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失业险一次性领取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失业险一次性领取条件(失业办理流程)

失业险一次性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

(三)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出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或反映其就业、失业状态的证明;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金60天期限的解释: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