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近日,女性保健饮品“五个女博士”的一则广告引发争议,在广告中,演员控诉“被老公气到”“熬夜追剧”“又老了一岁”等原因,最后引出广告语:“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不少小区的电梯中循环播放广告,引发一些观者不满,认为广告中渲染焦虑、侮辱女性,其刻意刻画出焦虑愤怒、歇斯底里的女性形象,令人不适与厌恶。

据媒体报道,针对这则广告,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经过综合研判决定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材料、约谈品牌方,将在90天内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对此类内容有何规定?

近日,不少网友反映,自己在小区电梯中看到“五个女博士”的广告,十分“洗脑”。几位穿着粉色服装的女性在屏幕上喊出不满。

“老公气我,喝!熬夜追剧,喝!又老一岁了,喝!胶原蛋白流失快,我喝‘五个女博士’……”

广告的后半部分,几位演员总结广告语。

“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

广告中出现儿童是违反广告法吗(五个女博士广告引争议)(1)

广告截屏(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截图)

广告中出现儿童是违反广告法吗(五个女博士广告引争议)(2)

广告截屏(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截图)

广告中出现儿童是违反广告法吗(五个女博士广告引争议)(3)

广告截屏(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截图)

记者查询发现,一个专注电梯广告的、名为“新潮传媒集团”的视频号,在4月中旬发布这则视频,并表示“双方携手”引爆社区,疑似为这则广告的宣发方。有人看完这则广告,觉得十分聒噪。“和我们以前电梯里播放的类似的广告很像,就是重复出现、夸大其词,有点戏剧效应。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还有某些重复的广告词,可能会让人很烦它。”

广告中出现儿童是违反广告法吗(五个女博士广告引争议)(4)

疑似宣发为一家名为“新潮传媒”的公司(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截图)

也有受众认为,广告中极大渲染了女性的负面形象和情绪。“这个品牌和它的广告词是很割裂的,因为前面说‘老公气我’‘熬夜追剧’等情况,我觉得跟‘五个女博士’这个品牌是背离的。”

有评论认为,“五个女博士”目标客户是女性群体,却制造容貌、年龄焦虑。打着“女博士”的名头,却在广告中刻画焦虑愤怒、歇斯底里的女性形象,令人不适与厌恶。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系主任徐智表示:“谈到创意本身,这种重复式、洗脑式的文案,是广告里面比较常见的一种创意。‘五个女博士’这样的品牌,我以为是主打独立女性、高知女性,但是广告内容反而不断强调年龄的焦虑、容貌的焦虑等,其实这些都是过往对于女性的刻板印象的非常直接的呈现,所以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形成与品牌本身很好的契合感,反而让人加深了这种刻板印象。”

记者查询工商注册信息,“五个女博士”是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由来自北京大学的五个医学女博士联合创立,号称“用科研留住青春、用科研的态度做产品”,通过强大专业的基础研发能力,为女性带来触肤可见的美丽蜕变,旗下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肽、白芸豆提取物等抗衰老口服液。

有报道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透露,“针对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低俗广告、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经过综合研判决定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收集证据材料、约谈品牌方,将在90天内结案。”记者搜索电商平台发现,该品牌直播间依然在销售,有网友在评论中质疑了其资质问题。

平台上,明星、网红给“五个女博士”带货的视频也不少。

记者浏览了“五个女博士”账号,其早期推出的一些广告较为温和。

“作为一个女性创业者,我更懂得女性的不易和艰难。我懂那种穿梭于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之间的辛苦,我发自内心地希望每一个女孩子在任何时刻一定要学会爱自己,取悦自己……”

针对当下电梯广告争议,目前品牌方未有表态,记者尝试联系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五个女博士”广告争议,也再次引发舆论对广告中存在歧视女性问题的关注,比如某内衣品牌在广告中称产品是:“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某国际日化品牌发文:“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女人头发比男人脏一倍”等争议性内容;一品牌湿纸巾的包装上印着“孩子脾气不好,肯定遗传妈妈”的宣传语,此类广告引发争议后,陆续下架,其中一些因违反广告法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这则广告是属于户外的,包括电梯内的一种广告,应当受到广告法的约束。按照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序良俗,这里面涉及一些不允许出现的内容,比如低俗,不允许出现性别、种族、地域等歧视。这则广告可能会给人有歧视倾向的观感,而且里面涉及的一些相关字眼也涉及这些问题,所以现在正在立案调查。”

广告中出现儿童是违反广告法吗(五个女博士广告引争议)(5)

“五个女博士”进行了很多电梯广告投放(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截图)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就“五个女博士”的广告是不是违反广告法规定,有待于监管部门的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但是一旦认定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除了可以对广告主进行处罚,还可以对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进行相应处罚。

陈音江介绍:“确实涉嫌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当然,最后是否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还有待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认定。依据广告法,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发布这则广告,对广告主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值得注意的是,发布这样的一些广告,不仅可以对广告主进行处罚,对广告的经营者和广告的发布者,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没收广告费用,并且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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