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单位一名优秀员工,但因为长期中午不能按时吃饭的问题和主管在单位起了争执。事后刘某找上级领导理论,上级领导听后非但没有公平的处理这件事,反而说这位同事这么做非常不对,还要严肃处理她。她一气之下口头提了离职申请。后来,主管和上级领导希望刘某能够留下来。人力资源部找刘某沟通,刘某很后悔。那么,本案例中,刘某口头申请离职是否生效,公司如何处理?

知识点:

离职管理,为规范员工离职的过程,保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重点员工慰留,离职面谈,工作交接,人员招聘,离职后管理的整个过程。对于离职申请,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即可;正式员工应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刘某的口头离职申请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可看出,书面通知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劳动者可以以口头形式申请离职,口头申请离职也是表达意思一种方式。实践中,很多员工就是以口头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公司通常也认可这种口头申请辞职的方式。本案例中,刘某是优秀员工,主管和领导都希望留下来。刘某提出口头离职后也很后悔,人力资源部应该协调帮助刘某解决中午长期不能按时吃饭的问题,做好刘某与主管,上级领导的沟通。

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后多久可以走(员工口头提出离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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