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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目的★
▼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除了亲戚还有朋友,往往遇到不仅仅是借钱这样的事情,如今就有人找自己借账户,譬如借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给他使用,那么自己账户出借给他人这样的事情是否合法呢?有没有风险呢?借用人如果由此账户产生的债务,我们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呢?今天我们分享一个真实案例,账户借出去,并为此背上沉重的包袱,希望大家从中有所收获。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进入合肥律师刘志汉的主页关注,向合肥律师刘志汉咨询。
★案件概况★
▼李某某与姜某某系在健身房认识的朋友,自2020年10月起李某某多次向姜某某借钱,由于李某某自2018年就上了黑名单被列入失信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老赖”),姜某某对此并不知情,碍于朋友情面,还是把钱借给了李某某,李某某叫姜某某把钱打到他指定的张某某的支付宝里,先后有14万多元。
▼李某某由于被法院列入老赖黑名单里,使用以自己名义收款,担心被法院冻结划走,他就借用他人账户来使用。在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李某某迟迟不还款,在姜某某一再追要的情况下,李某某不得不实话实说,于是姜某某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决李某某、张某某连带偿还借款131440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李某某、张某某承担。
★争议焦点★
张某某出借账户给李某某,李某某是借款人,张某某对此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张某某将其支付宝账户出借给李某某使用,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其作为涉案银行账户所有人,疏于管理,主观上存在过错,在李某某未能及时偿还案涉借款的情况下,张某某应当对李某某的借款承担补充还款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姜某某借款本金131285元及利息,张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鲁10民终2474号
★实务分析★
第一,出借个人账户给他人使用,将会有哪些风险?
在我们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物品出借可能是一件平常的事情,但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借给他人的,对出借的风险出借人应合理评估再决定借还是不借,以免给自己带来不确定的巨大风险隐患。
现实中因各种原因,将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结果导致对簿公堂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发生纠纷面临打官司,那么账户出借人将要承担哪些责任和面临哪些风险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在借用银行账户的纠纷中,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将被列为共同诉讼人,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银行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出借个人账户给他人使用,人民法院对此将会如何处理?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呢?
如果将账户出借给他人,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通常对出借方又是如何处理的呢?合肥律师刘志汉在此提示,实务中法院对出借人处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判决出借人与借用人直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判决出借人对本金承担责任;
第三种,判决出借人根据自己的过错对本金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就像前述案例中,李某某借用张某某的支付宝账户接收借款,最后借款人姜某某把李某某、张某某都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出借账户的张某某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最后合肥律师刘志汉再次提醒,不要将自己的账户出借给他人,风险不仅仅是承担民事责任,出借账户还可能引发刑事责任。在借用账户的人中,出借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以达到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等目的,从而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则是为了收取好处费,违反国家制度有关规定,擅自为他人提供银行账户,为其办理款项收付业务,以套购紧俏物资或套取现金。甚至存在将借来的账户用于赌球、洗钱、非法集资或者经济诈骗等。那么作为账户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如果明知对方用于非法用途仍出借账户,将构成共同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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