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节录一段文字,(说明,文中“小学”专指“文字学”而言。全文见文末附录):
“比如,在小学识字教学中,对义符“虫”的构意认识比较混乱,对“蛙”等字为什么从“虫”,有不同的回答。有的老师认为,古人对动物种类的认识不够,认为动物无外乎鸟兽鱼虫几大类,把鸟兽鱼之外的动物都归入虫类,所以就有了这些“虫”旁的字了,但要清楚其中很多其实都不是指虫子;有的老师认为,虫即蛇的象形,后泛指一般的虫类,如蚯蚓、蜻、蛙等。[2]我们认为,这些回答已经认识到“虫”有不同构意,有人也认识到“虫”的本用构意是“蛇”,但对泛化构意的范围都想当然地扩大了,对泛化构意内部又未能仔细分析,没有讲清楚“蛙”中“虫”的构意到底是什么,也就没能落实“蛙”为什么从“虫”,以及它与本用构意如何关联。这些问题,目前没有可供进……”
个见:
“蛙”字构意能讲清楚,作者及一些人一時囿于現代的“蛙”字构件而望字生训了,没有上溯此字源头,故百般训诂不得。仅目前而言,“蛙”字最早见于金文,虽说甲骨文和金文同属一类字,但是因金文是铸字法,与刻字和书写字有一定差别,如甲骨文字的空心处,金文字中一般填为实心……
战国金文字上的“蛙”,是两个象形蝌蚪(蝌蚪的头也象形小蛇头)上面有一“圭”字,读“洼”的省声,乃形声字,见下图:
(图截自网上)
《尔雅》:鸣声大者爲“鼃(蛙)”,鸣声小者为“蛤(烟台人曰:小气鼓。淮南人曰:小土蛤蟇。即古书里的“黽”,一种栖息在潮湿的草地上、长不大的蛙类。)再后来隶定为“鼃”,再后来“黽”字被书写者讹变为“虫”字。这种莫名其妙的讹变现象在汉文字隶定史上屡见不鲜。
《說文》:圭,古膎切。读若“gie”。在平水韵里“蛙,娃,洼,街,佳”归九佳、六麻韵。
而“圭,奎”已归八齐韵了,却比九佳、六麻稍接近原古本音,说明至晚在宋时,“蛙”与“圭”的发音已经完全不同了,但是“街”与“蛙”、“洼”同在“a”韵腹,足以说明“鼃”发音“洼”的省声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我们在探究一个汉字的构件和构意时,眼光不能老盯在今天的通行字或简化字上。
在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中,蛙纹和鱼纹出现的都比较多,可能古人羡慕并崇拜蛙能在水、陆两地栖息的神通本领,且又产子多的缘故吧。
人祖 女娲,传说她人面蛙身,但金文大篆的“娲”字构件,乃一“女”旁加一“骨头架状”,且底下有一“口”字,读“冎(gua)”,这是“骨”的初字,见下图:
“娲”在籀文里,是一女旁,加一“鬲”字,是一个会意字,表示“鬲”等烧煮陶器是这位女部落酋长发明出来的。见下面:
附录:
符渝 齐元涛丨汉字构件构意泛化与字典编纂符渝 齐元涛 章黄国学 2022-01-19 17:30
汉字构件构意泛化与字典编纂
文丨符渝 齐元涛
引言
构件的构意是指构件在构字时所体现的理据信息,例如,构件“艸”,在参构“茅(茅草)”“莠(狗尾草)”“茁(草从地里刚刚长出来的样子)”等字时,体现的是构意①[草][1];在参构“莲(莲子)”“葵(葵菜)”“英(花)”等字时,体现的是构意②[草本植物];在参构“荆(一种灌木)”“葡(葡萄,爬藤木本植物)”等字时,体现的是构意③[木本植物];在参构“茵(草编的垫褥)”“蒉(草编的筐)”“蓑(草编的雨衣)”等字时,体现的是构意④[草类材料]。上述构意中,①与“艸”字的本义相同,属于本用构意,②~④是由①发展而来的,属于泛化构意。构件的构意泛化指构件由本用构意发展到与本用构意相似或相关的其他构意的过程。构意泛化使一个构件具有多种构意,同一构件在参构不同汉字时构意未必相同,构意的复杂性增加了汉字形义关系的复杂性。构件构意是汉字理据教学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尚无可供查找的构意整理与构意阐释的资料,这给汉字教学造成一定困扰。比如,在小学识字教学中,对义符“虫”的构意认识比较混乱,对“蛙”等字为什么从“虫”,有不同的回答。有的老师认为,古人对动物种类的认识不够,认为动物无外乎鸟兽鱼虫几大类,把鸟兽鱼之外的动物都归入虫类,所以就有了这些“虫”旁的字了,但要清楚其中很多其实都不是指虫子;有的老师认为,虫即蛇的象形,后泛指一般的虫类,如蚯蚓、蜻、蛙等。[2]我们认为,这些回答已经认识到“虫”有不同构意,有人也认识到“虫”的本用构意是“蛇”,但对泛化构意的范围都想当然地扩大了,对泛化构意内部又未能仔细分析,没有讲清楚“蛙”中“虫”的构意到底是什么,也就没能落实“蛙”为什么从“虫”,以及它与本用构意如何关联。这些问题,目前没有可供进一步查验的资料。再如,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有的美国学生在学习“思”“想”“念”等汉字时会感到困惑,他们不明白:词义是heart的“心”,为什么可以作“思”“想”“念”这些表示抽象思想感情的汉字的义符,其理据是什么?我们知道,构件“心”的本用构意是[心脏],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心脏是产生思想和感情的器官,因此构件“心”发展出泛化构意[情感思想],但这种文化关联对异域文化背景的学生来说无法做到不言自明,他们需要构意资料的指引。构件构意是汉字的重要属性,构意阐释也是字典编纂的一项重要任务,现代字典宜加强对构意的呈现和阐释。对于以语文学习为目标的现代中小型字典来说,构意阐释的查检频率会更高,此类字典的编纂应更早实现对构件构意的阐释。本文旨在讨论字典编纂如何实现构意阐释这一基本任务,为汉字教学和研究提供应有的参考。
01
构件构意阐释是字典编纂的基本任务
字典对构件构意作出阐释是字典的基本任务,也是字典与词典的重要分工。字典的编纂对象是汉字,形音义是汉字的三个基本属性,字典的编纂内容应包括汉字形音义三方面的信息,其中“义”的信息,既包括汉字所记录的词义、语素义,也包括字形所体现的构意。而词典以词为编纂对象,音和义是词的基本属性,词包括单音词和复音词,对于单音词来说,收录于词典的“义”的信息,就是词义、语素义,这一点与字典所收录的汉字所记录的词义、语素义是相同的。词典无需收录作为词的记录单位的字的构意信息,是否将字形“构意”作为辞书编纂的基本内容,是字典与词典的重要区别。由于构意研究尚不充分,目前的字典编纂对构件构意阐释亦未予重视,字典中对可作构件的汉字的意义阐释和词典中的阐释大同小异。下面我们以《汉语大字典》(第2版,缩印本,以下简称《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为例,说明字典和词典应有的分工。例如,“女”(nǚ)字在《大字典》和《大词典》中的训释对照:《大字典》430页:①女子;妇女。②女儿。③雌性的。④幼小;柔弱。⑤星名。《大词典》(第4册)255页:①女性;女人。②指青年未婚女子。③指女儿。④柔、弱的。⑤指动物中的雌性。⑥星宿名。又指织女星。两本辞书对“女”的义项归纳基本相同,义项分合稍有差异,这些义项都是根据单音词“女”和语素“女”归纳出来的。从字典、词典的分工来看,字典应当呈现与字形有关的信息,词典应当呈现与词汇有关的信息,但目前《大字典》主要是从词汇角度对“女”进行阐释的,没有完全体现字典应有的目标,也没有完全实现与《大词典》的分工。从字典应当呈现与字形有关的信息来要求,《大字典》在提供作为字的“女”的基本形音义信息之外,还应提供作为构件的“女”的构意信息。参照义项的呈现方式(义项 例词例句),构意的呈现包括:意项 例字(意项定义见下文)。具体如下:构件“女”的构意:①[女性],如:“妹”“娣”“婢”;②[母系血缘],如:“姜”“姬”“姚”;③[婚配],如:“媒”“妁”“媾(重婚)”;④[孕育],如:“妊”“娠”“奶”;⑤[顺从],如:“妥”“委”“婉”;⑥[柔弱、弱小],如:“嫩”“嬬(柔弱)”“孅(细小)”;⑦[性情丑恶],如:“嫉”“妨”“妄”。这些构意与中国文化关联密切,与“女”的词义互证、互补,它们对字义理解、字形识记、意义分析和文化传播都非常有帮助。再如,“石”(shí)字在《大字典》和《大词典》中的训释对照:《大字典》1010页:①岩石,构成地壳的矿物质硬块。②石磬,古乐器名,八音之一。③石刻;碑碣。④药石,中药里的矿物部分。⑤石针,古代的医疗用具。⑥针砭,以石针治病。⑦结石的省称。⑧乐器声音不响亮。⑨投掷。⑩坚固;坚硬。⑪中医脉象名。⑫厚。⑬通“硕”。大。⑭古地名。⑮古州名。⑯古西域国名。⑰姓。《大词典》(第7册)979-980页:①岩石;石头。②指陨石。③指磨刀石。④乐器名。⑤指碑碣。⑥指矿物类药物。指砭石。⑦古时治病用的石针。⑧结石的省称。⑨坚固;坚硬。⑩形容声音重浊,不响亮。⑪投掷。⑫通“硕”。大。⑬古地名。⑭古西域国名。⑯姓。两本辞书对“石”的义项归纳大同小异,这些义项也都是根据单音词“石”和语素“石”归纳出来的。从字典应当呈现与字形有关的信息来要求,《大字典》在提供作为字的“石”的基本形音义信息之外,还应提供作为构件的“石”的构意信息:构件“石”的构意:①[岩石],如:“岩”“磊”“碣”;②[石类材料],如:“碑”“磬”“碓”;③[固体非金属元素],如:“砷”“磷”“磞”。
02
构件构意在字典中的呈现方式
字典以字为基本编纂单位,构件只是字的构成单位,不是字典的编纂单位,构件构意在字典中应该如何呈现?多个构意应当按照什么次序呈现?这些问题都是字典在收录构件构意时需要考虑的,下面分述之。
(一)成字部首是构件构意呈现的依托构件是构意的载体,构意阐释应落实到每个汉字构件上。但对字典编纂来说,每个汉字构件都落实构意将很不经济。汉字部首是构件的检索符号,字典编纂可利用部首集约化讲解构件构意。其实早在《说文解字》就已开启利用部首阐释构件构意的先河,《说文》在每一个部首字的说解中都有“凡某之属皆从某”,就是对部内字的构件及构意所作的指引。部首分为成字部首和非字部首,非字部首除个别能以构件的身份参与构字,大部分只是为了字形检索而给出的形体标引,不能为部内字提供理据信息;而成字部首既能做构件参与构字,又能独立成字,对于以字为呈现单位的字典而言,构件构意的呈现主要依托成字部首来实现。(二)意项和意项类型是构意阐释的基本内容意项是关于构意的术语,仿“义项”而造。意项指字典中同一个构件下按构意分列的项目。例如,部首“艸(艹)”的意项包括:①[草];②[草本植物];③[木本植物];④[草类材料]。意项类型的划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根据构意产生的先后,将构意分为本用构意和泛化构意两类。本用构意即构件以其独立成字时的本义参与构字,泛化构意是由本用构意发展而来的。第二层,根据人们对意义的认知,将泛化构意再分为隐喻泛化和转喻泛化两类。隐喻是将一个事物比拟成另一个事物,其产生基础是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构件构意的隐喻泛化是指构件由表达某一种构意扩展到表达与之有相似性的另一种构意。例如,“艸”的本义是“草”,草是草本植物中最常见的品种,草本植物在外形和生长习性上都有一些相似性,当人们为其他草本植物造字时,在隐喻思维的作用下,将草投射于对其他草本植物的认知,构件“艸”泛化为草本植物的类别符号,以“艸”为义符造出“莲”“葵”“英”等字。有些草本植物有植株低矮或引蔓缠绕的特点,而木本植物中也有类似特点的植物,如“荆”“葡”等,因为相似性,这些木本植物也以“艸”为义符,构件“艸”因此得以进入木本植物的领域,构意所指范围有所扩大。转喻是用事物的某个方面代替事物的整体,或事物的另一个方面,其产生基础是范畴之间的相关性。构件构意的转喻泛化是指构件由表达某一种构意扩展到表达与之相关的另一种构意。例如,古代的席子、器物、雨衣、鞋子等物品常以某种草本植物为原材料制作,当人们为这些物品造字时,在转喻思维的作用下,以“艸”为义符造出“茵”“蒉”“蓑”“(草鞋)”等字,构件“艸”在这些字中表达泛化构意[草类材料]。字典在罗列成字部首的意项之后,还应标注每个意项的类型,如果是本用构意,标注“本用”;如果是泛化构意,根据构意是来源于隐喻泛化还是转喻泛化,标注“隐喻”或“转喻”。例如,部首“艸”的构意阐释内容为:①[草](本用),②[草本植物](隐喻),③[木本植物](隐喻),④[草类材料](转喻)。部首“女”的构意为:①[女性](本用),②[母系血缘](转喻),③[婚配](转喻),④[孕育](转喻),⑤[顺从](转喻),⑥[柔弱、弱小](转喻),⑦[性情丑恶](转喻)。部首“石”的构意为:①[岩石](本用),②[石类材料](转喻),③[固体非金属元素](隐喻)。(三)常用程度是意项排序的原则对于同一个部首的多个意项,排列次序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按照意义的远近关系来排序,即本用构意-近泛化构意-远泛化构意;一种是按照构字能力来排序,即本用构意-常用泛化构意-非常用泛化构意。不管哪种排序方式,本用构意都应位列第一,因为它是其他泛化构意的源头。例如,部首“犬”的本用构意和泛化构意,按照意义远近排列,其次序为:[狗]-[似狗的动物]-[四足哺乳动物];按照构字能力排列,其次序为:[狗]-[四足哺乳动物]-[似狗的动物]。这两种意项排列方式各有作用,第一种可以显示构意之间的意义关系,第二种可以显现构意的常用程度。从可操作性来看,按照构意的构字能力排序更易实现,因为常用程度可通过统计构字频度获得,而意义关系远近有时不易判断。例如,部首“女”的六个转喻意项中,[母系血缘][婚配][孕育][顺从][柔弱、弱小][性情丑恶]与本用构意[女性]的意义关系孰近孰远很难判断,难以按照意义远近排列;如按照常用度排列,则容易一些:[女性]-[性情丑恶]-[孕育]-[母系血缘]-[婚配]-[顺从]-[柔弱、弱小]。再如,部首“贝(貝)”有五个意项:[有介壳软体动物][有介壳爬行动物][贝类动物的硬壳][货币][财物],其中,[有介壳软体动物]是本用构意,转喻泛化形成的意项可以按照认知逻辑来判断意义关系远近:[贝类动物的硬壳]-[货币]-[财物],但隐喻泛化形成的构意[有介壳爬行动物]与这三个转喻意项不属于同一种泛化类型,“贝”的四个泛化构意属于多向的泛化,无法用线性排列呈现,也就不适合按照意义发展脉络排列次序。
03
构件构意整理的注意事项
字典构意阐释是建立在构意整理基础之上的,构意整理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字典构意阐释的质量。面向字典编纂的构意整理,即以部首为单位的构意整理应注意以下各项问题。
(一)不同字典有不同意项
字典所呈现的构意是针对该字典所收全部汉字进行归纳的结果,不同字典的收字范围不同,构意就可能存在差异,不可将甲字典的意项直接挪移到乙字典。
下面以三本字典为例,展示不同字典的意项差异。这三本字典是:《学生通用规范汉字字典》(以下简称《通用字典》)、《新华字典》(第12版)和《大字典》(第2版)。《通用字典》是一部专门为中小学教育编写的字典,收录《通用规范汉字表》一、二级字表的6500字;《新华字典》是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字典,第12版收录13000多字;《大字典》古今兼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部汉语字典,第2版收录60000多字。
例如“牛”部,《通用字典》只能归纳出一个意项[牛];《新华字典》可以归纳出两个意项:①[牛],②[似牛的动物];《大字典》则可以归纳出三个意项:①[牛],②[似牛的动物],③[动物]。
再如“贝(貝)”部,《通用字典》可以归纳出四个意项:①[有介壳的软体动物],②[贝类动物的硬壳],③[货币],④[财物];《新华字典》和《大字典》都可以归纳出五个意项:①[有介壳软体动物],②[有介壳爬行动物],③[贝类动物的硬壳],④[货币],⑤[财物]。
(二)意项设置参照义项而不囿于义项
构意、词义、语素义都是字典需要编纂的内容,构意的呈现方式是意项,词义、语素义的呈现方式是义项,构件的泛化构意和词的引申义有互证互补的关系(齐元涛,符渝2016),在设置字典部首的意项时,需要参考部首的义项和部内字的义项,但也不要受它们限制,以免影响意项归纳和阐释的客观与准确。
1.避免部首字的义项干扰
构意和字义是不同性质的意义,前者是构件参构汉字时体现的意义,后者是汉字所记录的词的意义,不能混淆。成字部首既可作为构件参与构字,又可作为成字记录词语,部首构意的归纳和阐释难免会受到该字所记词的义项的干扰,要注意避免。例如:
“虫”字,《新华字典》(62页)收录了两个义项:“①虫子,昆虫。②称呼某类人(多含轻蔑或诙谐意):可怜虫,懒虫,书虫。”“虫”也是部首,作为构件的“虫”,在参构“闽”“蛮”等字时,其构意是什么呢?“闽”“蛮”的本义都是对南方民族的称呼,其构件“虫”的构意是不是“称呼某类人”呢?我们认为不是。从词义来说,“闽”“蛮”是民族称谓,可以看作是对某类人的称呼,但这是“闽”“蛮”的词义范畴,不是其构件“虫”的构意。“虫”字的本义是“蛇”,在为“闽”“蛮”等词造字时,选择构件“虫”作为义符,用的是其本用构意[蛇]。《说文·虫部》:“闽,东南越,蛇种。从虫门声。”“蠻,南蠻,蛇种。从虫龻声。”段玉裁注:“说从虫之所由,以其蛇种也,蛇者,虫也。蛮与闽皆人也,而字从虫,故居部末,如貉之居豸末、狄之居犬末、羌之居羊末焉。”可能因为这些南方民族以蛇为图腾,故造字以“虫”为义符。
2.避免部内字的义项干扰
构件的构意是从所构字中提取出来的,部首构意的阐释建立在对所有的部内字进行分析、归纳的基础之上,部内字的义项可供构意分析参考,但也可能会对构意概括造成干扰。
例如,部首“糸”的本用构意是[蚕丝],通过隐喻产生泛化构意①[与蚕丝有相似性的纤维],如“缰”“绳”“纸”“絺”“绠”“缒”等;通过转喻产生泛化构意②[丝织物],如“红”“绿”“紫”“绛”“繱”“缥”“缙”“綪”“縓”“緇”等。第②个泛化构意,因“红”等字的常用义项是表示某种颜色,在有的汉语教材中将“糸”的构意阐释为[颜色],这是受到了部内字的义项干扰。汉民族丝织业发达,先民将颜色与丝织物染色联系在一起,《说文·糸部》的训释反映了这种关联:“红,帛赤白色也。”“绿,帛青黄色也。”“紫,帛青赤色也。”“繱,帛青色也。”“缥,帛青白色也。”“缙,帛赤色也。”“縓,帛赤黄色。”“緇,帛黑色也。”人们为“红”等颜色词造字时,选择义符“糸”作义符,是为了承载[丝织物]这个构意信息,“颜色”义是词语“红”的语义成分,与“糸”的构意无关。
(三)注意构意的时代性
构意是构件参构汉字时体现的意义,因此归纳构意时要根据造字时代的实际情况,不要超前,也不要滞后。
有的构件在某造字时代并不具有某个构意,字典整理构意时就不能超前,对当时产生的汉字用不存在的构意进行阐释。例如,《说文·戈部》:“武,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许慎引用楚庄王的话,将“武”的理据解释为“停止干戈”,这种解释将构件“止”的构意看作[停止、止息],是错误的。“武”字在甲骨文中已存在,写作
。甲骨文中,构件 “
(止)”参构的字很多:
(前)、
(歷)、
(逐)、
(各)、
(出)、
(之)、
(正)、
(先)、
(企)、
(步)、
(陟)、
(降)、
(韦)、
(登)等,这些字中的“”都表示“脚”或“行进”,没有停止、止息之意。甲骨文距离汉字造字时代较近,更能反映这些字在造字时代的构意情况,因此,“武”从戈从止,理据应是带戈之人在行进,本义是用兵打仗,“止”的构意为[行进]。许慎没有注意到构意的时代性,产生了误解,我们今天编纂字典,要避免重蹈覆辙,不可将“武”等字中的“止”阐释为[停止、止息]。
另一方面,汉字的构意泛化存在于汉字发展的整个历史时期,在周秦之后,包括现代新造字中,构件依然有新的构意产生,字典整理构意时不要忽略新产生的构意。例如,近代以来元素名称用字有很大发展,也一直处于优化调整之中。元素用字基本上是采用系统中原有的构件进行拼合,构件的构意也以沿用已有构意为主,但也有一些构件被赋予了新的构意,如前文所举的构件“石”,在元素用字中就被赋予了新的构意[固体非金属元素],体现在“砷”、“磷”、“硼”、“碳”、“硅”、“硒”、“硫”、“碘”等字中。“石”的这一构意,与“石”的本用构意[岩石]是有关联的。我们以“砷”字从“石”来看它们的关联:“砷”,旧称“砒”,即砒霜。“砒”字从“石”,是因为古人在认知中把它视为“石头”类,《玉篇·石部》:“砒,石也。”《天工开物·燔石》:“砒有红白两种,各因所出原石色烧成。”(潘吉星2008:220)在现代化学中,Arsenic(砷)属固体非金属元素,因为这类元素与“石头”在形态上的相似性,中国学者在为Arsenic造译音字“砷”时,就以“石”作为[固体非金属元素]的类别标识。再如,元素“磷”在早期化学著作中沿用汉字系统原有的“燐”字,《玉篇·火部》:“燐,鬼火也。”这反映了近代之前人们对这一物质的认识。随着对元素认识的科学化和构件“石”被赋予[固体非金属]这一新的构意,人们将“燐”的义符改为“石”写作“磷”。如果现代字典不对构件“石”表示[固体非金属]这一新构意作出阐释,那么,汉语学习者没有参考依据,很可能会将这些化学元素字中的“石”的构意和“岩”“磊”“碑”等字中的“石”的构意混同,误解为[岩石]或[石类材料],就会影响对字义的理解和学习。
综上,汉字构件存在构意泛化现象,致使构意情况复杂,对汉字教学造成一定困扰,字典编纂宜加强对构意的整理与阐释工作,为汉字教学与研究提供必要参考。
注释
[1] []内的文字表示构意,下同。[2] 以上两种“虫”的构意阐释,参见饶满萍《慎用字理教学》,《小学语文》2009年第7-8期。
本文原载于《语言文字应用》2021年第4期,第116-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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