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中时间地点人物与事件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第一卷菜鸟总动员 第39章 沦落风尘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羊城的故事,故事太老套,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残疾的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他才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了的;再之后他混迹粤东街头的晚市,在露天大排挡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不过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又断了他的活路。今天还是有收获的,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管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同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对于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要比深山恶林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子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活着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羊城,恰如北方的仲夏的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地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可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辩,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风骚,这摩天的楼宇,可能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过去的豪车可能载着多少欲男性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他突然境由心生,是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没他帅的哥,不过比他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一刹那的顿悟让他改变的初衷,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的。他踌蹰了,又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甩了下半长的发型,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是个穷光蛋之后,他迈步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了。

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终段的巨大霓虹广告时,他如是想。

他知道救援来的肯定是警察,而现在的落魄德行就是因为警察,感觉这样对他来说仿佛有一种报复的快意一样,他没什么犹豫,大摇大摆地朝那片停着靓车,背景是美女广告的地方去了。

“老板好。”门迎躬身道。

装逼谁都会,甭理他们就成,服务生也是穷逼心态,很有这种自觉,伸手迎着汪慎修,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等闲人未必敢进门,可敢进门的,多数就不是等闲人。

比如进来的一位,浓眉大眼、脸庞清矍、服装看不出牌子可很合身,而且人站那儿说不出的一种气质。

什么呢?很低调,不过从眼光里绝对看不出低调。目空一切的眼光,绝对是土豪进城那种气势,服务生不敢怠慢。

“老板,到大厅还要要包厢。”服务生躬身问着,进了这个门厅,汪慎修一下子被美仑美奂的水晶吊灯看晃眼了,他嗯了声,看着帅帅奶油服务生,笑着道:“大厅人多,多不清静。”

“那老板到包厢吧,我们这个音响效果很好,如果老板喜欢,我们可以给您准备乐队和舞伴。”服务生殷勤地介绍着,音响、乐队、水酒、舞伴……特别强调舞伴,如果是单身客人出来找乐子,谁也知道是什么。汪慎修笑着问着:“吹牛了吧?有那么好吗?我听说东莞那边才是男人的天堂。你们这儿不算。”

“老板,这两天千万别去天堂。”服务生小声道,然后以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劝着汪慎修道:“天堂正在扫黄。”

“哦,懂了。”汪慎修笑道,这调调果真好玩得紧,他摸了摸兜里的手机,在思索着,玩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被天堂里的人直接灭口。

高档的警用装备,等闲难得一见,唯一的一件值钱物品被汪慎修刻意地拿出来炫了炫,打消了领班的最后顾虑,直接把汪老板请进三楼包厢了。

灯亮,音响悠扬,落座,人几乎陷到了沙里,汪慎修脚直搭到茶几,很没品位的二郎腿,他曾经琢磨过心理学,从行为习惯上讲,土逼和土豪没有什么差别。所差不过是在心态上。土逼因为畏畏缩缩什么都在乎,所有没人在乎你。而土豪越是满不在乎,就越有人在乎他。

果不其然,服务生听口音判断,此人来自煤老板的家乡;再看这德行,和以前见过的那些浑身散着馊味的土豪无甚差别,他服务的就更殷勤了,问着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不喜欢跳舞,一试果真很灵,这些土包屁都不会,一摆手:“闹(弄)两瓶酒,红的白的都成。”

“那老板,要不要找位美女陪您解解闷?”服务生顺势道。

“还用我说吗?没漂亮妞我立马就走啊。”汪慎修大气地撂了句,服务生眨眨眼睛,暧昧地道了句:“放心吧,老板,一会儿您一定舍不得走。”

轻轻地掩上门,回头时,服务生看了闭目小寐的汪慎修,这么坦然的样子,恐怕不是个心疼钱的主。掩上门时,他对着手机轻声报道:“三楼,302包厢,果盘、两瓶红酒……叫俏妹上来,告诉她把人多留会,应该是个财客。”

这种极度尊崇客人的地方,谁也不可能进门就看客人的钱包,而且也不能以貌取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很多衣着打扮土得掉渣的货,内里可是富得流油。久而久之形成了重任全部交付到迎宾侍应的身上,全靠他那双利眼来安排客人。

今天服务生的走眼成就了汪慎修的梦想,此时他已经轻挹着高脚杯中的红酒,轻轻沾唇浅尝,旁边一只纤手,递过来切得精致的果肉,他尝着果肉的美味,闻着近在咫尺的体香,欣赏着得钢琴王子那首致艾丽斯,好一副壮志得酬的惬意。

真尼马的,生活就该这个样子,汪慎修陶醉了。

一曲刚了,他回头想问身边美女的名字,却不料一只柔弱无骨的纤手轻轻掩着他的唇,然后他看到了娇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地,慢慢地,向他挪来,那闭着眼睛的双眸,眉睫清晰如星如月,轻轻地吻了吻他,然后他听到了如果天籁的声音:

“别问我叫什么……茫茫人海相遇就是一种缘份,我好喜欢你陶醉在音乐中的样子,就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哇,现在的风尘女子也这么有才了?

汪慎修睁开眼睛,看着伏在他肩头,也是痴看着他的美女,瓜子脸、淡妆,蜷发,没有一丝风尘气息,有的是淑女式的那种雅致,就像她现在的眼神,在倾慕地看着,就像她的身体,保持着暧昧却不下流的姿势,一下子让汪慎修把看她的眼光提高了很大的刻度。

“其实我也期待一段美丽的邂逅,不过从来没有遇到过。”汪慎修略带羞涩地说道,这位熟女姐姐,似乎和他期待中的邂逅相差无几。而且美女姐姐似乎窥到了他的心思一样,修长的手背,轻轻地抚过他的脸颊,揶揄地问着:“今夜之后,你一定不会有这种遗憾了。”

“希望如此,不过,我怕好景不长,美景难再。”汪慎修心虚地说道,看过不少风骚的爱情故事,那调调终于在现实中重现了。

他很迷茫,同样很期待,患得患失的极度类同于男人那种精虫上脑猫抓痒痒的表情,惹得美女姐姐顾盼一眼,浅浅地笑着,伸手邀着:“那你还等什么?一起跳支舞啊。”

于是汪慎修被那双纤手拉着,在音乐中漫步,两个人时而如痴如醉地走着舞步,还真像有一种发自心灵上的默契;在默契时,又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似乎在眼光的碰触中,有微微的电流袭过全身;舞曲终了,她又轻偎地汪慎修的肩头,两人以交杯的姿势,含情脉脉的抿一口红酒,然后……又重复着先前的事,跳舞、凝眸、在优美的旋律中,感受这次邂逅的美好。

“你在想什么?”一瓶酒去了大半,两腮坨红的美女姐姐靠在汪慎修的肩头轻声问着,她似乎也迷醉在这次意外的邂逅里。

“我在想,这么美好的氛围,永远不要结束。”汪慎修道,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快穿帮了。结束的时间不会很长了。

“如果你喜欢,就不会结束。”美女姐姐揶揄地口吻道,美眸迷离地看着汪慎修,现在懂情调的男人可比懂调情的男人少多了,面前这位无疑是一位很难得的,这么时间,没有任何一点下流的举止。

“我很喜欢,不过它还是会结束的,其实我来这儿是出于一种报复心态,而且想麻醉一下自己的神经,不过我突然发现,不管怎么麻醉,我依然很清醒,而且我真的不想骗你。”汪慎修道,看着美女姐姐,有一种惶恐。

好纯情的小帅郎,美女姐姐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着劝慰道:“我好像听到了一个受伤的心在说话,一定有位美女在你的心里放不下吧?”

理解错了,汪慎修如一副失恋的神态,看着美女姐姐,终于摸着良心说话了,他喃喃地道着:“您理解错啦。”

第一卷菜鸟总动员 第40章 意外相逢

正月十五的花灯还闪烁着的清晨,熊剑飞早早从三元里的某处桥洞钻出来。先到不远处的菜地左近找了个稍微干净的池塘洗了把脸,顺手揪了几根葱,拔了两根菜叶,裹着葱边走边啃,对他来说,早饭时间开始了。

桥洞下的家不用收拾,那是鸠占鹊巢,不知道那位流浪汉前辈留下的,前行的方向是火车站,那儿每天都有数十列火车的货物需要装卸、搬运,只要有力气,搁那地方就愁没饭吃。最关键的是那地方只看你力气,不看你的身份证,而且工资现结,虽然低了点,可正适合他生存所需。

走在大街上,早起的居民偶而有和熊剑飞碰面的,一准是吓一跳,赶紧躲着走。南国不管男女身材都偏偏瘦偏小,顶多有熊哥半个人那么粗,而且就熊哥这反动长相,别说普通人,就街上的烂仔都不敢招惹。

这样子余罪曾经给他下过个定义,叫:虎背熊腰山猪脸。

因为这事,他和余罪打过一架,从宿舍撵到操场,然后两人回来个个鼻青脸肿,后来格斗对抗时大家才发现,余罪手快手黑,而熊剑飞手重手狠,这两人对一仗怕是半斤八两。那次打架结果不明,不过两人成了哥们。

“哥们”这个词在熊剑飞看来不是滥用的,他爹就是火车站的装卸工,儿子继承了老爸所有的优点,睡着是打呼噜磨牙、醒着是放屁搓脚丫,这德行让他成为进学校后最耀眼的另类,余罪虽然嘴损,可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的对手,在他不断改变融入这个集体之后,最初的对手反而成了最好的哥们。

“妈的,余罪这王八蛋,肯定躲那儿享福去了。”

想起了这个哥们,他自言自语道。这一次训练,就像回到了曾经生活的棚户区一样,对他来说一切都是轻车熟路,根本没有甘苦可言,顶多就是气候热了点不太适应,不过这些天他已经成功让自己习惯这里的潮湿和闷热了。但不止一次想过,要是结伴,特别是和余罪结伴的话,肯定会过得更好。

这是他最服气余罪的地方,人家特别有经济头脑,以前兄弟们前脚打架,他后脚就去说和,然后是两头落好,打人的和被打的,都得请他意思意思。

走了不远,吃完了,顺便路边买了一袋包子,边嚼边走,屈指算来,已经过了两周了,再有三四周就能回去了,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如愿以偿穿上警服,因为他的家境基本上属于那种“儿女上学、爸妈吐血”的类型,对于没有背景和能力的普通家庭,儿子毕业,只能让爹妈再次吐血。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了结果,所有他坚持得最好。

呃……他呃了声,眼瞪着,站定了。看到了一副亲切的景像。

面前不远的街边,在打架,那是对他来说无比熟悉的活计,三个打一个,那个顶在墙上,护着头,偶而还能还上一拳一脚。

羊城几乎就是个犯罪之都,这鬼地方聚集了上百万的流动人口,每天坑蒙拐骗偷抢的人如过江之鲫,大白天抢金链抢钱包的抢了就奔,夜幕下野鸡和砍手党成群结队出没,碰到这些人根本不用运气很好,火车站这一带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相比之下,西山省那地方,简直就要成人间天堂了。他没搭理,往嘴里扔了个包子,看到被围的那一位小腹了挨了一拳,稍稍弯腰,反而乘机反手一肘,敲退一个瘦个子时,他异样地道着:“哟嗨,有两下,匕首攻防反肘。”

“不对呀?出手怎么这么熟悉?”他异样看着不远的战团,被围的那一位,穿着牛仔裤,抬腿踢人都是皮鞋锃亮,留着长头发,看不清表情。应该不是认识的人,他不想惹事,又前行不远,那人跳出了战团,没有跑,猛地一个回腿,直踹跟上来的人一位,那人吃痛捂着裆部,蹬蹬蹬连退数步。

踢蛋踹阴,这行云流水的招数怎么这么熟悉?熊剑飞又一惊,想起了一个人,他还没反应过来,那人认出他来了,吼了句:“傻看什么?帮忙。”

“嗳。”

熊剑飞兴奋地扔了包子,是余罪,真他妈有缘,他乐歪了。一个高弹跳,人像出膛的炮弹直冲上来,一个人打三个勉强,两个打三个几乎没有悬念,一冲拳直冲鼻梁、一环臂直勒上去,两个追打余罪的瞬间被放倒了。

放倒了就没好事,大脚丫咚咚直踹,那两位南人吃痛呻吟翻滚。

“快走。”

余罪拉着打得兴起的熊剑飞,拔腿就跑。熊剑飞来不及问,跟着飞奔,两人沿着三元里的大道奔着,钻进了小胡同,左一拐、右一拐、再左一拐……拐得熊剑飞快晕菜了,不料眼前一亮,转到大道上去了,余罪伸着手拦着出租,拉着熊剑飞上车,一溜烟跑了。

刚刚打过架的地方,地上躺的三位,此时呻吟着,吃痛起身,互搀着,拣着近路溜了。旁观好多当地的居民指指点点,又是大叹这治安实在够呛,人都跑完了,才看见警装的巡逻队来了。

不远处一辆标致车里,刚刚开始一天工作的高远的王武为倒是欣赏了一场精彩的对决,王武为合上DV,有点不解地道:“这谁呀?一号怎么上手了。”

“1号是比较老实的一位,这些天在货运站干得很稳当,难道是,和那一位碰面了?高远问。

对于监视的几位,行动组不知道名字,每个人用代号代替,这位一号丑哥在他们看来是其中比较踏实的一位,可没料到踏实的还有这么凶悍的一面,高远持着对讲问着家里,各自的方位没有什么变化,在这个大都市里碰面可没那么容易。他询问时,王武为回放DV,冷不丁咦声喊出来了,把屏幕放到了高远面前:“你看……面熟不?”

“这是……”高远细看时,被追打的这位,染着半黄的头发、牛仔裤、灰衬衫,可头发下的半边脸现出后露出原形了,高远惊讶地道:“咦?8号?这家伙怎么会在这儿?”

他焦急地回问家里的监控,可不料信号还在离机场不远的一家如家酒店,本来机场混迹不久不住进酒店的8号让他们就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倒好,信号和人,彻底地剥离了。

“宇婧,有个新情况,你整理一下报给杜组长……”

两人商议了下,王武为把无意中发现的这个情况汇报回去了,时间过得不到一半,当初认为这个简单的任务开始变得不简单了,那个胖三号生活所迫,自打吃了街头老千一笔钱顿悟了,现在开始在羊城街头当流窜老千了。9号和11号,还是满大街贴小广告,还有一位消失在帝豪夜总会,具体情况到现在没有摸清楚,现在倒好,这个信号剥离的八号,也不知道脱出视线已经几天了。

“我觉得要出事呀。”高远发动车时这样道。

“出什么事?”王武为问。

“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你说出什么事?我怎么觉得许处是把这伙人故意扔这儿,让他们自学成材呢。这地方可是犯罪速成班啊!”高远道。

王武为噗声笑了,他深以为然,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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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钱花了四十多,下车时已经站到了如家酒店的门口,付了车钱,回头时熊剑飞还一愣一愣的,不解地盯着余罪,这家伙打扮的不男不女,本来挺阳刚的,头发染成黄的了、衣服穿成艳的,土逼打扮成傻逼了,再抹点口红就成街头野鸡了。

“你…你咋成了这样?”熊剑飞痛心地问着,对于男人的流落可以理解,堕落可就不能理解了。

“这样别人认不出来了啊。”余罪笑了笑,一抹脑袋,发套摘了,还是个平头同学的样子,这样子勉强让熊剑飞能看过眼了。余罪拉着他进酒店,熊剑飞却是紧张地又问:“干什么?”

“去我家坐坐呀?”

“你住这里面?”

“啊,住好几天了。”

“啊!?”

“不要张这么大嘴,妈的几天没刷牙了!?”

余罪的轻描淡写熊剑飞震惊了,他张口结舌地看着余罪,果真发现不同了。

堕落果真比流落好过了点,别说人穿得倍儿精神,凑近闻闻身上还有香水味,再抬头看看这楼宇,可不得让熊剑飞感叹人比人得被气死,起点是一样的,可看人家过得什么生活!?

“走吧,洗个澡,给你买套衣服……哎,狗熊,你见其他人了吗?!”

“没碰见。”

“这段时间你怎么过的?”

“在火车站扛货。”

“累不累呀?”

“能不累呀?一个麻包二百斤,你试试,一袋才算一块钱。”

“呵呵……平时说你傻你不信,碰见兄弟我,好日子就来了。”

搂着老实巴交的熊剑飞回了酒店,开了门,和两头漏风、满河道臭气的桥洞下相比,一下子恍如进入了天堂,熊剑飞那叫一个兴奋,不客气地拿着房间放着的水果啃着,边啃边脱,鬼叫狼嚎地钻进卫生间洗热水澡去了。

一个惬意的热水澡,裹着浴巾出来时,熊剑飞吃得还不尽兴,又掰了串香蕉,盘腿坐在床上啃上了,标准的动作是牙咬着一剥皮,一塞就进去一根。他惬意地吃着,看余罪对着镜子在抹着红……不对,红药水,额头被人干了一家伙,青肿了。

这才想起了刚才的惊魂,他边吃边问着:“余儿,刚才那几个人怎么追打你?”

“想知道原因?”余罪笑着问,指指桌上放的一个钱包,边抹药水边道着:“那,还不因为它。”

“他们抢你!?”熊剑飞问。

“错了。”余罪笑着道,回身,靠着桌子站定,看着熊剑飞,笑眯眯地道:“你要把主宾语换过来,就是正确答案。”

“你……抢……他他们?”熊剑飞眼睛慢慢地睁大了,嘴里的吃食忘记咀嚼了,他看着穿得花里胡哨的余罪,看着住得这小康之地,霎时间明白了,过得这么舒坦,八成没干好事。这好像比自己干了坏事还让他生气一般,瞪着眼,虎着脸,气着了。

对于脑筋简单的人洗脑比较容易,熊剑飞就属于那类被忠诚、正义、誓言洗脑的一类人,余罪像故意刺激他一样拿起钱包,笑着一扔到床上道:“瞪什么?没你这个帮凶我今天还得不了手呢。那,自己拿……里头好几千呢。”

噗一下子,熊剑飞把嘴里的东西全喷出来了,粗喉咙愣是被滑溜的香蕉给噎住了,拿起钱包吧唧砸向余罪,跟着生气地要和余罪决裂,蹬蹬蹬几步往外走,开了门却是腿一凉,低头一瞧还裹着浴巾呢,脏衣服早被余罪扔水池里了,他百般无奈,又回到房间里,蹲上床边,半晌无言,恰如被施暴后良家女,那委曲劲,就差咧开嘴号陶大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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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免费阅读第一章(余罪第1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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