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瑟九十九原创


元安三年,大庆朝皇帝在金殿之上欲把最疼爱的女儿安宁公主下嫁给当朝状元郎陈书涵为妻,不料却被陈书涵当场拒绝了!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天家颜面被无情践踏,皇帝的宝贝女儿都敢拒绝,这陈书涵胆子的确不小,一边站着的御林军已按剑在手只待皇帝一声令下,便要冲上去捉人!

没想元安皇帝却是个涵养极好的,他对握着剑柄的御林军摆了摆手,朝书涵温和地笑着道:“你给朕个理由,如果朕觉得合适,那就放了你,如若不合适,那这牢,你是蹲定了!”

元安皇帝话说完,脸色已变得铁青。

传闻当朝安宁公主娴静淑雅,端庄高贵,虽贵为公主,但却一点都不骄矜。

能娶到安宁公主,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是可望而不及的梦想,没想陈书涵却冒着杀头的风险,直接拒绝了皇帝的赐婚。

与所有人一样,我从未想过他会放弃眼前这么一个瞬间便可飞黄腾达的机会,毕竟皇帝的公主只有一个,机会稍纵即逝。

豆蔻梢头二月初打一肖(豆蔻梢头二月初)(1)

1.


认识书涵那年,他八岁。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我吃饱穿暖在西南边陲小城的一个学堂内听着老夫子讲着者乎者也,昏昏欲睡,而书涵却在学堂窗外饥肠辘辘、瑟瑟发抖的听课,即便如此,他的学业依然却比我好上许多。

爹爹是在去接我下学的时候在学堂外看见他的,随口问了他几句四书五经的内容,他竟然全都对答如流,爹爹心中感叹他是个可造之才,便将他带回了家中。

此后书涵再也不用饥肠辘辘地呆在学堂外偷听夫子讲学了,他被爹爹收为了义子,爹爹是西南边陲之地的一个小县令,我家中虽然不富余,但是也足够让我们俩吃饱穿暖了。

书涵比我大一岁,我很喜欢他这个小哥哥,经常逗弄他,在他写字的时候把墨汁假装不小心溅到他的脸上,或者在他的书里恶作剧地藏一只小虫子的尸体。

他从来都不气恼,每次都很有耐心地把脸上墨点擦干净或者小心翼翼地把小虫子的尸体丢掉。

这让我觉得很是无趣,他一点都不配合我玩儿。

问起他原因的时候,他总会笑着道:“我是哥哥,你是妹妹,应该让着你。”

我家住在县丞官制的院子里,虽然院子不大,但景致却不错,后院有一口小小的荷塘。

那年秋天,荷塘的水照例被放干了,我们要清理荷塘,首先要把里面水嫩的藕挖出来,这对小孩子来说是件很好玩的事。

我脱掉鞋子,踩着软软的稀泥,卷起袖子,把小白手伸进泥里去摸白嫩嫩的藕节。

书涵见了,也一起脱掉鞋子和我下了池塘,在泥里摸起藕节来。

我摸到一处臂膀粗的藕节,用力想要把它拔出来,奈何它长得太深,根本拔不动。

“书涵,快来帮我一把!”我朝着他喊到。

他连忙应了道:“小心别摔着,我来了。”

书涵和我一起,合力拔这藕节,劲儿往一处使,粗大的藕节终于拔上来了,而我和书涵都摔了个屁股墩,一身弄得全都是泥巴。

我看着满身是泥的他哈哈大笑,他也看着我哈哈大笑。

忽然间,他不笑了,顺着他的眼光,我看到了自己的陷在泥里白嫩的双脚,忽而明白过来的我,瞬间脸上飞起了两片红云。而书涵也不好意思的别开了目光。

我逃似的上了岸,用清水洗净了脚上的泥巴,穿戴好鞋袜,想着刚才的那一幕,心里不觉想起一句话来:袅袅娉娉十三余,豆蔻枝头二月初。

那年我十三,他十四。

2.


元宵节,灯市如昼。

书涵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俊俏少年郎,长身玉立,便已风度翩翩,而我也褪去了幼时的青涩,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我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看着挂着灯谜的花灯道:“书涵哥哥,这个灯漂亮,快来看看这个灯谜是什么,猜中了送灯呢。”

书涵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七宝琉璃灯上书: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轻轻念了一遍,走过去摘下灯笼,拿了一边的笔墨写道:一见如故。

一边的小二见他写出了灯谜连忙高声道:“恭喜这位公子猜中谜底,送灯一盏。”

他接过七宝琉璃灯,转身交给了我,我在周遭女子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看着他浅笑嫣然,甜甜道:“谢谢书涵。”

我刻意隐去了哥哥二字,他给我的灯微微颤了颤。

他虽然跟着我姓陈,但我一直都知道他不是我的亲哥哥。

他考上了秀才,便搬离开了我家,住到一边的公署里去了。

我经常去找他,但是却又见不到他,隐隐地,我觉得他似乎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有一次,我煲了银耳羹,便想着给他送过去一点。

我用白瓷小锅端了满满的一小锅过去,不料到刚到他门口,却被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黑衣年轻人给撞翻了。

滑腻黏糯的银耳羹从倾覆的白瓷小锅中溢出,不受控制地流过我的手腕,泼洒了一地。

黑衣人没有回头,只是匆忙道了声抱歉便不见了踪影。

他听见声音连忙出来,看到我烫红的手腕,忙把我拉到水池边去清洗。

我问他道:“那是谁啊?怎么这么冒冒失失的。”

他认真替我清洗着手腕道:“疼不疼?我带你去看大夫吧?”

我摇了摇头道:“不碍事的,刚那是?”

他避开我的目光道:“我有点紧急的事让他办?”

我狐疑地看了他几眼,心想:你能有什么要紧的事呢?

银耳汤喝不成了,他看着懊恼的我道:“走,我请你去天香楼吃烤鸭去。”

天香楼的烤鸭最为出名,但是价格不菲,一般人自然是吃不起的,虽然我不知道他怎么突然有钱了,但是我还是兴高采烈地去了。

那顿饭吃得很尽兴,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他进京赶考前陪我吃的最后一顿饭。

从天香楼回来后没几天,我便重新熬了银耳羹给他送去,吸取上次的教训,我这次把白瓷小锅放在竹篮里提着,这次倒是安安稳稳地送到了他那里。

我拿起小勺给他舀了一碗,他喝了一小口道:“嗯,味道真不错,也只有我家颜儿才能煲出来这么好喝的银耳羹。”他看着我笑着道。

我低头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他看着我似乎自言自语又似乎在问我道:“颜儿,我以后还能喝到你亲手煲的汤吗?”

“那当然,只要你想喝,我都会亲手给你做的。”我微笑着道。

离开他家的时候,他帮我把装着白瓷小锅的竹篮提着,送我到门口,把竹篮交给我的瞬间,我透过他的袖口,看到他袖里白色里衣上似有血渍。

回想他不紧不慢地喝银耳汤的样子,我感觉,他右胳膊应该是受伤了,只是他不想让我知道。

我有点伤心,但是却又不好问,他定然已经有了属于他自己的秘密。

3.


不久后,书涵便要进京赶考,我和父母一起送他上路。

临分别时,他悄悄地往我袖中塞了一封信。

我红着脸有些兴奋地看着他,直到他的影子消失在路上。

回到家,我关上门,脸红耳热地打开了他给我的信。

信的封面上写着:陈悦颜亲启。

我轻轻拆开信封,两颗用金丝串着的红豆便从里面滑了出来,一起滑出来的还有一片金色枫叶。

金色的枫叶上面用细细的毛笔写了两个字:等我。

我把枫叶和红豆握在掌心,按在胸口,这么多年来,他竟然也和我有着一样的心思,两情相悦,真好。

我乖乖地在家等待他的消息,第二年春来,我终于等到了科举放榜的消息。

位列榜首的竟然是他,陈书涵!

我们一家人都很高兴,父亲那天喝醉了酒,似乎是书涵帮他完成了今生未竟之志一样。

当然最高兴的人还是我,他送我的相思豆,我一直悄悄的戴在手腕上。

我看着手腕上两颗偎依在一起的相思豆,想到了他留给我的“等我”那两个字,心里是充满了甜蜜。

只是这阵甜蜜还没甜多久,又传来他要做驸马的消息!真是晴天霹雳。

天家对他的青睐,证明了我的眼光确实不错,可是我却要失去他了。

我看着手腕上的相思子,犹豫着要不要去京城找他,很久之后,我决定,我还是应该去看看他。

即使我与他今生无缘,那我得看着他平平安安我才放心。

4.


在进京的路上,我想了许多,临进城之前,我把一直戴在手腕上的相思子取了下来。

摸着带有体温的相思子,我心下已有了决断。

他如今已经是京城的名人,打听到他落脚的地方很容易。

我在路口的摊贩那要了一碗面,顺带听着周围的人八卦。

路人甲:“你们还不知道吧,那陈书涵竟然是大周的皇子。”

路人乙:“难怪他敢不娶咱们的公主呢。”

路人丙:“那大周的皇子真的是仪表堂堂十分俊美呢,难怪安宁公主对他一见倾心,硬是求了皇帝把他招为驸马呢”

……

我转过头,看着那位说书涵是大周皇子的大妈道:“大婶,你说的可是新科状元陈书涵?”

那位大婶乐呵呵地道:“是啊,如今除了他谁敢拂了公主的好意啊。”

“那你知道他现在住哪里吗?”

“听说大概是在鸿胪寺吧,我表妹的侄儿的哥哥的儿子在宫里当差呢,我听他说的。”

……

我吃完面,打听了鸿胪寺的方向,朝那里慢慢走去。

我边走边想,我此去和他说什么呢?或者说他该对我说什么呢?

这些年他隐瞒了我们一家人,回想着之前的种种,我恨恨地踢着路边的石头。

德尔塔,德尔塔……

马蹄敲击路面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我却没有一点回头看看的欲望。

陈书涵,他终究是骗了我。

德尔塔的声音在我身后停了下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道:“颜儿,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

我没有理会这声音,转身朝离他越来越远的地方奋力跑去,我听到他从身后追上来的声音:“颜儿,对不起,你听我解释……”

突然身子一轻,他俯身把我揽到了马背上,我稳稳地坐在了他的身前。

虽然以前也有过这样子的接触,但是从未像今天这样子呼吸可闻。

我不想说话,准确来说,我是不想和大周皇子说话。

他带着我一路疾行到了郊外,停下马,他轻轻跃下马背,接我下来,帮我理了理散乱的鬓发道:“颜儿,对不起,我之前隐瞒身份,只是为了想活得简单一点,不想被到处追杀……你不要怪我,我是有苦衷的…”

豆蔻梢头二月初打一肖(豆蔻梢头二月初)(2)

我突然想起那次看到他袖口里衣里的血渍。

我蓦然抬起头道:“那现在呢?他们还会追杀你吗?”

他朝我温柔一笑道:“如今,谁还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大周皇子?”

他满含春水的眼里,有一个小小的我。

我看着他俊美的面容,心里想着,只要你平安便好。

他在我耳边低低道:“颜儿,你知道吗?我不做公主的驸马,就是为了你,今生今世我只要你一人便好……”

我看着他深情的眼眸竟一时说不出来话。

第二天,我留下那两颗相思子,悄悄离开了。

我爱他,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他是皇子,而我只是草民,身份之差,云泥之别。

他是大周皇子,不能舍了大庆朝的公主而娶我,而我更不可能委屈自己与她人共侍一夫。

人生很长,与他有过这么一段过往,也足够我回忆终生了。

我依然记得那日在荷塘里,他看着我裹着泥巴的双脚失神而又害羞的模样,那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在那样美好的年月里爱过我这么一个姑娘。

梳妆台上的百宝匣里装着一张火红的枫叶,上面写着“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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