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大门忌高低”,主要是指农村民居的围墙与围墙之间,的建筑结构比例关系,是我国传统的建筑学中的一种样式,具有一定的时代性特点。
在农村俗语中,这句话只是上半句,还有下半句,完整的语句是:“围墙大门忌高低,屋主减寿妻别离”。这句话意思很明显,前面一句讲的是围墙与大门关系,是我国传统建筑学上的审美观,后一句则按照古代民间的一些传统习惯,为了让人们遵循这种建筑样式,附会了一些迷信思想,其中的说法当然不可信,其目的就是通过迷信的吓唬手段,让民间普遍遵守这种建筑样式,规范民间的建筑行为。
那么“围墙大门忌高低”,其中的高低具体指什么呢?民间又为何说“屋主减寿妻别离”?现在人们对这句俗语的解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说法。
1、围墙、大门与院内建筑的高低格局关系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围墙大门忌高低”指围墙与大门与院内的主屋,以及附属建筑的格局关系。
民间确有围墙与大门不得高过房屋的普遍说法。一般来说,大多数地方认为,大门不能高于堂屋(厅堂)。民间把这种规矩用俗语来表达:“大门过堂,家败人亡”,说明一禁忌得到了民间普遍认可,在民众中形成了普遍的社会共识。这句话中的“堂”,指的是民居中的堂屋(一些地方称厅堂)门的高度,也有说指堂门的门楣高度。至于围墙与主屋、厢房之间的关系,还有的地方认为,围墙高度可超过堂屋,但不可高过厢房的房檐滴水,有的地方则认为,围墙的不超过主屋的下檐即可。
旧时,我国各地民居的建筑风格不同,对围墙与大门的高度要求不太一样,而其主人的社会地位不同,对围墙与大门的高度又不同。旧时人们尤其突出以围墙与大门的高度来反映主人的社会地位,比如说,我国周礼中规定了诸侯城墙的高度,不能超过规定的高度。
后来,由于社会的发展,在古代就有一些地方的民居,庭院围墙的大门往往会建成门楼,以显示他们的所谓“门第等次”。这种大门的建筑风格,也就越来讲究了,形成了主人住宅的“门脸”、“门面”。这实际上是我国古代封建等级制度,反映到了建筑上。这种等级制度从周朝开始形成,直到清朝末年才废止,总共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其中还包括了门槛的高低、门前石阶的级数、大门装饰图案、大门铜钉数量、门前能否放石狮等。
从现存的古代建筑来看,这里以北京的四合院门楼为例,共分为两个等级,一种是有官阶地位之人的官府,或者说,一些有经济地位的人家的宅院,一般来说,其门楼是主人富贵荣华的象征,非常有气势,由一间或若干间房屋构成的大门,称之为“屋宇式大门”;另一种是社会下层普通百姓的住宅, 一般在院墙合拢处建造的大门,称之为“墙垣式门”。直到现在,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大门,可以看出古代历史上,这些四合院的主人,当时所处的社会地位。
不管是屋宇式大门,还是墙垣式大门,大门的顶部结构类似房屋的挑檐式建筑,人们称这种大门为门楼。也因为如此,后来的民间也有了相应的俗语:“为民要建大门楼,儿儿孙孙日夜愁”,“民”就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建大门楼,是不允许的,民间在风水上叫“官司门楼”。
从表面上看,这句话也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普通老百姓如果修建大门楼,其后果就是要吃官司。但是,如果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事实上这是封建等级制度作怪。人们认为,普通老百姓建大门楼,不符合封建礼制,是一种“僭越”。如果逾越礼制建大门楼,会给自家带来麻烦,太招摇了,官府也会来找上门来,惹上官司,使家中的儿孙每日处在担惊受怕、每天都愁眉苦脸。在古代封建社会,平民百姓最怕的就是惹上官司,会让一家人都不得安宁。这就是平民百姓建大门楼为所谓的“官司楼”的原因。
由于一些民居门楼与房屋墙体的融合,围墙也就是房屋的外墙体,外墙体也就是围墙,融为一体。因此,人们在这部分建筑物中,围墙往往被忽略,人们只把眼睛放在大门上。但是,不管是王室宫殿,还是官府及私宅,“大门过堂”的规矩依然为人们普遍遵守。只不过是房屋高大,厅堂就高,大门也就建得高大,也就是说大宅有大宅门,小宅当然只能是小宅门。从建筑学的格局来看,大宅与大宅门、小宅与小宅门,这样才协调。
2、围墙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大门之间的高低禁忌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围墙大门忌高低”指围墙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大门之间的高低关系。
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其实不包含围墙、大门和院内主建筑(主屋和厢房)的关系,所指的就是围墙与围墙,围墙与大门的高低关系。
有一份撰于抗战时期的田野调查报告,是张少微、吴泽霖、陈国钧对定番县(今贵州省惠水县,为多民族聚居地)实地调查的记录报告,名称为《定番县乡土教材调查报告》。这份资料之中,有一个篇章真实地记录了定番人建房时,修建围墙与大门的禁忌,现摘录如下:
“凡建屋则忌先筑围墙。大门的墙壁务须与大小一般。若是左大,则屋主huàn妻;若是右大,屋主孤寡。造大门时,应低于墙。若门高于墙,家中必常有哭闹 。”
这段话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旧时民间的风俗,是对流行于农村俗语“围墙大门忌高低,屋主减寿妻别离”的最好注释,是很有权威性的第一手民俗资料。由于民国时期的老先生们使用的白话文,在一些量词的使用上,与规范化的现代汉语有所差别,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里得得从民俗方面的角度解释一下。
这段话中“大门的墙壁务须与大小一般”的“大小”,既指墙体的厚薄,也指墙体的高矮。比如说,砌围墙时,一段用石头砌,一段用砖砌,显然,用石头砌的墙就要比砖砌的墙厚,即使围墙高度一致,但是,有厚有薄,其厚薄,在民间习惯称之为“大小”。同样的道理,如果一段墙高些,一段墙要矮些,在民间也习惯称之为“大小”,我们现在规范化称法为“高低”。
这段话的民俗意思是说,凡是修建房屋,忌讳先把围墙砌起来,即寓意“圈”起来,或“关”起来的意思,仿佛是修建牢房一样,俗信以为很不吉利。
立大门的墙壁,一定要厚薄、高低一致,如果左边的墙厚或高,那么这家人的屋主(旧时的屋主就指男主人)要更huàn妻子,即对妻子有妨害,这时指死了妻子要续弦的意思。如果右边的墙厚或高,这家人的屋主就会出现孤儿寡母,指家里的男主人要死去,才出现这种家庭境况。
建造大门时,大门的门框(实际上指两扇大门)要低于围墙。这里只指门框,如果是门楼式的大门,大门上面的类似房屋的挑檐就不算在内,可以比围墙高。这一点容易被现在的人误解,认为是大门上面的挑檐也不能比墙高。如果大门的门框高于围墙,家中必然常常有哭闹之声,一般指家里办丧事,也有说是指家庭不和睦,平时吵吵闹闹,哭哭啼啼。这些在民众看来,都不是什么好事。
俗语中的下句“屋主减寿妻别离”的意思,屋主减寿,指男主人寿命不长,妻别离,指妻早亡离开人世。与《定番县乡土教材调查报告》这段话所说的意思是一致的。
《定番县乡土教材调查报告》这篇资料,只是客观地记录民国时期农村的民俗调查情况,其中民间掺杂的封建迷信思想也一并记录下来,这符合民俗文化之中田野调查原则的。但是,我们在阅读这些原始调查资料,以及解读这句俗语的时候,就要以正确的方法来加以分析和判断,去除其中的封建迷信说法,得出符合科学的结论。
3、为什么说“围墙大门忌高低”?
“围墙大门忌高低”地“高低”,就是指围墙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大门之间的高低关系。我们不用去管迷信的说法,其中民间真实的目的,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安全原因。如果围墙与围墙之间的厚薄和高低不一致,就会让墙体不成一个整体,存在安全隐患。
旧时,民间所砌的围墙,如果用石头砌,所用的咬合材料不像现在,可用浆砌,即混凝土,砌的墙比较坚固。旧时,用石头砌的围墙,大多为干砌,有的在里面放一些泥土,有的则完全用石头砌成。
记得小时候,我与同伴在村里玩耍时,大人叮嘱最多的就是不能爬到墙头上去,不能在墙下捉迷藏,尤其是下雨天,要远离石墙。事实上,那时村里确实发生过围墙坍塌事故,也有人员伤亡。
即使是砖砌的围墙,用的是石灰浆砌,虽然比石头墙稳固一些,但年代久远的砖墙,由于日晒雨淋,石灰浆易风化,起不到固定作用,也容易坍塌。
而大门高过围墙,人就可以轻易通过大门框架攀援而上,进入到院子内,使围墙和大门形同虚设,失去了安全屏障的作用。
二建筑的美观性。我国民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民居建筑审美观念。
很明显,一个院子的一堵围墙,特别是当面开大门的围墙,是一家人的脸面,厚薄和高低不一样,显得参差不齐,让人觉得很难看。同样的道理,旧时人们讲究“房大门小”为住宅中“五实”之一,因此,大门比围墙高,既不符合这个说法,也不符合现在人的审美观。
“围墙大门忌高低”是相对于我国传统院落而言,更具有时代性。现在农村的一些民居的围墙和大门,由于采用了现代建筑材料,又因人们消除了封建等级观念,再加上现代人们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变化,围墙和大门的样式也出现了多样化。比如,现在社会治安比较稳定,很多人家的院墙壁低矮化、开放性的栅栏样式化、美观化,围墙和大门只是一种院子的象征,已失去护院的功能。因此,在农村,大门高于围墙的现象比比皆是,旧时各种附会在围墙和大门“高低”的迷信说法,在大部分农村也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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