意思:“paid for by, especially as a treat or gift",比如:
Dinner is on me.
在去饭店吃饭的话,如果饮料是免费的,可以说:
The beverage is on the house.
那么在上面麦当劳的这个广告里,就是说如果你买一个汉堡包,那么一个大杯圣代(large sundae)的费用就“落在麦当劳的头上”,也就是On Maccas,所以是免费的。其实就是买汉堡赠大杯圣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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