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农村自然分户指的是:子女成年后有独立的经济和生活能力(或已经结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家庭),这时候就可以根据生活需要,申请自然分户,把户口从父母的户口本上“独立”出去,自立为新的户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的大力扶持建设,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红利,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顺利完成之后,国家推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居民可凭借农民身份在之后的生活中享受到来自拆迁安置、股份分红、创业扶持金等各种扶持补助,但一般的扶持补助都是按户进行分配的,所以农村家庭如果能够满足分户条件,在自然分户后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扶持补助,这也是很多农村居民选择分户的原因。
除此之外,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控越来越严格,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家庭进行分户才能解决存在的“一户多宅”问题,比如农村父母存在一户多宅的问题,可以通过子女分户,把多出来的一块宅基地使用权分给子女,这样农村父母和子女就都能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顺利进行确权登记。
在农村,自然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个条件: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满足成年(或结婚需要)且符合相关要求。
独生子女家庭是不满足自然分户的条件的,因为独生子女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的,遵照房地一体的原则,也一并继承农村父母所建房屋底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如果独生子女可以分户,就会出现“一户多宅”的问题,自然是不被允许的。
只有当农村家庭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才可以在满足成年(或结婚需要),申请进行分户。同时申请分户的子女不仅要满足成年要求,还必须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说白了就是要在物质和生活上相对独立,不依靠父母接济能维持生活,最好是有固定收入。
第二个条件:与父母分开居住,拥有独立的居住场所。
农村家庭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且子女满足成年(或结婚需要),如果是因继承、合法交易、宅基地总面积不超当地标准、户口迁入等原因造成的合法一户多宅家庭,可以携带相关土地产权证明去当地村委会或者或者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拿分户申请表,填写后由村委会审核通过,再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盖章。由分户子女行使家庭多余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正好符合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如果本身农村家庭满足一户一宅原则,只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要给子女分户的话,就必须先向农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这一点在实际生活中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是每个地区农村都有固定的宅基地指标,如果没有宅基地指标,申请新的宅基地相对比较困难,这时候就只能是通过流转他人闲置的宅基地来实现,“有偿流转”农民集体成员多余的宅基地,在有新的宅基地前提下,向村委会或者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拿分户申请表,填写后由村委会审核通过,再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盖章,完成家庭分户申请。
第三个条件:夫妻离婚,且有一方再婚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遵照法律,很多地区农村,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就可以办理分户,但是现如今在一些地区农村,因为面临着拆迁和集中安置等规划建设,有人想出了“假离婚”的办法,通过“离婚”办理分户,在之后的拆迁和集中安置等规划建设中,以户为单位谋取私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一旦发现也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所以部分地区农村,为了防止有人通过“假离婚”实现分户申请,提出了离婚不分户,即使离婚只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如其中一方(非户主)再婚并在有住房的基础上,以整户为单位进行分户。当然不同地区农村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在很多地区农村,夫妻离婚,一方可以持有原户口薄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去本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中心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总结:一方面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政策红利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随着大部分农村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农民按户能享受到的扶持补助也会越来越多;加上如今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逐渐完善。所以农村自然分户的条件越来越严格,在办理分户的过程中,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证明,按照申请流程认真操作执行,只要符合分户条件,是能够顺利实现分户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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