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标准
特殊病:
一、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
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
内肿瘤)
(一)准入条件
1.有病理诊断报告(包括细胞学诊断结果),或三级医院
诊断恶性肿瘤的影像学报告(CT、MRT 或PETCT);
2.有近五年内放、化疗或手术治疗的记录;
3.有近五年内因本病在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史(提供病案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4.须有三级医院临床确诊“恶性肿瘤”的证明资料。
(二)审核标准:具备1、2、4 条或1、3、4 条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
治疗)
(一)准入条件
1.有肾功能衰竭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血肌酐≥442umol/L,
肌酐清除率≤59ml/min);
2.有引起肾功能衰竭基础疾病(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
梗阻性肾病、慢性尿酸性肾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小动脉硬
化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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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长期透析记录。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三、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
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
(一)准入条件
1.有活体器官移植并存活的记录;
2.有用抗排异药物治疗史。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两条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准入条件
1.有一次因本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史(提供病案首
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除皮肤以外的一个以上器官损害检查报告;
3.有三级医院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报告。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五、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
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
2.有骨髓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告(A.全血细胞
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B.骨髓检查至少一个部位增生减
低或重度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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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外其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血
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
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六、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
(一)准入条件
1.精神分裂症
(1)有住精神病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的病史(提供病案首
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二级)精神专科“精神分裂症”
的病情证明;诊断必须符合下列标准:a.症状学标准在下述症状
中,至少要肯定具有两条,如不肯定至少要具有三条:联想障碍、
特征性妄想、情感淡漠、倒错或痴笑、特征性幻听、行为障碍、
意志减退、被动体位、思维插入、被夺或中断。b、严重程度标
准:严重影响下列能力之一时:工作学习能力、生活自理能力、
有效的相互交流能力、对自己疾病的认识能力(自知力)。c、病
程标准:持续病程至少有三个月。d、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
症状性、中毒性及情感性精神障碍。
(3)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2.双相情感障碍症(包括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1)有精神病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的住院病史(提供
病历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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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二级)精神专科“情感
性精神障碍”的病情证明。抑郁症病程应在两年以上和具有一年
以上的就医记录。躁狂症的核心症状是情绪高涨,伴思维敏捷和
言语动作增多;抑郁症的症状与躁狂症恰恰相反即情绪低落、思
维迟钝和言语动作减少;双相情感障碍:过去有躁狂发作,本次
表现为抑郁发作者或过去有抑郁发作,本次表现为躁狂发作者。
(3)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七、帕金森氏病
(一)准入条件
1.有近一年因本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资料(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年龄在65 岁以上;
3.病程大于三年以上,并提供相关专科医生证明;
4.有三级医院的病情证明;
5.Hoehn - Yahr 分级3 级以上。
(二)审核标准:具备1、2、3、4、5 条
八、血友病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
2.相关病史资料,男性,有或无家族史(有家族史复合性
联隐性遗传规律,女性纯合子型极少见);关节、肌肉、深部组
织出血,术后(包括小手术)出血史,关节反复出血引起的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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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
3.相关的血液检查符合血友病的诊断标准。
血友病甲(A)
(1)凝血时间(试管法)重型延长,中型可正常,轻型、
亚临床型正常;
(2)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中重型明显延长;
(3)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血块收缩时间正常;
(4)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
(5)因子Ⅷ促凝活性(Ⅷ:C)减少或极少;
(6)血管性血友病因子抗原(vWF:Ag)正常,Ⅷ:C/ vWF:Ag
明显降低。
血友病乙(B)
(1)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血块收缩时间及
凝血酶原时间(PT)同血友病甲;
(2)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明显延长;
(3)血浆Ⅸ:C 测定示因子Ⅸ:C 明显减少;
(4)排除其他继发性凝血活性因子减少或缺乏的疾病。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九、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内分泌科或儿童专科副主任及以
上职称医生开具的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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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3.生长激素刺激试验部分或完全缺乏;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十、小儿脑瘫
(一)准入条件
1.有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儿科或神经内
科医师出具的诊断书,需有反射异常、肌张力异常、运动发育迟
缓、围产期脑损伤高危因素、姿势异常的诊断依据。
2.有二级公立医院或专科医院因本病住院病史(提供病案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3.年龄在0—14 周岁(含14 岁);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十一、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
(一)准入条件
1.三级医院诊断证明或一次以上的住院的资料(提供病历
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必备条件:药物试验阳性(新斯的明0.5-1mg 肌肉注射,
30-60 分钟眼肌的肌力明显好转)。
3.参考条件
①肌电图重复电刺激;低频刺激(通常用3HZ)肌肉动作电位
幅度很快地递减10%以上为阳性。
②典型症状:眼肌等受累骨骼肌无力,朝轻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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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肌疲劳试验:阳性。
④血清抗乙酰胆碱抗体阳性。
⑤单纤维肌电图:可见兴奋传导延长或阻滞,相邻电位时间
差(Jitter)值延长。
(二)审核标准:1、2 条加参考条件中1 项以上
十二、儿童免疫缺陷病(指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一)准入条件
1.血常规分类异常,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功能异常,吞噬
细胞功能异常等;
2.相关感染临床证据;
3.家族性血细胞基因鉴定(紫帽),血清鉴定病原体并辅助
支持免疫缺陷病诊断。
4.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4 条
慢性病
一、 儿童支气管哮喘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呼吸专科或儿科副主任及以上
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书;
2.年龄在1—14 周岁(含14 岁);
3.符合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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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
(一)准入条件
1.省、州(市)公立医院神经专科、精神专科或儿科副主
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书;
2.年龄在14 周岁以下;
3.诊断符合DSM-IV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标准(注意力分散
及多动/冲动症状持续6 个月以上);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三、冠心病
(一)准入条件
1.二级及以上医院冠心病住院史(提供病案首页、病情证
明及出院小结);
2.心肌梗死或冠脉支架置入的病历记录;
3.冠状动脉造影、冠脉CT 检查结果有冠状动脉狭窄≥50%。
(二)审核标准:具备1、2 条或1、3 条
四、糖尿病
(一)准入条件
1.有两年以上因糖尿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史(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具备以下并发症之一:糖尿病肾病Ⅳ期及以上、糖尿病
眼底病变Ⅲ以上、心肌梗塞、糖尿病足病(变色、溃疡、水肿或
肢端坏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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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确诊断为Ⅰ型、成人晚发型糖尿病。
(二)审核标准:具备1、2 条或3 条
五、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 期
(一)准入条件
1.有2 年以上因高血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史(提供
病案首页、病情证明及出院小结);
2.有降压药物治疗记录;
3.有下列靶器官损伤表现之一:
①超声心动图检查结果提示:a、左室舒张末内径(LVD)
≥50mm;b、左室内径≥36mm,左室后壁及室间隔厚度≥13mm,
伴左室舒张功能中度降低;c、左室射血分数(EF)≤55%。(具
备a、b、c 之一)
②肾功能异常:血肌酐大于正常参考范围。
③眼底视乳头水肿或眼底出血;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六、甲状腺机能亢进
(一)准入条件
1.有甲亢确诊病史1 年以上;
2.同位素扫描或甲状腺功能检测(如血清总甲状腺素<TT4>、
总三碘甲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
氨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异常的记录;
3.伴恶性突眼、甲亢性心脏病、周期性麻痹、粒细胞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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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中之一者。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 条
七、甲状腺机能减退
(一)准入条件
1.有甲状腺手术、放射性碘治疗、桥本甲状腺病史及其他
甲状腺功能低下史(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低不在该范围);
2.同位素扫描或甲状腺功能检测(如血清总甲状腺素<TT4>、
总三碘甲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
氨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异常的记录。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 条
八、癫痫
(一)准入条件
1.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
2.反复癫痫发作大于2 年;
3.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记录,一年三次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证明(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
4.动态脑电图检查或脑电图异常报告(脑电图有棘-慢复
合波、多棘-慢复合波或尖慢复合波等异常放电)。
(二)审核标准:同时具备1、2、3、4 条
九、原发性青光眼
(一)准入条件
1.近一年治疗用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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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眼压升高(>21mmHg,卧位测量>23mmHg(Goldmann)
压平眼压计);
3.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或视盘改变(视盘损害);
4.视野缺损(青光眼性视野损害)。
(二)审核标准:1 条加2、3、4 条中任意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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