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路和方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问)(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路和方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问)(2)

1.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综合治理的主体方面,明确了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团体,而是全党动手,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来说,要充分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来整治社会治安。第三,就通过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不但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改造犯罪,挽救失足者,控制和减少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争取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打击”的含义是什么?

答:“打击”是整治、惩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工作,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防范”的含义是什么?

答:“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包括调解、内保、治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主要措施有人防、物防、技防三大措施。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教育”包含哪些方面?

答:“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主要是指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发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和吸毒解戒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荐帮教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管理”工作有哪些?

答:“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问题,建设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管理、房屋出租户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文化市场和出版物的管理、娱乐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等部门的集贸市场管理和金库、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的管理。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建设”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答:“建设”是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这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组织建设包括乡镇(街道)党政组织、治安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等建设,解决有人办事、有人抓综合治理工作的问题;制度建设包括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领导责任制度、治安防范制度等建设。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改造”工作有哪些?

答:“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劳改、劳教场所对犯罪、违法人员进行的改造工作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多种形式的安置就业帮教工作。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①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②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③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三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13.什么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核心?

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

1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基本涵义是什么?

答:其基本涵义是要求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的主管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全责。

15.“属地管理”原则的涵义是什么?

答:是指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服从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在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统一领导,主管部部要积极配合地方党政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综治工作。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

17.什么部门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

答: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18.为什么说:“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

答:社会治安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维护社会治安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社会治安的好坏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维护社会治安既是每个公民的愿望和要求,又是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行动;社会治安问题是诸多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要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和全体公民齐抓共管、共同参与。

19.公民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答:一是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二是要帮助他人遵纪守法;三是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0.什么是公民道德建设十要十不要?

答:一是要遵纪守法,不要违法乱纪;二是要崇尚科学,不要相信邪教;三是要彼此谦让,不要斤斤计较;四是要邻里和睦,不要针锋相对;五是要艰苦创业,不要好逸恶劳;六是要尊老爱幼,不要恃强凌弱;七是要礼貌待人,不要横行霸道;八是要团结群众,不要惟我独尊;九是要男女平等,不要重男轻女;十是要文明饮酒,不要酗酒闹事。

2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2.社会公德规范有哪些?

答: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23.职业道德规范有哪些?

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24.家庭美德规范有哪些?

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25.“三禁一反”内容是什么?

答:禁毒、禁赌博、禁酗酒、严禁盗卖油气产品。

26.油田公司“禁酒令”四个“一律禁止”内容是什么?

答:(一)工作时间一律禁止饮酒;

(二)工作场所一律禁止饮酒;

(三)生产区域一律禁止饮酒;

(四)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律禁止酗酒。

27.油田公司“禁酒令”“五个必查”内容是什么?

答:(一)领导班子责任必查;

(二)带班领导责任必查;

(三)组织者责任必查;

(四)参与者责任必查;

(五)肇事者责任必查。

28.油田公司严格落实反内盗属地管理责任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反内盗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负主责,分管业务同志为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反内盗责任区,承担责任区和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反内盗工作责任,每半年向单位党委报告责任区反内盗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9.油田公司对反内盗“三个零容忍”内容是什么?

答:一要对“内盗”行为“零容忍”;

二要对管理责任不落实“零容忍”;

三要对执纪问责不落实“零容忍”。

30.油田公司反内盗“三不”机制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答:优先建设“不能盗”的治安防范机制筑牢根基、同步推进“不敢盗”的打击惩治机制形成震慑、常态化推进“不想盗”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源头治理。

31.油田公司反内盗“三个严管”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要严管员工队伍;

二要严管生产各环节;

三要严管承包商。

32.油田公司反内盗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以“严惩治、强管理、固根基、树正气”为目标,通过三年专项治理,基本杜绝内盗案件。

33.反内盗群防群治措施是什么?

答:充分发挥党支部 网格作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基层党支部应当健全完善网格化运行机制,发挥好网格员、网格长信息收集报告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内盗问题巡查摸排活动,实现内盗风险源头治理。

34.油田公司反内盗“四个一批”内容是什么?

答:查处一批监守自盗、内勾外联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和违规人员,清理整顿一批涉案的业务外包单位和人员,考核问责一批管理松散、监督缺位的基层单位和管理人员。

35.《第一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工作总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持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涉油案件,确保原油产量“颗粒归仓”,全力保障油田政治治安大局稳定。

36.《第一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员工”的方针,以增强全员法治观念为基础,以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为依托,以创建“平安采一”为目标,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37.《第一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形成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管理体制。

38.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试行“五化管理”模式是什么?

答:责任体系制度化、油区巡护网格化、防范模式多元化、企地联防常态化、队伍管理规范化。

39.油田治安“三防”措施是什么?

答:人防、技防、物防。

40.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四防”教育是什么?

答: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

41.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创建“四无”单位内容是什么?

答: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内部违法犯罪人员。

42.法制宣传教育中人生“六笔账”内容是什么?

答:“自由账、经济账、政治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

43.第一采油厂安保防恐“六全措施”是什么?

答:防恐措施全覆盖、安保隐患全清查、治安问题全整改、政策法规全落地,现场警备全到位、安防设施全运行。

44.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类别是什么?

答:重点人员(刑满释放、涉邪教、吸毒、扬言报复社会、易肇事严重精神病患者)及特殊群体(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共10类人群。

4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责任分为哪三类?

答:否决类、管理类、控制类。

46.综合治理有哪些组织机构?

答:领导小组、治保小组、民事调解小组、帮教小组。

47.《长庆油田分公司涉油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中明确六类黑恶势力是那些?

答:油区恶霸、油头惯盗、欺行霸市、非法抢掠、黄赌毒害、诽谤敲诈。

48.什么是内盗行为?

答:内部员工参与盗卖原油、天然气等油气产品以及盗卖石油物资器材行为。

49.油田公司《盗卖油气产品行为处理和举报奖励办法》适用那些人员?

答:(一)油田公司合同化员工、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二)劳务派遣到油田公司的宏田劳务工。

(三)进入油田市场服务的业务外包及其他第三方人员。

(四)在油田公司实习、见习的人员。

50.油田公司《盗卖油气产品行为处理和举报奖励办法》所称油气产品包括那些?

答:含水原油、净化原油、凝析油、天然气、甲醇,以及含凝析油、甲醇的污水,成品油等。

51.什么是盗卖油气产品行为?

答:(一)实际控制、为主出资或者组织、策划、纠集、雇佣、指使他人参与或直接参与盗卖油气产品的。

(二)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油气产品的。

(三)在油气产品装车、计量、化验、押运、卸车等拉运环节中,收取他人财物或好处,损害油田利益的。

(四)为盗卖和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油气产品者泄露单位内部信息、通风报信,或提供作案工具、交通工具、隐匿场所等便利条件的。

(五)虽当时未直接参与盗卖油气产品,但事后收取他人财物或好处,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六)其他参与或变相参与盗卖油气产品行为的。

52.从业人员盗卖油气产品处罚规定有哪些?

答:(一)是员工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宏田劳务工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业务外包及其他第三方人员的,清退出油田业务市场,并建议业务外包及其他第三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在油田实习、见习的,终止实习、见习,退回派送单位并建议做出相应处理。

盗卖油气产品的人员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建议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党(团)组织给予处理。

53. 员工有盗卖油气产品行为但有哪些情形的,可不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如实说明本人盗卖油气产品事实的。

(二)主动交代本人盗卖油气产品问题的。

(三)主动检举他人盗卖油气产品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上交盗卖油气产品所得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的。

(五)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经济损失、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54.盗卖油气产品有哪些经济赔偿规定?

答:(一)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应全额赔偿。

(二)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全额赔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50%赔偿;其中具有第九条规定情形的,10万元以上部分可减轻按30%赔偿。

经济损失的认定,以司法机关判决、行政机关决定的法律或行政文书,公司审计、财务确定的应支付金额为准。

55. 违背本人意愿盗卖油气产品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答:受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被胁迫参与盗卖油气产品的,事后及时主动向单位或司法机关报案的,可以视其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56.油田公司对盗卖油气产品案件分级标准是什么?

答:(一)一般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案值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

(二)较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案值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三)重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案值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

(四)特别重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案值在100000元以上。

57.油田公司对举报盗卖油气产品行为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一)一般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每起奖励500~1000元;

(二)较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每起奖励1000~3000元。

(三)重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每起奖励3000~10000元。

(四)特别重大盗卖油气产品案件,每起奖励10000~30000元。

因举报或提供案件线索给油田公司挽回经济损失的,可按照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的比例再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0元。

58.油田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是指?

答:是指管理权限在油田公司,并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59.油田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管理办法》所称违纪违规行为是指?

答:是指员工违反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纪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员工违纪违规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理。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0.在生产工作场所、倒班(倒休)点(基地)或生活基地内员工违反那些规定将受到处罚。

答:(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

(二)参与或组织赌博的。

(三)盗窃公、私财物的。

(四)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毁坏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等公共财物的。

(六)违反油田公司《禁酒令》,以及具有其他违规饮酒、醉酒或酗酒行为的。

(七)展示标语、横幅或散发传单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九)组织参与教授、传播暴力恐怖袭击方法等违法活动的。

61.员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会受到何种处罚?

答: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范围认定是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试行时间是?

答: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64.《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时间?

答:于2018年10月以“两高一部”名义正式对外发布了《意见》。

65.《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答:明确了盗窃油气未遂的刑事责任,共犯的认定,内外勾结盗窃油气行为的处理,窝藏、转移、收购、加工、代为销售被盗油气行为的处理,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和专门性问题的认定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

答: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67.什么是恐怖主义?

答: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68.反恐怖宣传教育要做到哪“五进”?

答:“五进”即: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69.《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发布、实施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1551.6(1-6)—2021,第1至6部分,由公安部2019年3月28日发布,2019年7月1日实施。

70.《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是怎样规定的?

答:重点目标的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重点目标、二级重点目标、一级重点目标,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相关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重点目标的防范级别分三级,按防范能力由低到高分别是三级防范、二级防范、一级防范,防范级别应与目标等级相适应。

71.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72.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73.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74.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75.什么是故意犯罪?

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76.什么是共同犯罪?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77.什么是贪污罪?

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78.什么是受贿罪?

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79.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答: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80.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答: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81.什么是盗窃罪?

答: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82.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答: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83.什么是转移赃物罪?

答: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84.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

答: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85.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86.禁止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87.酒后驾车如何处罚?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8.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89.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了七十三项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共分为十一大类:①扰乱公共秩序;②妨害公共安全;③侵犯他人人身权利;④侵犯公私财物;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⑥违反消防管理秩序;⑦违反交通管理;⑧违反居民户口和身份证管理;⑨违反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娼;⑩违反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11违反禁止赌博和制作出售淫移物品。

90.什么是赌博?

答:是指以营利为目,二人以上以共同认可的方式比输赢,达到现金或财物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91.为赌博提供场所、用具从中取利的人如何处罚?

答:赌博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我国一贯严厉禁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处15日以下拘役,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经常为赌博提供场所和用具从中牟利的人,同赌博的人一样要受到处罚。

92.什么是毒品?

答: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93.毒品的特征是什么?

答:(1)具有依赖性;(2)具有非法性;(3)具有危害性。

94.毒品的危害性是什么?

答: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的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95.毒品是如何分类的?

答:毒品的分类方法有很多,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1)根据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3)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4)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

96.禁毒“四个一律”是什么?

答:是指吸毒一律强制戒毒;复吸一律送劳动教养;贩毒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凡强制戒毒出所人员,一律纳入帮教。

97.什么是麻醉药品?

答: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98.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是指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规定的咖啡因,麻黄素、罂粟壳等。

99.危险物品指的是什么?

答: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00.重大危险源指的是什么?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来源:信访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一审:张珈瑜

二审:郭娟、吕娅

三审:施绍根

统筹:刘畅

编排:杨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路和方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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