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违规的合同,损害国家与集体的利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因此阴阳合同如果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对当事人双方无约束力。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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