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种拆迁补助方式(关于拆迁补助和奖励)(1)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补助和奖励,法律的本意是在房屋补偿之外对被征收人给予的额外的好处,很多拆迁户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实践中,补助和奖励大多已经走样了、扭曲了,很多拆迁户并不知道其中的问题。

上面说过了,正常的补助和奖励是房屋补偿之外对被征收人给予的额外的好处,实践中补偿和奖励的种类有:(1)对困难群体的补助。如对低保户给予补助,提高老知青,老军工,老职工等困难群体的生活补助等。(2)病残补助。有的地方政府规定了残疾人补助,大病补助等。(3)电话,空调,宽带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等。(4)提前搬家奖励。(5)工程配合奖。等待。(但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了补偿和奖励,但并没有对补助和奖励做出具体规定,上面的补助和奖励种类是实践中的各地的一些做法。)

实践中,补助和奖励走样了、扭曲了,是如何走样了、扭曲了的呢?

实践中很多拆迁方将房屋补偿中的一部分拿出来,单列为补助和奖励,并设定时限,不在规定的时限中签订补偿协议,就拿不到补助和奖励。举例来说,在一个拆迁项目中,周边新建商品房的均价是每平米1万,如果拆迁户的房屋是合法的,那合理的补偿就是每平米1万(不含装修费、搬迁费等),正常来讲,如果有奖励和补助的话,这奖励和补助在这1万之外设定给拆迁户,但不少拆迁方将这1万中拿出3千,拆分单列为提前搬家奖、困难补助等奖励和补助,并设定1个月的时限,1个月内签订补偿协议的,给予奖励和补助,超过期限不签订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和补助。很多拆迁户因害怕失去奖励和补助,就签订了补偿协议。我们认为这样的拆迁方虽然耍滑头,但拆迁户最终拿到了基本合理的拆迁补偿,也还说的过去。

但可恶的是,很多拆迁方更加黑心,以上面例子展开说,周边的新建商品房的均价是1万,那拆迁户合理的补偿就是每平米1万(不含装修费、搬迁费等),但拆迁方给拆迁户的补偿却是每平米7千,再从这7千中拿出1千,巧立名目为奖励和补助,并设定1个月的时限,很多拆迁户害怕失去这每平米1千的所谓奖励和补助,就在时限内签订了补偿协议,等拆迁结束或者还没有结束,发现有效维权的拆迁户放弃了所谓的奖励和补助,但拿到的是每平米1万的拆迁补偿……

在此,我们提醒拆迁户,面对这样的问题,要算大账,抓大放小,不要被各种明目弄花了眼,遇到拆迁,首先看大头,即房屋补偿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再看其他项目。其次,如果房屋补偿加上的补偿和奖励依然不合理,就不要再被这过期不候的奖励和补助迷了眼,一旦签订补偿协议,基本没有补救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