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静安区某小区的方奶奶已经70多岁了,近日却和年轻的隔壁邻居小董、小齐打起了官司。原来,小董和小齐在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将外机的一半安装在原始空调座板之外,并自建三脚架以支撑外机。

方奶奶认为,自从隔壁照上述方法安装了外机,大量热气、废气都涌进了自家的阳台、卧室,自建支架的震动噪音,也让老人无法忍受。无奈,方奶奶和家人将邻居诉至上海静安法院,要求整改。那么,方奶奶能如愿吗?

邻里空调室外机噪音纠纷法律规定(帮办说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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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难忍邻居空调外机噪音和热气

方奶奶认为,小董和小齐在房屋西面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把空调外机的一半安装在原始空调座板之外,并自建三脚架以支撑空调外机,外机距方奶奶的卧室约1.3米,距离阳台仅约1.1米,外机出风口直接对着方奶奶家的阳台窗户,贴近方奶奶卧室窗口。

空调外机排出的热气、废气大量涌入方奶奶家的阳台、卧室,且自建支架的震动噪音严重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老人和家人多次与小董、小齐交涉,均未果。

方奶奶认为,自家小区《管理规约》规定,业主、使用人安装空调应当安装在统一用于安装空调设备的座板上。邻居安装空调外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应予整改,并赔偿损失。

邻居:外机温度和噪音均在合理范围

对于原告方奶奶的诉请,被告小董和小齐并不赞同。他们辩称,白天家中两人均要上班,该外机属于客厅空调,基本不开,所产生的的废气和噪音不会对方奶奶和她的家人产生影响,并认为方奶奶感受的热气和噪音是由于老人自己的空调外机导致的。

同时,小董和小齐认为,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的建筑设计并不合理,自家西面外墙原始预留的空调落板距离外墙空调洞过远,导致他们无法将外机放置在原始空调落板上,同小区很多居民也有同类型的空调外机支架自建支撑的情况。

小董和小齐表示,系争空调是超静音空调,空调铭牌上表明最大功率运转室空调外机最大生产55分贝,且其外机和方奶奶的阳台无交错。他们也曾邀请空调设备技术人员检测,外机温度和噪音均在合理范围,不会对老人产生影响。

此外两人认为,两家曾因垃圾丢弃问题产生过纠纷,方奶奶和家人是因为对自家心存怨恨,才提起的本次诉讼。

邻里空调室外机噪音纠纷法律规定(帮办说法)(2)

法院:构成妨碍应拆除

上海静安法院法官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到:小董、小齐家房屋西面外墙窗户下方有一处为空调外机预留的水泥挡板。而他们家的空调外机向靠近方奶奶家房屋方向延伸出预留水泥挡板,其中外机的一半放置在水泥挡板上,一半放置在自建的三脚架上。该空调外机距方奶奶家房屋北面外墙约1.43米,距老人家阳台外墙约1.20米。

法官还前往涉案房屋所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对安装空调外机无相应规定,但根据业委会制定的《管理规约》规定,空调外机应放置在外墙的水泥挡板上。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

空调外机的安装,应安装在原始预留位置,并尽量远离相邻方的门窗。本案中,两被告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并非原始预留位置,而是仅将空调外机的一半架设在预留的水泥板上,并向靠近原告方奶奶家方向延伸出水泥板,与原告的窗户和阳台距离较近,在此情况下,按照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两被告安装的空调外机运作时难免会对两原告的通风及日常生活等构成影响,确实构成妨碍。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小董、小齐拆除自家西面外墙悬挂的空调外机及支架。(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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