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本系统举办的相亲联谊会上,一被誉为“会花”(相貌及才艺双出众)的女生,当众宣称其择偶要求第一条是“对方须为体制内人员”。

于是不少想追的青工,纷纷咨询起这个“体制内”是如何定义的?负责工会工作的我,是主办人之一,赶紧来详加解释:

狭义的“体制内”(又称“编制内”),仅指“公务员编”和“事业编”这两类人员。在编公务员也就是政府官员了,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则包括教师、医生、警察之类。

广义的“体制内”,则包括所有吃财政饭(国家给发工资)的人员,尚未入编的一些机关工勤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例如辅警、协管)都是。

更广义的“体制内”,还包括国企职工,这类已须自养而不吃财政饭了,但通常也算较铁的饭碗(即不容易裁员失业),如我们铁路单位就是。

那位求嫁“体制内”的小姐姐,说的就是包括国企单位在内的更广义范畴。她本人是位铁路正式工,不愿意低嫁在私企工作(认为大都朝不保夕)的体制外平民百姓。

散会后我专门找她说了:其实一些在大型民营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或上市企业)工作的人,收入待遇和保障也挺高的,别那么划定范围不灵活啊!太挑拣了很容易剩下来嫁不出去了的……

目前全国广义体制内也仅有三四千万人,占比约2%,平民百姓还是绝大多数。如果可选范围太小,不是容易被剩吗?

体制中的体如何解释(体制内之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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