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毕节试验区网讯 4月26日,纳雍县教育局出台《纳教字〔2016〕66号关于规范学校校园建设、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校园建设和维修维护、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学校资金使用行为以及大额经费使用要求、上报流程等做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有效规范了学校资金使用行为,给学校资金使用上了“安全阀”,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学校向教育局申请资金补助 纳雍县教育局出台文件给学校资金使用上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学校向教育局申请资金补助 纳雍县教育局出台文件给学校资金使用上了

学校向教育局申请资金补助 纳雍县教育局出台文件给学校资金使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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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试验区网讯 4月26日,纳雍县教育局出台《纳教字〔2016〕66号关于规范学校校园建设、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校园建设和维修维护、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学校资金使用行为以及大额经费使用要求、上报流程等做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有效规范了学校资金使用行为,给学校资金使用上了“安全阀”。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建设等工作,加强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纳雍县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纳雍县实际,就规范校园建设、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采购等有关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校园建设和维修维护。各校(园)不得随意建设,要按照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的原则使用经费。校园建设和维修维护必须遵循“先研究,后上报;先报批,后建设;先招标(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采取竞谈方式),后合同;先合同,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先审计,后报账”的“六先六后”原则进行。校园总体规划应尽量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做到科学规划,报教育局基建股审核通过后,再按计划实施。施工单位的确定严禁学校领导自行决定,必须采取招标或竞谈等方式选择信誉度较好,有施工组织能力、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不按原则和程序实施的,将不予报账,因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浪费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应本着必需、实用的原则。涉及课桌椅、图书、仪器、电子产品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由学校集体研究报经教育管理中心初审后报教育局监察室、电教实验室审核,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教办财〔2016〕11号文件执行。

三、大额经费使用要求。乡镇学校:一次性预算开支达1万元的,学校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一次性预算开支达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必须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批;一次性预算开支达5万元以上的,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由教育管理中心初审后报教育局审批;一次性预算开支达10万元以上的,应由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共同实地察看后方可实施。县直学校:一次性预算开支达1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由学校行政办公会或教代会研究决定;一次性预算开支达5万元以上的,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或教代会研究决定后报教育局审批;一次性预算开支达10万元以上的,应由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共同实地察看后方可实施。分配使用1万元以上项目(财政)资金时必须按《中共纳雍县纪委关于印发纳雍县权力清单运行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纳纪发〔2016〕6号)文件要求填写《权力清单运行责任监督报告表》(附件1)并及时报告。

四、上报流程。校园建设、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采购上报流程图如下:学校行政会议(或教代会)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方案→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局联系乡镇领导同意→报局党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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