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诊所进价20.5元/瓶

布洛芬混悬液

竟以58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售卖!

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民举报线索

对辖区某诊所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进行了查处

12月14日,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西医内科诊所销售涉疫药品(如布洛芬)时,恶意抬高药品售价,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检查中

执法人员在该诊所药品陈列柜上

未发现布洛芬等相关药品

便询问诊所工作人员

这几天有没有销售布洛芬?

近期感冒、退烧药品紧俏,都没货,并没有销售布洛芬。

执法人员当场查看

该诊所电脑的销售系统

了解采购单据、销售记录

以及费用结算系统中的

药品出入库记录等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现在卖吗 布洛芬混悬液大幅涨价(1)

图源厦门市市场监管

▼结果显示▼

该诊所布洛芬混悬液(规格:35ml)最近共进货2次,12月5日进货价格22.58元/瓶、12月6日进货价格20.5元/瓶,12月6日售价为32元/瓶,12月11日-12月12日调整售价为48元/瓶,12月13日再次调整售价为58元/瓶,进销差价率最高达182%

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ml)最后一次进货是12月6日,进货价格32.15元/瓶,12月6日售价为42元/瓶,12月10日调整售价为58元/瓶,12月11日-12月12日调整售价为68元/瓶,12月13日再次调整售价至78元/瓶,进销差价率最高达142%

“我们是诊所,跟药店不一样,

这里面含了诊察费用20元。”

诊所工作人员辩解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工作人员

拿出处方笺查看

上面明确写着

“13日,布洛芬混悬液_美林(100ml),费用78元”未见列有诊察费用明细

“如果扣除诊察费用20元,

那你涨价前收取

35ml的布洛芬悬液32元/瓶,

100ml的42元每瓶,

岂不是长期都在亏本销售?”

执法人员一一拆穿其用于搪塞的理由

经过初步核查,该诊所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经营者

存在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陈泥 通讯员:刘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