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好了怎么使用(申报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需要哪些材料)(1)

特殊病:

一、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

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

内肿瘤)

(一)准入条件

1.有病理诊断报告(包括细胞学诊断结果),或三级医院

诊断恶性肿瘤的影像学报告(CT、MRT 或PETCT);

2.有近五年内放、化疗或手术治疗的记录;

3.有近五年内因本病在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史(提供病案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4.须有三级医院临床确诊“恶性肿瘤”的证明资料。

(二)审核标准:具备1、2、4 条或1、3、4 条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

治疗)

(一)准入条件

1.有肾功能衰竭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血肌酐≥442umol/L,

肌酐清除率≤59ml/min);

2.有引起肾功能衰竭基础疾病(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

梗阻性肾病、慢性尿酸性肾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小动脉硬

化等)的记录;

- 8 -

3.有长期透析记录。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三、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

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

(一)准入条件

1.有活体器官移植并存活的记录;

2.有用抗排异药物治疗史。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两条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准入条件

1.有一次因本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史(提供病案首

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除皮肤以外的一个以上器官损害检查报告;

3.有三级医院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报告。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

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

2.有骨髓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告(A.全血细胞

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B.骨髓检查至少一个部位增生减

低或重度减低);

- 9 -

3.除外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

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

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六、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

(一)准入条件

1.精神分裂症

(1)有住精神病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病史(提供病案首

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二级)精神专科“精神分裂症”

的病情证明;诊断必须符合下列标准:a.症状学标准在下述症状

中,至少要肯定具有两条,如不肯定至少要具有三条:联想障碍、

特征性妄想、情感淡漠、倒错或痴笑、特征性幻听、行为障碍、

意志减退、被动体位、思维插入、被夺或中断。b、严重程度标

准:严重影响下列能力之一时:工作学习能力、生活自理能力、

有效的相互交流能力、对自己疾病的认识能力(自知力)。c、病

程标准:持续病程至少有三个月。d、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

症状性、中毒性及情感性精神障碍。

(3)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2.双相情感障碍症(包括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1)有精神病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的住院病史(提供

病历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 1 0 -

(2)有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二级)精神专科“情感

性精神障碍”的病情证明。抑郁症病程应在两年以上和具有一年

以上的就医记录。躁狂症的核心症状是情绪高涨,伴思维敏捷和

言语动作增多;抑郁症的症状与躁狂症恰恰相反即情绪低落、思

维迟钝和言语动作减少;双相情感障碍:过去有躁狂发作,本次

表现为抑郁发作者或过去有抑郁发作,本次表现为躁狂发作者。

(3)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七、帕金森氏病

(一)准入条件

1.有近一年因本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资料(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年龄在65 岁以上;

3.病程大于三年以上,并提供相关专科医生证明;

4.有三级医院的病情证明;

5.Hoehn - Yahr 分级3 级以上。

(二)审核标准:具备1、2、3、4、5 条

八、血友病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

2.相关病史资料,男性,有或无家族史(有家族史复合性

联隐性遗传规律,女性纯合子型极少见);关节、肌肉、深部组

织出血,术后(包括小手术)出血史,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

- 11 -

畸形。

3.相关的血液检查符合血友病的诊断标准。

血友病甲(A)

(1)凝血时间(试管法)重型延长,中型可正常,轻型、

亚临床型正常;

(2)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中重型明显延长;

(3)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血块收缩时间正常;

(4)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

(5)因子Ⅷ促凝活性(Ⅷ:C)减少或极少;

(6)血管性血友病因子抗原(vWF:Ag)正常,Ⅷ:C/ vWF:Ag

明显降低。

血友病乙(B)

(1)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血块收缩时间及

凝血酶原时间(PT)同血友病甲;

(2)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明显延长;

(3)血浆Ⅸ:C 测定示因子Ⅸ:C 明显减少;

(4)排除其他继发性凝血活性因子减少或缺乏的疾病。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九、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内分泌科或儿童专科副主任及以

上职称医生开具的诊断书;

- 1 2 -

2.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3.生长激素刺激试验部分或完全缺乏;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十、小儿脑瘫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儿科或神经内

科医师出具的诊断书,需有反射异常、肌张力异常、运动发育迟

缓、围产期脑损伤高危因素、姿势异常的诊断依据。

2.有二级公立医院或专科医院因本病住院病史(提供病案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3.年龄在0—14 周岁(含14 岁);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十一、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一)准入条件

1.三级医院诊断证明或一次以上的住院的资料(提供病历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必备条件:药物试验阳性(新斯的明0.5-1mg 肌肉注射,

30-60 分钟眼肌的肌力明显好转)。

3.参考条件

①肌电图重复电刺激;低频刺激(通常用3HZ)肌肉动作电位

幅度很快地递减10%以上为阳性。

②典型症状:眼肌等受累骨骼肌无力,朝轻暮重。

- 13 -

③肌疲劳试验:阳性。

④血清抗乙酰胆碱抗体阳性。

⑤单纤维肌电图:可见兴奋传导延长或阻滞,相邻电位时间

差(Jitter)值延长。

(二)审核标准:1、2 条加参考条件中1 项以上

十二、儿童免疫缺陷病(指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一)准入条件

1.血常规分类异常,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异常,吞噬

细胞功能异常等;

2.相关感染临床证据;

3.家族性血细胞基因鉴定(紫帽),血清鉴定病原体并辅助

支持免疫缺陷病诊断。

4.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4 条

慢性病

一、 儿童支气管哮喘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呼吸专科或儿科副主任及以上

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书;

2.年龄在1—14 周岁(含14 岁);

3.符合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 1 4 -

二、 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神经专科、精神专科或儿科副主

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书;

2.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3.诊断符合DSM-IV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标准(注意力分散

及多动/冲动症状持续6 个月以上);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三、冠心病

(一)准入条件

1.二级及以上医院冠心病住院史(提供病案首页、病情证

明及出院小结);

2.心肌梗死或冠脉支架置入的病历记录;

3.冠状动脉造影、冠脉CT 检查结果有冠状动脉狭窄≥50%。

(二)审核标准:具备1、2 条或1、3 条

四、糖尿病

(一)准入条件

1.有两年以上因糖尿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史(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具备以下并发症之一:糖尿病肾病Ⅳ期及以上、糖尿病

眼底病变Ⅲ以上、心肌梗塞、糖尿病足病(变色、溃疡、水肿或

肢端坏疽);

- 15 -

3、明确诊断为Ⅰ型、成人晚发型糖尿病。

(二)审核标准:具备1、2 条或3 条

五、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 期

(一)准入条件

1.有2 年以上因高血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史(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降压药物治疗记录;

3.有下列靶器官损伤表现之一:

①超声心动图检查结果提示:a、左室舒张末内径(LVD)

≥50mm;b、左室内径≥36mm,左室后壁及室间隔厚度≥13mm,

伴左室舒张功能中度降低;c、左室射血分数(EF)≤55%。(具

备a、b、c 之一)

②肾功能异常:血肌酐大于正常参考范围。

③眼底视乳头水肿或眼底出血;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六、甲状腺机能亢进

(一)准入条件

1.有甲亢确诊病史1 年以上;

2.同位素扫描或甲状腺功能检测(如血清总甲状腺素<TT4>、

总三碘甲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

氨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异常的记录;

3.伴恶性突眼、甲亢性心脏病、周期性麻痹、粒细胞缺乏

- 1 6 -

症中之一者。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七、甲状腺机能减退

(一)准入条件

1.有甲状腺手术、放射性碘治疗、桥本甲状腺病史及其他

甲状腺功能低下史(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低不在该范围);

2.同位素扫描或甲状腺功能检测(如血清总甲状腺素<TT4>、

总三碘甲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

氨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异常的记录。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八、癫痫

(一)准入条件

1.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

2.反复癫痫发作大于2 年;

3.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记录,一年三次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证明(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

4.动态脑电图检查或脑电图异常报告(脑电图有棘-慢复

合波、多棘-慢复合波或尖慢复合波等异常放电)。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4 条

九、原发性青光眼

(一)准入条件

1.近一年治疗用药资料;

- 17 -

2.眼压升高(>21mmHg,卧位测量>23mmHg(Goldmann)

压平眼压计);

3.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或视盘改变(视盘损害);

4.视野缺损(青光眼性视野损害)。

(二)审核标准:1 条加2、3、4 条中任意两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