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的科普一下F5和F4签证。F5签证俗称“永住权”,只要符合申请标准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F5没有居留期限的限制,所以才叫永住权。F4签证的正式名称为“在外同胞”,只有与韩国人相同民族的外国人才可以申请。比如:中国的朝鲜族、俄罗斯及中亚的高丽人、美国的侨胞等等。F4的居留期限为3年,虽然不及永住权,但也算是较长的签证种类。
F5和F4都属于较好的签证种类,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分。就业方面,F5可以自由就业,但F4不能从事单纯劳务类工作(服务员、快递员、工地劳工等)。责任方面,F5比F4有更多的救赎机会。比如:因刑事罚款超过300万韩元时,F4原则上被遣送回国,但F5不会容易被遣送。权利方面,F5享有韩国地方选举的投票权,也可以拿到给本国人发放的“灾难补助金”。
从就业、责任、权利方面来看,F5看起来更胜一筹。但6月份开始实施的出入境政策中,F4占据了上风。因为6月份开始,F5离开韩国时必须要申请“再入境许可”,重新回到韩国时要准备韩文或英文版本的“诊断书”。可是F4没有必要准备上述材料,只凭借外国人登录证(官方叫‘居所申告证’)就可以自由进出韩国。于是出现了F5和F4,到底哪个级别更高的话题。
虽然F5和F4都有长短,但我认为两者是平级的。因为在韩国政府的眼里,F5和F4都是外国人,在宪法地位来看,级别都低于韩国人。最典型的例子是,交税的时候跟韩国人一样交,但是给本国人各种福利的时候,外国人几乎享受不到。而且在违反法律之后,本国人顶多也就罚罚款、坐坐牢而已,但外国人还有可能被强制遣送回国,强行失去在韩国的一切东西。
金律点评:
所以讨论韩国F5和F4,到底谁的级别更高,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韩国,两者都是外国人,宪法地位低于韩国人。所以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时刻记住自己是外国人,不能按韩国人的标准行事。由于韩国的法律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坑”,只是依赖常识来判断,随时可能触碰法律。因此一定要跟着我学好法律,不要在出入境给自己留下前科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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