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机动车,顾名思义是用来运输货物用的,然而,昨日就有这样一位驾驶人,驾驶着货运机动车不但运输货物,还违反规定载人上路行驶,而且严重超员。怎料法网恢恢,还是被下班路上途经的交警蜀黍逮了个正着。

  3月20日下午5时40分左右,交警濠江大队陈楚洪大队长及事故中队林祥中副中队长二人正在下班回家路上,途经南滨路跳水馆路段时,不经意间的一个扫视让他们迅速切换到工作模式。只见一辆号牌为粤TE7***的轻型普通货车正与他们毗邻,而令他们震惊的是,这货车窄小的拉货箱上除了货物外竟还密密麻麻站着十几个活生生的人,有的还直接站在拦货板上,摇摇欲坠。

核载3人货车挤10人(核载6人的小货车竟然挤满18人)(1)

  不查不知道,这一查还真下一大跳!经清点,这核载6人的小小一辆轻型货车上,竟挤上了包括司机在内共18人。而其中11人,就这么站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货箱上,危险系数直接爆表!

核载3人货车挤10人(核载6人的小货车竟然挤满18人)(2)

  两位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林某锋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然而他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有效证件。原来,这位驾驶员随身没有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就敢开着货车上路,还人货混载、严重超员,胆子实在太大了。

核载3人货车挤10人(核载6人的小货车竟然挤满18人)(3)

  民警对驾驶员违法载客及超员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对搭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进行卸客转运。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搭乘人员认识到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并表示以后不会再乘坐货运车辆。

  目前,交警濠江大队己将该违法车辆暂扣,并对驾驶员林某锋存在的违法事实开具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货车载客、人货混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货运车辆的后车厢为专供装载货物之用,未设计搭载乘客的安全措施,如果违法载人,特别是车辆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很有可能把车厢内的乘客抛出车外,极易酿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更何况是在这种严重超员的情况下,后果更是不堪设想。为了自身和乘员的人身安全,请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勿非法载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

货运机动车车厢载人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紧急制动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极容易造成车厢上乘坐人员伤亡。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违法人货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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