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检察院在当地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岗,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青少年送法进校园)

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扶绥检察院在当地学校设置青少年维权岗

扶绥县检察院指导学校配置的学生心理谈话室

扶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询问室

人民网扶绥9月24日电(沈泉池)今年5月,广西扶绥县某中学的高三学生梁某某等3人因敲诈勒索,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向扶绥县检察院申请逮捕。该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办案组主检察官李晟接到案子时,并不急于根据公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批准逮捕,而是深入三名学生的学校和家乡,对其日常品行进行调查,并考虑到三名学生正准备参加高考,又鉴于三人是从犯,所起的作用较小,有自首情节。在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扶绥县检察院依法对在校的三名学生做出情节轻微相对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一直以来,扶绥县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荣获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

“办未成年人的案子,要时刻想着如何挽救未成年人,如何帮助他们。”做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李晟有自己的体会。对于三名参与敲诈勒索的学生,李晟一直跟踪帮教。目前,三名学生已经顺利考上大学。“每次看到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自己都非常高兴。”李晟说。

去年,在办理学生韦某故意伤害一案时,李晟深入韦某所在的学校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韦某系外地学生,性格内向,平时常被本地同学欺负,本案起因系学生黄某等人借故挑衅,并殴打韦某,韦某激愤下用刀捅伤黄某,韦某平时热心班级事务,学习成绩中等,主观恶性不大。办案人员将调查到的材料作为品格证据当庭出示,建议合议庭对韦某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该建议得到法院采纳。

李晟介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庭审教育,结合青少年的家庭背景、个人性格爱好进行温情的法庭教育,使他们接受法律教育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使心灵受到洗礼。

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关键在预防。自2014年起,扶绥县检察院派出9名检察官担任9所中小学的法治校长。2018年又新增12名干警挂点校园法治辅导员,实现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

“类似模拟庭审这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很受学生欢迎,每次举办学生都踊跃参加。”扶绥县龙华中学政教处副主任黄莉航说,司法从业人员很专业,他们会结合真实的案件,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讲解,这样的法治宣讲课会让学生受益很多。

法治教育并非千篇一律,而是根据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设置,形式包括安全开放日、情景剧、模拟法庭等。“如2016年的主题是远离性侵害,同时我们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教育系统关注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2017年的主题的建设平安校园,2018年主题直指校园欺凌问题,今年我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来来进行。”扶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办案组检察官助理周玉洁表示,要让学生亲身参与其中,在轻松愉快的活动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在预防教育的同时,扶绥县检察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专人专办,实行快捕快诉。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均依法批捕起诉,批捕起诉率达10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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