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当好员额检察官?

作者:李勇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按:2016年员额制改革一个会议上的即兴发言,本文系根据发言内容节选整理而成。

如何做好一名员额制检察官 怎样当好员额检察官(1)

各位入额了,是员额检察官了,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那自然对能力的要求也就更高了。怎么样当好员额检察官?我觉得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把好案件质量关。

员额检察官,不仅对签发决定自己办理的案件,还要签发决定助理检察官(后来统一称呼为检察官助理)的案件,一定要把好案件质量观。重点把握“两个方面、三大问题”:

1.两个方面: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要树立“办案就是办证据”、“程序优先”的理念。证据上不能出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程序和证据问题比实体问题更重要,因为证据和程序出问题就可能导致冤案,无可挽回。实体问题还可以通过下一个诉讼环节来纠正和挽回。当然也不是说实体问题不重要,实体上也需要精准,特别是因实体定性问题可能导致罪与非罪的实体,就更加重要了。

2.三大问题

一是把握好罪与非罪的问题,这是你作为员额检察官决定案件是要考虑的首要,第一位的因素。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不能出问题,这是高压线,要慎之又慎。这里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证据问题。

二是把握好此罪与彼罪问题。这是第二要素,罪名不能搞错,定性要准。当然定性此罪与彼罪出现争议可能导致罪与非罪时,就又回到第一个问题了。比如有的案件盗窃与诈骗罪,如果定诈骗可能不够罪。再比如,盗窃与侵占,如果定侵占可能涉及自诉案件。

三是把握了主要量刑情节。这是第三要素。特别是公诉案件,法定的量刑情节不能出错,这涉及起诉质量问题。对于批捕案件来说,法定量刑情节有时左右捕与不捕。

为了把握好上述三大问题,在办理案件中要做到“三多”

一是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这个案件证据为什么能定、为什么不能定?为什么要定这个罪而不是那个罪?为什么要认定自首为什么不认定自首?为什么适用这个条文而不是适用那个条文……这会迫使你对案件多方位思考,多角度把控,最大限度防止遗漏问题而出现错漏。

二是多翻书。遇到问题要多翻书,多思考多研究,翻法条、翻司法解释、翻判例、翻理论书籍。我写起诉书这么多年,刑法第264条倒背如流,每次写起诉书时我还要看一眼法条是怎么规定的呢!这么多年,开庭我养成一个习惯,一定会带两本法规,一个是刑法,一个是刑诉法。再简单的案件也要带上,以防万一。

三是多总结、反思。俗话说,久病成医。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要善于总结。为什么学生都要搞错题本,就是这个道理。起诉书,上司怎么改的,为什么要这么改,你得总结,下次就知道怎么写了。不能说改了之后,看都不看,下次还这么写,那怎么进步呢?这个问题为什么我当时没想到,而上司想到了,下次遇到这个的问题,我该怎么解决……。要善于总结、反思,只有不断总结反思才能不断提高。有些案件,时间长了经验多了,你一下子就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出问题,比如盗窃案件,价格鉴定依据你签发案件时需要格外关注,比如贩卖毒品案件,代为购买问题需要你关注,聚众斗殴案件每个人的具体行为是重点,职务犯罪案件主体身份及职务便利、量刑情节值得特别关注。

二、提高自身能力练就本领

作为职业检察官,专业能力是看家本领,是吃饭的家伙。没有金刚钻就干不了瓷器活。入不入额关键是能力,综合能力很多,方方面面的有很多。但是我今天只讲三个核心能力

一是证据审查和程序把控能力。这是司法官的基本办案能力,不用多说。

二是实体法的适用能力。这一是基本功,定性要精准,说理要透彻。

三是应变和表达能力。我一直说法律人的三个基本技能“能说、会写、善思”。应变能力主要是针对公诉检察官的出庭而言的,有时应变能力甚至比表达能力更重要,很多时候不是你不会说,而是不知道怎么说。不知道怎么说很多时候是因为功底不深。所以根子问题还是要多学习。

怎么学习?经常问自己五个问题

1.法条你熟悉吗?依法办案,法条你得熟悉。这是适用法律的前提。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对法条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熟悉。比如说,小偷偷了被害人家的现金,顺带还偷了银行卡,然后拿银行卡又取钱。很多人写起诉书只引用刑法264条,很多人就忘记第196条第三款。后面的取款行为实际上是一个冒用信用卡的行为,为什么也定盗窃罪呢?那是196条第三款的法律拟制。

2.司法解释你熟悉吗?现在司法解释很多,层出不穷,你得经常翻,经常看,知道关于某个问题出台过解释,然后再查找。或者不确定,先去查找。

3.指导性案例和审判参考案例你熟悉吗?你得善于收集和总结和学习这些案例的裁判要旨。

4.刑法基本理论你掌握吗?从事刑事司法工作,刑法理论的运用无处不在,只不过有时你没在意。在意了,就是高手。

5.刑诉法特别是证据法基本理论你掌握吗?不仅要知其然,还是知所以然。知其然又知所以然才是高手。

来源:悄悄法律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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