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
交警蜀黍在路面执勤的时候,
用肉眼看你,
交警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着你。
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小伙伴们,
避免“金榜题名”。
No.1 鲁D238VZ
违法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7:30:28
违法地点:科达东路与沿河西路
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扣6分
No.2 鲁DJ3T78
违法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2:14:33
违法地点:坛山路与宏学路
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扣6分
No.3 鲁DLM576
违法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6:43:55
违法地点:匡衡小学门口
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扣6分
No.4 鲁D382ZE
违法时间:2022年01月11日 16:27:06
违法地点:坛山路与宏学路
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处理:罚款200元,扣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等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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