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0 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今年 1-4 月份以来 157 人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并列入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其中有人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此次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为 126 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为 31 人。
为持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湖南交警将持续开展终生禁驾人员、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 五大曝光 ” 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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