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美学》

作者:萧兵

简介:

本书利用汉字的特征与优长,从字源上探讨了“美”及相关汉字的演变及其与审美的关系,介绍了古今中外审美的多样化及变化过程,论述了美学层面上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衍化、互动与对转。

汉字的美体现在哪三个方面(汉字与美学美)(1)

装饰成羊形或者“羊人”,并且以之为美,这在神话民俗上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关于“美”字的构成和来源,20世纪80年代之前美学界讨论较少,大多引证《说文解字》“美,甘也。”。以“羊大则美”说之。

羊(形)人,人是展演的动物。

在仪式中扮演(图腾)动物或再现这种扮演,这已经是戏剧-表演艺术的滥觞。

“伪”,就是“人为”——“人是符号的动物”。人也是“展演”的动物。

驯化并且扮演动物(不论其扮演野羊还是别的动物),不但直接联系着艺术及原始宗教的产生,而且关联着美意象、美观念的形成,关系着人怎样创造与使用符号而成为自由能动的动物。

美学的讨论有个前提或者说,大家都要承认美学或艺术上的“美”必须首先是“形象”,可视可听,亦即直观可感的“形象”(image)。

“形象”虽然不一定就是“美”,但“美”必须是形象,或首先是形象。

大家都存在着完全一致的审美观,众人皆知美之为美,“美”就不存在了。

美是本身就富集着、黏附着真善内容的形象,与真善对立统一的形象——所谓美是有意味的形式便是它的通俗表达。

牛或被视为圣物,多用于祭祀,称为牺牛或祭牛,也就是中原-华夏古人的大牢之祭,牺牛与普通民众生活距离太远,“羊人为美”,作为社会美和艺术美之意象,常见于牧羊人之羌的习俗、仪式和艺术之中,被华夏汉人再现为美,带有偶然性。

罗素在《西方哲学史》说,因为农民们太穷不可能有牛,而山羊是丰收的象征,是偶然中带着些必然。

过去我们曾以为羌是牧羊人,从女或母的姜表示他们是信奉羊图腾的母系氏族,这有可能,但仅就文字说,不免机械,而且羌人也崇拜牛,牛人为美的意象可能存在于古羌文化。

“需要是发明之母”,也是审美的前提。

初民对女性的审美标准首要的是健康和壮硕,但其深层或根柢最重要的是可“证明”并且可“重复”的繁殖力。

不能仅仅根据道听途说或某些文献的以讹传讹,及从前那些带有歧视与猎奇目光的“调查记录”,来判定某一群体的择偶标准与审美观念。

千万不要机械和独断地为初民或古代人设定审美的标准或条件。

机械论最伤美学。

原始人往在主观上——这也是为社会的客观发展所决定——认为这种审美或创美行为能够体现并促进“两种生产”的繁荣和进步。

人类一直到了现在,才初步明白:健康就是美,适合就是美,和谐就是美。

中国古人认为单说美或美丽往倾于外形,包括容貌与体段;如果加上一个内在性的“媚”,那就是一种极难抗拒的“魅”。

魅被当作一种特异功能,够够勾魂摄魂,使人神魂颠倒,而且逐渐被看作一种不健康的力量(它在早期毫无贬义)。

男女之间的爱背景或基础确实是性,但又不仅仅是性。美感远大于性感,异性心目中的美也不仅限于性或性感,性感集中于快感,但那常是转瞬即逝、昙花一现的。美感一旦与爱情相融汇,那就是海枯石烂也很难使它销蚀的深沉。

激情在创造领域里逐渐被集约为感悟、体验或“艺术冲动”,魅力在“创美”与“审美”之间涌动,凝结着创造与鉴赏。

激情乃至狂热,都潜藏艺术创造或审美的基因。

中国人所谓的“沉鱼落雁”本来是庄子用表示动物与人类的“审美”根本差别的;所谓“闭月羞花”,更已成为老套。然而他们本质上都是通过“效应”来表达美的力量,它能够穿透或贯彻于动物、植物直到无机的“心灵”,让它们自惭形秽,甘拜下风。

人世间的美与可眷恋的魅,总包含一些神秘,某种使人沉醉或者心荡神驰、目乱心迷的东西,使人浮想联翩,终生难忘;不然活也太单板、太枯燥、太没有意思了。

大人是不能去表演孩子的天真,娱亲的老莱子只能是丑角,就好像脑白金广告里一对老人在跳舞那样。

艺术家的作品与言论往往有差距,他们创造形象。我们首先关心的是他们的形象以及由这形象体现的基于生活又高于的艺术真实。这才是美学要触涉的“真”。他们的“宣言”可供我们探索某些社会思潮对他们的作品与观念影响,仅此而已。

艺术作品是要表现真实的,最好还能体现某些真理。

人们并不要求艺术家表现自然科学的规律,这当然也是一种真,艺术史家与美学有时不得触涉艺术美与科学真的冲突,以及在某种语境下的和谐统一。因为美是与真善对立统一的形象。

展演凭的是形象,它最大的特征是创作者和接受者都必须最大限度的参与,尽可能把创美与审美融汇在一起。

它不断地展开自我与他我相结合的创造,表面看远离实际和功用,却正是在这种独特的远离(想象)中达成他的功效和实用。这就是美和审美以及与其相伴生的快乐。

俗话说隔行如山,可是现在同行之间都很难沟通,思想语言障碍之大真令人惊心,读某些文章真有“不说反明白,一说倒糊涂”之感。

程式化就是距离,就是间离的生活,就是不存在的存在,就是非真实的真实。

各门艺术有各自的规定与限制,这种限制往往就是它的特色。

生长着的人类很早就有一种寻求普遍性的趋向。这是人类好奇心、求知欲和所谓解释癖的重要内容。

融化在艺术家心底的不仅是一般的人化自然,而且是个性化的自然,“我”的自然。

可能性或或然性也许比已然性具有更大的普遍或深邃。

巧妙仅仅是巧妙而已,如果技术或技巧无益于社会生活和人类生存的话,那就不值得大书特书,大肆宣扬,艺术品也是如此。

艺术的定义与界说及其争论,反映出艺术的内在矛盾:性质与功能、实用与鉴赏、内涵与形制、实体与符号都有对立或分裂的可能,它自然地转化为美乃至真善美自身的不同层面的矛盾。

我们界定艺术的办法非常简单:美的能者是形象。艺术美指的就是艺术作品中的形象,艺术就是通过形象来把握感受、感受、体认现实,并且加以运行显现或者表述的思维产物或成果。艺术就是人为的形象,亦即艺术形象,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同义反复。

艺术绝不停留在技术性或工艺性之上,所以仅仅用人为性来标志艺术是不够的。它必须走向自由,用形象来认知必然的心灵自由,个性自由。自由性意味着艺术对自身的人为性、技艺性的扬弃与超越。

美,应该不害怕真理,但是常常忌讳真相。从正面来看,如果把一切都赤裸裸的暴露出来,而不加回避或不讲求含蓄的话,那么肯定会在某一层面伤害美。例如让爱情变成色情,使裸体走向猥亵、挑动情欲,美就会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丑了。

技术对于艺术有一种潜在的危险,太强的技术要求很容易限制或销蚀艺术的通过感情影响思想的本性。杂技也可以很美,很精巧,但技术性太强,只能刺激兴趣或好奇心,却不能打动人心或直逼灵魂。

希腊人所说的文学包括神话和宗教故事,其三分法样式是抒情诗、史诗和戏剧诗,这些都是要演唱或表演的,所以包括在乐舞内,犹如中国之“乐”.这就涉及几乎所有门类的艺术,他们认为造型艺术也跟表演一样是再现或模仿神或现实事物的,是广义的“仪式”。

在西方学术传统中最为抽象的音乐最接近心灵或理想,因而也最接近神。所以音乐包含并统摄着几乎一切的文学和艺术,又先天的排斥者被认为或虚构、或恶劣、或丑陋的模仿。它超越着技艺。所以柏拉图说音乐模仿善和恶的灵魂。

动物型头套或面具或者兽皮衣,可能有一种实用目的,就是便于接近兽群,还有一种可能是隐藏,为了避免猎物的报复,把自己伪装成猎物,可以使死去猎物的灵魂认不出自己而无法报复。

荣格认为装扮成动物能够加强巫王的神圣性与权威性——正如“羊人为美”,即“羊人为大”。

展演的重要特征,不但是模仿并表演对象,而且是提高着自身。

美作为形象,主要通过视\听二观来感受,味觉\嗅觉\触觉可能以某种形式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介入、干扰或推进审美活动,但他们本身并不是审美活动。

现在有的标榜“创新”的艺术叛逆者在玩弄边缘游戏,打擦边球,可是几乎没有全然突破底线的。

文学家的夸饰,尤其是比喻,喜欢把鉴赏感受说成口味、品味或韵味等等,这要跟美学的研究区别开来。美学是要阐明的是这种说法的历史成因和文化背景。

假如说审美愉悦是一种快感的话,那他也该是一种精神性快感。

康德的贡献在于揭示美感本身、审美判断力本身不夹杂功利,这一点很难也不必否认。否则,很难解释艺术品与一锅炖羊肉的区别,但是康德没有触及审美的深层浅结构与集体无意识。

美是历史范畴,它是传统与当下交错混融的产物。它的潜结构里的时代性、社会性、阶级性、民族性以及个人性,虽然不都显露在外,有时必须发掘以后才能较为周全的感知,却是很难否认的。

喜剧实在也包藏着痛楚。太普遍,太严重,种种丑恶,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大笑之后也许是眼泪。绝不仅仅是创作与鉴赏,都常领略的带着眼泪的欢笑,就像看卓别林喜剧那样,激起的还有深思。

看悲剧如古典美学家所说,能够宣泄、净化、升华痛楚与悲伤。崇高或者伟大都会给人带来压迫感乃至负罪感;但就形象的感染力而言,依然是审美的愉悦。

描写丑或者说暴露、揭发丑往往是作家白日梦中的精神胜利,而且也是对接受者的一种抚慰:你丑吗——不要紧,他比你更丑,丢弃丑就进补了美。

就好像喜剧在哄骗我们一样,懂得嘲笑傻瓜的总是聪明人,所以美丽或不太美丽的贵妇,喜欢挑选丑女做自己的随从。接受者往往觉得自己比书中的人物尤其是丑人或恶人更高明,这也是一种修辞策略。

波德莱尔在《恶之花》序言中说,诗就是把善与美区别开来,意即不能单纯由善恶定美丑,“发掘恶中之美”,这是他创作《恶之花》的重要缘由。

走向现代的艺术家。有以丑衬丑的趣向,不回避丑恶,似乎想以此来对抗古典主义的纯净。

文学由于它的非直接性,语言形象必须通过暗示、渲染等修辞技巧,营造换真性,才能让读者想象出有声有色有形的活生生的事物或场景来。想象是可以由接受者来控制或中断或隔离的。点到为止,而不一定让一切都历历如在眼前,或如闻其声,如见其状。

时代不同了,艺术的界限或对象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经过更多更普遍的教育和审美训练,生活和文化不断提高的受众,不但四肢发达,神经坚强,在生理心理上都经得起更大的考验和刺激,而且眼界和经验都大为扩张,要求鉴赏内容更加广泛,风格更为多样,情思更加强烈的艺术。

审美愉悦是很复杂的心理和生理事件。痛苦、下泪是极不愉快的事情,然而悲剧如果不催人立下并且发人深思,那就会流于平凡或平庸。惊险悬疑或者杀人放火,恐怖惊悚使人畏惧夜不成眠,可是鉴赏者却心甘情愿上当受骗或者盼望惊心动魄,还声称是“审美快乐”。丑陋或者恶劣,平时避之尤恐不及,可是观赏喜剧身处丑恶,却不免开怀大笑。闹剧难逃低级庸俗,却也能出现像周星驰《功夫》那样的佳作。

鲁迅说的,喜剧把丑的揭开给人看,悲剧把美的毁掉给人看。至今为止,这还不失为最简洁的经典定义。

美是一种融合形象的秩序,是解破混沌、无序、黑暗以后的产物。光明、秩序、规律是真善美,黑暗、混沌、无序是伪恶丑。然而没有伪恶丑就没有真善美,没有黑暗也就无所谓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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