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6年6月8日,巴基斯坦拉合尔,涉嫌烧死女儿的母亲坐在警车里。16岁巴基斯坦女子Zeenat Bibi疑因自主选择婚姻被母亲烧死。这是数月以来巴基斯坦发生的第三起“荣誉杀人”案件。(视觉中国/图)
“为净化被玷污的荣誉而执行的杀戮,……男性和女性都有荣誉。”荣誉谋杀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如果荣誉谋杀是由于“男性对女性天生的蔑视”,我们的文化中何尝不同样携带着谋杀者的基因?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荣誉谋杀”是可怕的黑魔法还是一本正经的宗教信仰。
2016年4月29日,巴基斯坦西北部马科尔村发生一起“荣誉谋杀”。死者是一位年约20岁的女性,她死前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帮助自己闺蜜私奔。她在逃离村庄时被捕获,马科尔村迅速组织了一场由13人参加的长老会议,面对长老们做出的“死亡判决”,死者母亲表示支持。这名女子被勒死后,随同那辆准备装载私奔男女的小汽车一起被焚毁。
女子同私奔工具一同被焚烧,长老们似乎寄希望于“火”的魔力,将她草率犯下的罪过洗涤干净,这不禁让我们暗自惊叹:谋杀者所仰赖的,究竟是可憎的黑魔法还是一本正经的宗教?
荣誉谋杀与宗教信仰
“荣誉谋杀”这一术语最早由莱顿大学土耳其问题研究专家安·诺塔(Ane Nauta)提出,他用荷兰语创造新词“eerwraak”(即荣誉谋杀),与“血亲复仇”(blood revenge)区别开来。诺塔教授为“荣誉谋杀”下的定义是:“为净化被玷污的荣誉而执行的杀戮,……男性和女性都有荣誉。对于妇女和女孩而言,荣誉是指贞节,对男性而言是指有贞节德行的女性家族成员。因而男性的荣誉依赖于家族内的女性成员,即事实上妇女与女孩不允许与异性成员有非法接触,也必须避免成为言语诋毁的主体,因为仅言语诋毁就能够伤害荣誉。”
许多人不免要问:荣誉谋杀和宗教信仰有联系吗?然而,答案似乎是——既不能找出二者存在关联的证据,也不能全然撇清它们的联系。
《古兰经》清楚记载了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你们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如果你们的婢女,要保守贞操,你们就不要为了今世生活的福利而强迫她们卖淫。”即伊斯兰教明确禁止“通奸”、“卖淫”,但《古兰经》从未规定可对通奸、卖淫者处以死刑,只规定:“淫妇和奸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奸夫只得娶淫妇,或娶多神教徒;淫妇只得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信道者不得娶她。”
最关键的问题是,如果“谋杀者”打着伊斯兰教的旗号强奸或者杀害“不贞节”女性,其行为本身即为律法所不容。这就无怪乎许多伊斯兰学者指出,如果要指责伊斯兰教导致了荣誉屠杀,那么,犹太教和基督教中也埋藏着相似的种子,《出埃及记》中明示: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是有罪的,《以赛亚书》中“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忿恨、烈怒,使这地荒凉,从其中除灭罪人”,更是满溢杀伐之气。
荣誉谋杀与电影
在神圣的“荣誉”面前,甚至连“偏私”的亲情也哑然无声,这是荣誉谋杀最令人感到恐惧的地方。有人说,与之相关的电影和文学作品是因为女权运动的发展才得以问世,实际上,荣誉谋杀展示出的畸形、怪诞的人性和审美视角,才是迫使人们对之反复思考的动因。
德国电影《当我们离开》中,女主人公Umay的父亲不远万里回到故里见那位住在破落寒舍里的“叔叔”。父亲回家后,召集兄弟们在客厅议事,女人除外,电影给了每个人一个特写,父亲、俩兄弟,三人表情极为严肃和沉重,好像刚听说了什么特别严重的消息。父亲心脏病突发,Umay去医院向临终父亲道别,父亲说“原谅我,孩子……原谅我,孩子”。没想到从医院走出后,Umay最疼爱的小弟弟已经准备好一只手枪等着她了。
好在亲情战胜了“理智”,弟弟扔下手枪逃走了。观众刚舒了口气,紧接着,年长点的那个弟弟赶了上来,手握一把尖刀毫不迟疑地刺向了自己的亲姐姐。电影中的Umay也是一位荣誉谋杀的受害者,她父亲千里迢迢去面见的“叔叔”并不是一位住在寒舍的失败者,相反,他是家族一位颇有权威的族长级人物,正是他向Umay父亲宣布的,即由家庭中的男性成员处死Umay,因她离过婚、堕过胎、丢了家族的荣誉。。
《陌生人》中,为逃离充满家庭暴力的婚姻,乌玛雅与儿子来到移民德国的父母家中,发现自己是一个不被接受的陌生人。父母弟兄虽洋装穿在身,心依然是土耳其。按照男权社会的传统观念,儿子必须回到父亲身边,否则就是个私生子,终生遭受歧视。乌玛雅不愿儿子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坚持把他留在德国,争吵、哭泣、哀求、被家暴、自残,被她当作避难所的娘家陷入一片混乱。一边是传统社会的巨大压力,一边是亲情和骨肉分离,乌玛雅只能报警,带着儿子在警察的保护下前往“巴伊”避难。乌玛雅的两个弟弟耍枪弄刀,骨肉相残的荣誉谋杀在21世纪的德国上演。
《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M》是这一系列电影作品的代表,它成功地将平面的恐怖投射到视觉空间:凄索的小村庄,充满鲜血和投石者的疯狂。索拉雅被诬告通奸,且她索要证据的请求被嗤之以鼻,一旦罪名伴随“指令”落到身上,她就染上了不洁的符号,她便不得不屈服于仰仗权力想要占有她身体的男人、看似无辜的伪证者、参与投石的亲身儿子和在最后时刻发笑的自己。画面使所有道貌岸然的立场和理由不攻自破,因为在投石的“公义”背后,谋杀者清醒地各怀鬼胎,他们明白面前的这个人罪不至死,可是疯狂的杀人游戏使人着迷。这种深深的杀戮欲望,是否才是击中人们神经的关键因素?
《当我们离开》(电影剧照/图)
荣誉谋杀与文明的胜利者
如果说,上述惨剧都发生在相互孤立的小村庄,是村民的封闭和孤独推动事件的发生,那么,当文明人面对受害者,若不能伸出援手,便只能助纣为虐。
2003年美军占领伊拉克,但随之而来的不是安宁、祥和,而是新一轮灾难。或许是因为萨达姆政权在一夜之间突然垮台,男人们无法消解、宣泄自己的情绪,一时之间,强奸案激增。
大家知道强奸带来的是什么。被强奸的女性,面对的不是同情和理解,更不是帮助,而是屠杀,因为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在旧政权人间蒸发的那一夜,“荣誉”依然存在。
2004年,美国《时代周刊》报道了一位名叫沙伊玛的姑娘的悲剧。这位24岁的姑娘,弟弟是巴格达的警察,后来因其他警察威胁他,若不主动离职,便强奸沙伊玛。弟弟自然不希望姐姐遭受侮辱,不得不服从了,可是,在他离开警界后,却不断听到姐姐被强奸的传闻,最后,他在父亲的指使下杀了沙伊玛。
事件的悲剧性质一目了然,因为导致沙伊玛死亡的,不过是一连串莫须有的谣言和揣测。在整个事件中,沙伊玛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的世界始终是沉默的,从出生到死亡,她都不曾拥有自己的世界。
最不幸的还不是沙伊玛的死亡,而是美军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许多强奸案正是文明的胜利者犯下的。
荣誉谋杀离我们并不遥远
荣誉谋杀,并非发生在外太空,或许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地为被谋杀的女性感叹和难过,可是,如果荣誉谋杀是由于“男性对女性天生的蔑视”,我们的文化中何尝不同样携带着谋杀者的基因?
且不说历代王朝极力鼓吹的“烈女殉葬”之举,即便在这个开明的时代,动辄杀妻的家暴行为,也完全应被归入谋杀之列。
前不久,中国浙江一位女子,鼻子被丈夫削掉,因为她的丈夫似乎察觉到她要离开,于是说:“你的鼻子这么美,我让你没法勾引别的男人。”他的逻辑再清楚不过,妻子是丈夫的私有物,妻子的身体只能由自己消费,让别的男人消费了,那是自己的耻辱,这种逻辑和荣誉谋杀在结构上近乎一致。
所以,当我们面对一次次女性被虐杀的悲剧时,不要暗自庆幸,巴基斯坦少女的悲剧是全人类的悲剧,荣誉谋杀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也可能成为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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