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是东南亚重要国家,位于中南半岛的核心位置,拥有7000万人口,经济基础较好,政策开放,社会和谐,法制健全。近年来,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泰国日益成为中资企业境外投资的热门国家。


一,泰国立法与司法体系


泰国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国王是泰国国家元首,通过国会行使立法权、通过法院行使司法权。在紧急情况下,国王有权颁布具有与国会法令相同效力的法令。


泰国属于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尽管如此,泰国的法律制度也受到普通法传统的影响,最高法院的意见和判决已被记录和发表,成为低级法院案件判决的说服力的来源,是泰国法律发展的重要基础。

泰国法院有大理院(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或称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泰国法院实行三级三审制。不服地方法院判决,可按顺序上诉到上诉法院及大理院。


仲裁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经协议各方同意,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某些类型的纠纷。仲裁法还规定,如果当事人有权依赖相关国际法的条款,法院可以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泰国对外投资(泰国投资法律体系概况)(1)


二,涉及投资的主要法律制度


以自由化和鼓励自由贸易为原则,泰国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法律资源系统来支持和协助投资者。在涉及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面,除了《投资促进法》,泰国还有《外商企业经营法》、《税收法典》、《专利法》、《外汇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泰国外资法律制度有机体系。


1. 投资促进法

泰国早在1977年就颁布了《投资促进法》,是亚洲第一个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泰国政府对受鼓励投资人,在土地购买、设备进口、产品出口、避免竞争、税收减免、利润汇出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和保护。当受鼓励投资人在经营中遇到困难请求委员会帮助时,委员会主席有权指令有关政府部门、政府机关或国营企业单位及时为其提供帮助。如税率结构,或关税征收办法、服务费或手续费不利于投资项目时,不论是否有人请求委员会提供帮助,委员会主席都可决定由有关政府部门、政府机关或国营企业单位研究修改。


2.外商经营法

泰国《外商经营法》是1999年泰国政府发布的一部管理外商在泰国经营活动的法律。该法列出了鼓励、限制和禁止外籍人士经营的项目,从法律条文上,类似于我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经营法》对外商在泰国的投资资金有最低投资额的法律规定,对属于本法所规定的需得到允许的行业,外籍法人在泰国开始商业经营的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300万泰铢,其他不需要经过允许的行业最低不少于200万泰铢。


3.贸易竞争法

泰国新修订的《贸易竞争法》加强了对企业并购的竞争影响审查。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设立合资企业都属于该法管辖的“合并”(merger)行为,其中,受管辖的收购是指收购标的企业50%以上的运营资产或者上市公司25%以上、非上市公司50%以上股权。如果参与合并的任何一家经营者在上一年度的市场份额达50%或以上并且销售额不少于10亿泰铢,或者最大的三家经营者在上一年度的市场份额达75%或以上并且销售额合计不少于10亿泰铢,则合并交易应事先获得泰国竞争委员会的批准;如果参与合并的经营者的销售额不少于10亿泰铢但市场份额达不到上述标准,则参与方应在交易完成后7日内向竞争委员会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交易的情况。


4.知识产权法

泰国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法》、《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法》和《版权法》等。专利和商标需要向商务部知识产权司申请备案。泰国还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同时,泰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管辖。泰国也是《保护文学及艺术作品》的伯恩公约的和《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以及《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国,履行缔约国义务。


5. 外汇管理法

依据《外汇管理法》以及相关的第13号法令,涉及外汇的所有事宜均由泰国银行来规定。目前大部分泰铢或其他外币的交易不受任何限制,但仍有少数交易需要得到泰国银行的批准。对于投资者,携带入泰国的外汇如投资基金、离岸贷款等没有限制,但该些外汇必须在收到或进入泰国7天内卖给指定银行或兑换成泰铢,或存在一家授权银行的外汇账户上。外资企业在税务清算之后,投资基金、分红和利润,以及贷款的偿还和支付利息,均可以自由汇出。


6. 土地法

《土地法》规定外国人,包括外国人持有49%以上股权的公司,禁止拥有土地。所以外国人要想购买泰国的土地,就是要注册泰国公司,如果从事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的行业,且经营的行业对泰国有益、投入资金在泰国至少保留3年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则被允许购买土地。在购买公寓方面,法律规定外国人可以购买泰国的公寓,且和泰国人拥有相同的权益。  

7.税法

泰国税收的基本法律为《税收法典》,税收分为直接和间接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等。税收的归属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占主导地位。法定企业所得税通常是企业净利润的20%,中小型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0-20%;增值税一般税率为7%;汇往国外的利润,无论通过股利还是其他分配形式汇出,都要代扣10%的税。


8.劳动法

泰国目前实施的《劳动保护法》制订于1998 年,其中明确了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及义务,建立了关于一般劳动、雇佣女工和童工、工资报酬、解除雇佣关系和雇员救济基金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同时,《劳动保护法》也赋予了政府干预管理的权利以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关系的公平、健康发展。此外,相关立法还有《劳动关系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人抚恤金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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