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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的魅力在于,用个性化的语言将内在性的记忆重生。但任何定义只有约束才有意义,随笔也不例外。在其丰富的可塑性之下,随笔的四大要素让作家经历变成更丰盈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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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电影 |《Trois couleurs: Bl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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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随笔具有短篇非虚构文学作品的基本形式。它不长的历史可以从16世纪晚期算起,这时蒙田开始写随笔,尝试将主客观融入一种新的散文形式中。
蒙田当时住在位于多尔多涅的自家农庄中,作为一个退休律师,为了让自己忙碌起来,他开始创作随笔,描绘他身边的一切事物,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不拘泥于形式。
他相信“每个人身上都负有全部的人性”,因此他的作品老幼咸宜。他在随笔中会与看不见的邻居对话。这些文章读起来感觉就像他正在对我们说话,如此直接,如此亲切。他既给了我们他自己的观点,同时又使我们感到新鲜和愉快。
转眼到了20世纪,弗吉尼亚·伍尔芙的随笔平衡了主题和风格,使二者显示了同等重要的作用。总之,“随笔自成一格,是一种最接近真实的利器。”菲利普·洛佩特将随笔中作者与读者的交流描述为“一个人说给另一个想听的人”。
我们应该怎样定义个人随笔,或者被称为非正式的、文学小品文这类东西呢?在1988年出版的《美国最佳散文选》的前言中,罗伯特·阿特万就已经说明,写手们之所以对随笔抱有持续高涨的热情,是因为这种形式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他指出了个人随笔的四个要素:笔调,形式,戏剧性和真实。
1.笔调:随笔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并且以第一人称写作。它不足以完全呈现出经历的全貌;作家必须设定他或她自己的视角。
作为作家,你没必要害怕说出自己的想法。在这一点上,你可以向多丽丝·莱辛学习,她在《金色笔记》中写道,处理主观性问题的方法是将每个个体都视为一个微观世界,同时把个体经验升华,使人物具有普遍性。当你诚实地分享某种你的深层体验时,它就会触动读者,这样就可以使个人经验具有普世性。
2.形式:随笔处于小说和诗歌的交界地带。作家会将他的个人体验以故事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用诗歌的技巧对其加以润饰。
将故事娓娓道来会使得陈述听上去不那么唐突,而富有诗意的文字则扩展了其中的深意。正是对故事和诗歌的平衡才使得随笔如此富有魅力——既灵活,能够适应任何多变的形式;又不失深刻,能够展现精彩的个人经历。
3.戏剧性:正如狄勒德曾经写道的,没有什么主题是不可涉及的。整个世界都可以作为呈现的主题——只要这个主题足够有戏剧性。
随笔可不是板起面孔的以前学校里教的那种八股文。阿特万回忆说,当他有一次向学生们朗读狄勒德的一篇随笔时,学生们认为那简直不叫随笔,因为它对于随笔而言实在太富于戏剧性了。
但是,个人随笔就是这样一种对于真实生活的讲述,只能说真实生活本身就充满戏剧性,而作家只是经历其中。
4.真实:随笔将真实同时留给了作者和读者。正如弗吉尼亚·伍尔夫所言,“随笔自成一格。”故事没必要为读者留下一个真相,但是随笔却不同。这就是短篇小说和随笔之间最大的差别。
通常大家认为随笔是一种伪装起来的短篇小说,或者相反,短篇小说是一种伪随笔。但根本不是这样。随笔通常基于某件真实发生的事情,作者对此会有充满深意的内在解读,但并不会说透,读者必须自己去辨别。
正如罗伯特·安特万在《重拾随笔》这篇文章中所说的,“随笔的价值就在于,不断翻飞的思绪。”
凯瑟琳·诺里斯在《美国最佳散文2001》的序言中写道,一篇精彩的散文就像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对话。当读过第一段,读者就会找到他想听的内容。
随笔会告诉他以前并不知晓的世界,通过一种散文主义的体验,带给他一种思想,一段回忆,一种经由随笔作家的经历而变得更加丰盈的情绪。诺里斯在此特别强调,共鸣是这一切的关键。
那么随笔作家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呢?让我们来看一篇精心架构的散文。这是一篇由乔治·R·克莱创作的题材并不新颖的小随笔,选自《第四种类型》(2001年春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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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开始的地方》
6月9号,星期二,大约11点半,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早晨。我遇到了一件非常神奇的事情,但仔细想想,似乎又没有什么。
这里是剑桥市,我本来以为垃圾是在每周三早上清运的,不过好像弄错了。不管怎样,我驾车顺着Mass大道一直开到头,然后转进Lee街,打算找一个停车的地方,结果发现自己被卡在了环卫垃圾车的后面。
Lee街不是主干道,所以是一条单行线。路两边停的都是车,根本超不过去。垃圾车是橘黄色的,是那种工程车。
两名工人正在整理收拾——街道两边一人一侧。在西侧(我的左边)工作的男人是个小个子,灰白头发,带着金丝边眼镜,简直就是一个助理办事员的形象,除了没有支着胳膊和一副“别盯着我看”的表情。
另一个人长得奇丑:下巴上有个十字形的印(詹姆斯·邦德电影里常有这种人),有点像费尔纳德尔·朗,没精打采又很强壮,做事慢悠悠。他对那些垃圾箱极富耐心,动作优雅地举起它们,轻拿轻放,不带一点怨气。尽管脸上稍有嫌恶,也表达的只是“这种工作确实味道不好”的意思。
在清理完Lee街东侧这一边过半的时候,他停在了一所带花园的房子外面。在人行道上左右看了看,发现没别人注意自己;又向窗户里看了看,确保屋里没人;然后,他小心翼翼又意志坚定地,抬起他那长长的右腿跳了进去,越过沿街很长的一段路,来到了花园的中间——那里种了许多长着巨大的叶子,还开着颜色各异的花朵的植物。(是万寿菊?我说不好。)
他把身子伏低,伏低,再伏低,然后突然把脸埋在了那片最大的叶子里——深深呼吸了好久,至少有半分钟都没抬起头来。整个过程看不出他情绪的任何变化,既看不出高兴或不高兴,也看不出紧张兮兮怕被发现的样子。
他就那样面无表情地站着,然后小心地退出花园,回到他的工作中。我想弗兰纳里·奥康纳(美国小说家和评论家,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言人)是对的——这就是万物开始的地方:去感受。
这是一个让人感到意蕴丰富的故事。克莱是怎样做到让你跟着一辆环卫垃圾车然后就领悟出“万事源于感受”这个道理的呢?让我们审视一下四个要素:
笔调:克莱在对你讲话;早上发生了一件事情,他说。不怎么重要,但是非常奇妙。作为读者,你会立刻服膺于这种笔调,因为这就像一个朋友在对你讲话。
形式:全文叙事清晰。整个故事在一段内完成——从橘黄色的垃圾清运车开始,带有富有诗意的细节——两个男人,小个子男人灰白头发,带着金丝边眼镜;大个子男人懒散邋遢。故事继续,场景一个接着一个,每个细节都被精心构筑。
戏剧性:作为读者,你会觉得故事的开头很老套,但是当懒散的大个子男子出现,走上人行道,然后写到他弯腰,越弯越低,越弯越低的时候,你开始被吸引了。他在干吗?直到他突然把脸埋进最大片的叶子里然后吸了至少有半分钟,这个大个子开始让你动容了。
真相:克莱在这里急停。男人回到他的工作中,面无表情,但是焕然一新。然后引用了弗兰纳里·奥康纳的观点,万物源于感受。
克莱用这四种元素写了一篇既吸引人又很有力的个人随笔。
本期编辑 | 唐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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