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

未主动报备且出入公共场所

刘某兰被立案侦查

3月29日,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发布警方通报,3月28日,刘某兰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刘某兰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主动向社区报备,且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造成社会面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通报如下:

刘某被立案侦查(刘某兰谢某某被立案侦查)(1)

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谢某某被立案调查

3月29日下午,湖州安吉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8日凌晨,谢某某(女,安徽铜陵人)在明知自己行程码带星且近期接触的家属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情况下,仍从居住的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小区驾驶车辆携带其儿子来安,在高速安吉卡口被查控并直接隔离,其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3月28日23时,谢某某及其儿子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谢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安吉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刘某被立案侦查(刘某兰谢某某被立案侦查)(2)

(吴兴公安、安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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