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联结生产和消费、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承担着7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承载着农产品集散、价格形成和信息传递等关键功能,对于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促进流通具有重要作用。
- 农业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现有的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开展研究和更新,编制形成了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是综合测度和全面反映我国农产品批发环节价格整体水平及其变化的指数体系。
- 该指数基于全国200余家典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各类农产品价格数据,重点体现鲜活农产品、粮油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平。
- 是一个包括农产品批发价格总指数、大类产品指数、小类产品指数、样本产品指数的指数群,无论是多数品种的价格变化,或是某一地区、某一品种批发价格受到某种暂时的、偶然的因素影响,在短时间、局部地区所发生的较大变化,都会对批发价格总体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在农产品批发价格小类产品指数、大类产品指数和总指数中及时反映出来。
2、200指数的架构组成
- 确定指数体系结构, 根据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和特征,结合未来发展趋势,以农业统计和相关经济学理论及方法为基础,结合信息采集效率和现实需要,构建了包括小类产品指数(蔬菜指数、水果指数、畜产品指数、水产品指数、粮食指数、和食油指数),大类产品指数(鲜活产品批发价格指数,粮油批发价格指数),总指数(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
- 确定采价样本市场, 在全国所有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市场中,选则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作为标本,参与指数的计算。样本市场的选择即要考虑到批发市场在地域分布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批发市场的地区的代表性,同时还应兼顾取得统计数据的可能性和统计成本等问题。经过评估和筛选,确定200余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样本市场。
- 确定样本品种, 我国农产品批发交易品种多,但经常交易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小类。因地域广阔,地区间交易品种差异较大,样本产品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类别代表性、地区覆盖面和采集可行性。纳入指数的产品都是典型的批发交易产品,具备持续、大量、稳定的交易,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等级进行规范化数据采集。经过综合评估,选定111个交易品种作为指数的样本品种,其中,蔬菜样本品种32种、水果样本品种11种、畜产品样本品种7种、水产品样本品种49种、粮食样本品种7种、食用植物油样本品种5种。
- 确定基期, 结合我国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其交易的历史与现状,将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的计算基期选定为2015年,并将2015年全年样本产品,在各个样本市场的平均价格与原有指数进行拟合,作为基期价格
- 确定权重, 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采用帕氏指数编制方法,即以报告期样本权重加权计算各期综合批发价格指数。权重的确定主要根据批发成交量,并参考市场成交额、产量、消费量等数据进行综合测算和评估。
编制指数:
1、首先确定样本市场,根据各批发市场状况,如报价的品种数量,报价质量,地域代表性等因素,选择样本市场。
2、二是考虑类别代表性,地区覆盖面和采集可行性,确定样本产品种类,并与各样本市场一一对应。
3、三是数据校验和规范化处理,保证数据质量和数据的一致性;
4、四是计算小类产品指数,先计算样本产品指数,以此为基础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出中间指数,再以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出小类产品指数。
5、五是再小类产品指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权重进一步综合为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粮油批发价格指数,两个大类产品指数
6、再大类产品指数的基础上,最后加权综合成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
3、200指数的重要意义
它的产生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分析研究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化动态,变化程度、变化规律和变化趋势的最主要统计方法,它的发布能够为社会提供系统完整,准确可靠、时效性强的批发市场数据信息,对准确把握农产品批发价格变化规律,以及农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变化规律,发挥市场信息在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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