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名号:不会游泳的鱼

来源:张熙庭会计群QQ群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1)

  前期回顾:昨天我们发表了《珠海350亿大案!会计背锅侠无处可逃?虚构“总局发票查验平台”,研发“开票软件”,还有...》,这是我们群友小鹏哥的原创。说实话,我们做财务的,真要碰到造假的能如此大手笔,真的会瑟瑟发抖,真的能领教什么叫“绝对碾压”!所以呢,我们就要学会防身之术。这篇文章很好,请大家分享一下。

  前段时间因为一个情况说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用红字框框起的那一部分为主要热点):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2)

  有不少网友就开始想了: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3)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4)

  许多网友觉得劳务报酬的个税要比工资薪金高出许多。那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酬到底有何不同,又有什么相同的呢?

首先

我们怎么来区分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与企业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更像一种合作关系。

两者的共同点在哪?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上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分为以下九大类: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其次这些收入的税率又分为三大类:

  (一)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类),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5)

  (二)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6)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所以,两者的共同点就是:劳务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都需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一样的。

  那为什么网友们会提到一个40%的税率呢?这里就是两者的区别点了:

两者的区别点

  这个40%的税率是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在预扣预缴时的预扣率。虽然它与工资薪酬最终要并入综合收入一并缴税,但它们在预扣预缴环节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

  (一)预扣率不一样,如下图所示: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7)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8)

(备注: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二)预扣预缴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不一样: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是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三)预扣预缴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填报申报表不一样,它们适应不同的申报表,如图所示: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9)

  最后个人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再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所以两者最终税率是一致的。

虽然两者税率一致

但为什么工作中财务人员

对这劳务报酬还是很头大?

  追起原因:应该就是劳务报酬需要发票且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难处理比如取得下面这种发票时: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10)

  发票备注栏里清晰的备注着: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这票是收还是不收?收了这税怎么扣?不收又拿什么来做账?你说头不头大?

  (提示:如果收到的发票备注栏里没有“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这字样,那表示在税局代开环节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无需再代扣代缴)。

对于这种劳务费发票个人所得税

到底怎么代扣代缴?

一般以下这几种处理方式:

  1、对方不愿承担个税,或钱已经支出给个人了,代扣不到个税,那就只能企业承担了,但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属于该自然人,所以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在汇算清缴时需做纳税调增。

  2、按开票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支付给个人(这种处理结果堪称完美了,估计费不少口舌)。

  3、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或达成协议时,对个人收入进行换算,以含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金额签订合同,后期个人代开发票时以此含税金额为依据,这样可以规避为自然人缴纳的税款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也避免出现上述那两种被动局面。

  比如公司需要支付劳务费5000元给王某,先将其换算成含税收入:

  5000/[1-(1-20)*20%]=5952.38元,由王某代开发票时,开票金额为5952.38元。这样,企业在支付给该王某5000元时: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5952.38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952.38

      银行存款(或现金) 5000

  这样处理的话,企业可以按照5952.38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做纳税调整。

  4、以上三种情况都无法做到,纳税人都拒绝,那就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吧,这主要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有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5、也有个别采取了直接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直接忽略掉代扣代缴个税这个义务了。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呢?用条例回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又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那如果取不到发票呢?怎么办?

  1、首先对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直接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需要开发票,但收款凭证需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比如按次支付的就是500元以下的可以不用开发票),那要代扣个税吗?从代扣代缴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看到800元以下的都是不用交个税的。那需要申报个税吗?文章开头我们提到了,劳务报酬是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不申报,那就会导致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不准确,所以虽然不用代扣个人所得税,但还是要做个税申报。

  (注: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那如果不符合小额零星支出,又不能取得发票的怎么办?这真的就有点为难我们财务人员了,如果确实有这种大量的劳务用工又无法让个人去代开的,那就在业务发生之前改变一下业务流程,比如选择与正规的劳务公司或灵活用工平台进行合作,解决这些烦恼。这里强调在业务发生之前,而不是在事后去找劳务公司代开,那就属虚开了。我们的业务一定是真实的、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最后敲重点: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不只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且还需要取得合规发票(除了符合条件的零星支出)。

  结论:税要扣、票要收、账要做。

劳务报酬怎么税务筹划(全方位解析劳务报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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