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的称谓,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征。

重秩序。“有老有少才算一家人”的秩序原则,是政治统治和家政管理的根本。一般亲属称谓以父系称谓为中心,长幼有序,老少分明,具有严格的秩序性。

大舅子的标准称谓(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趣谈亲属之间的称谓)(1)

对长辈和对晚辈,突出辈分,老少分明。如,对长辈,称父亲为“爷”、“爹”、“爸”,母亲为“娘”、“妈”,祖父为“爷爷”、祖母为“奶奶”,其上每长一辈,前加一“老”字以示区别:称曾祖父为“老爷爷”,曾祖母为“老奶奶”;高祖父为“老老爷爷”,高祖母为“老老奶奶”。对晚辈,称子为“儿”,女为“闺女”或者“妮子”,子之子为“孙子”,子之女为“孙女”,其下每下一辈,加一“重”字以示区别:重孙子、重孙女;重重孙子、重重孙女。

大舅子的标准称谓(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趣谈亲属之间的称谓)(2)

宗亲、外亲各成体系。亲属称谓在体系上讲秩序和讲人伦,它沿袭父系家族为中心的旧俗,以“尊”和“亲”为标准,形成了四大亲属称谓体系:一是父系亲属称谓,二是母系亲属称谓,三是夫系亲属称谓,四是妻系亲属称谓。这就囊括了一个人血缘、婚姻所包含的一切该尊的和该亲的对象。同时,每个体系各自独立,各成系统,互不交叉、包含,秩序性很强。

重亲情。“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

亲属称谓之间的重亲情特征,表现在对非血缘关系亲属的面称上。

对姻亲,当面称呼要用血缘关系的称谓称呼。对于妻子来说,称呼丈夫的一切亲人,一律随丈夫,如同称呼自己的亲人一样。如,称公公为“爹”、“爷”、“爸”,婆母为“娘”、“妈”,大伯为“哥”,小叔为“兄弟”、“弟弟”。对于丈夫来说,称呼妻子的亲人也一律随妻子,如,称岳父为“爹”、“爷”、“爸”,岳母为“娘”、“妈”,大舅哥为“哥”,小舅子为“兄弟”、“弟弟”。

对于族亲,称呼同辈的妻子和同辈的丈夫一律同嫡亲兄弟姐妹。如,称同辈人的妻子,年龄比自己大的,叫“嫂子”;年龄比自己小的,叫“弟妹”。称呼同辈人的丈夫,年龄比自己大的,叫“哥哥”;年龄比自己小的,一律叫“弟弟”、“老弟”。

大舅子的标准称谓(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趣谈亲属之间的称谓)(3)

对于庄亲,即同村异姓的人,之间的称谓也用亲属称谓词去称呼,突出乡亲的亲情。

分亲疏。“亲就是亲,不叫也亲;不亲就是不亲,叫也不亲。”这一点,尤其表现在背后称谓上:

一是对夫系和妻系的粗俗称谓。如,称夫之父为“公公”,母为“婆婆”,祖父为“老公公”,祖母为“老婆婆”,哥为“大伯子”,嫂为“大伯嫂子”,弟为“小叔子”,弟媳为“兄弟媳妇子”,姐为“大姑子”,妹为“小姑子”;有时为了稍微表示礼貌,冲淡不敬色彩,在其后再缀上嫡亲称谓词,如“公公爷”、“婆婆娘”、“大伯子哥”、“大姑子姐”。

对妻系亲属背称更粗俗。如称岳父为“丈人”或“丈母爷”,岳母为“丈母娘”,妻子的哥为“大舅子”,弟为“小舅子”,姐为“大姨子”,妹为“小姨子”。而称呼妻之姐妹的丈夫,则用“连襟”、“拉不断”,“一拉杆”等谑称。

二是有一种说法,叫“灭亲不灭祖”,可以六亲不认,但不能不认宗族。这说明,传统文化“亲疏”的区分标准是血缘,姻亲是第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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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亲称谓中,按亲疏远近的不同,也区分为不同的亲疏层次。由亲到疏的排列次序为:亲兄弟姐妹、亲爷亲娘、亲爷爷奶奶、亲大爷叔姑,亲叔伯兄弟姐妹(同一祖父),亲叔伯大爷叔姑(与父亲同一祖父),亲叔伯爷爷(与爷爷同一祖父)。这就是五代宗亲,俗谓“五服”。对于远亲,即亲戚的亲戚,或祖先的亲戚,桓台人称之为“老亲”,一般不再深交,所以在称谓时也用前加成份强调出来。如“姥娘门上的”、“岳父门上的”、“老亲戚”等。

对嫡亲特有的直称表达亲情,以示远近。对嫡系亲属,长辈可以直呼儿孙辈的“小名儿”(即乳名),儿女有的已到半百年龄,父母仍以乳名面称。乳名是长辈称呼儿孙辈的专利,其他人不得面称。对于嫡亲兄弟姐妹来讲,哥、姐也可直接称呼弟、妹乳名,但仅限于弟、妹儿童时期。面称儿孙辈的已婚者,还可以排行称呼,如“二份里”、“三份里”;称呼其配偶,则为“二份里的”、“三份里家”。同辈哥、姐也可以排行称呼已婚弟妹,但用语不同,以“老二家”、“老三家”称之。

还有一些特定的拉开亲情距离的称呼方式。在嫡亲中,长辈的名字属于家讳,不得直称;但是,对于三代以外的宗亲、庄亲,则可以用亲属称谓前加上被称呼的人的名字的形式称呼,如“凡孝叔”、“刘文艺大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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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内外。“外甥是狗,吃了就走。”家庭是以男性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姻亲则为外亲。“外甥外向”、“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意为不亲。这种内外之别,表现在称谓中,有以下几个特点:对外亲称谓体系作简单化处理。对母系亲属称谓体系,不再区分母亲的兄弟及其配偶的长幼,一律用“舅”、“妗子”相称,而不是长于母亲者一种称呼,幼于母亲者一种称呼;对父母的姐妹及其配偶也不再区分长幼,一律用“姑”、“姑夫”、“姨”、“姨夫”相称。最为突出的是对姐妹、女儿、孙女的后代子孙,不加细致区分,不分男女,不分女儿之子孙和姐妹之子孙,一律用“外甥”称之,“外”者,与“内”之子孙相对也,以示有别。

面称姻亲特别讲礼仪,称女婿为“客”、“贵客”,或称之为“姑爷”;而背后称呼则称妻系亲属为“丈人”、“舅子”、“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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