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今年新增“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录入项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发布《通知》的同时还对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如果单位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不需要通过公积金系统单独申报。缴存单位可在7月25日后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申报结果。不方便上网的单位还可就近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进行查询。
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依然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跨年清册核定。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单独办理跨年清册核定。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汇缴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和去年相比,在跨年清册核定流程上,今年增加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录入项。“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体现的是职工的实际工资数,比如张三上年月均工资是40000元,核定跨年清册时,此项填写40000即可。“缴存基数”一般情况下与“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保持一致,但如果职工上年月均工资超过当年缴存基数上限或者低于下限,“缴存基数”则应根据上下限进行限制规范。例如:张三去年月均工资是40000元,则在2022年核定跨年清册时,他的缴存基数就是31884元;如果李四去年月均工资是2200,则在核定跨年清册时,他的缴存基数就是2320元。
7月过后如何完成公积金缴款?
如果单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并完成7月缴款。那么上下限公布后,相关人员是否需要基数调整及补缴?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解释,涉及上下限的人员无需手动操作,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应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柜台为涉及人员办理差额补缴。
例如:核定2022-2023年度跨年清册时,单位缴存比例为12%,录入职工A上年月均工资35000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其缴存基数为28221元,单位已完成2022年7月的汇缴。上下限公布后,职工A在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31884元。单位应给A办理7月的差额补缴878元。
如果单位未及时发现跨年清册录入失误,导致为职工多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申请将多缴的款项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正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其办理差额补缴。
此外,单位如果在7月托收日后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有两种方式可以完成7月的公积金缴款。单位如希望尽快完成7月缴款,第一种方式是可通过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办理。
不过,还有一种方式更值得推荐使用:可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完成7月增减员后(如无则跳过该步骤),点击【确认申报2022年7月汇缴清册】。待8月托收日前,完成8月的增减员后(如无则跳过该步骤),再次点击【确认申报2022年8月汇缴清册】。托收日当天则可将单位7-8月的汇缴金额一并托收。
例如:B单位托收日为20日。7月27日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完成7月增减员后,单位可点击首页左侧【公积金】-【汇补缴】-【汇缴】-【确认申报2022年7月汇缴清册】。8月20日前,完成8月的增减员后点击【确认申报2022年8月汇缴清册】。8月20日当天便可将7-8月的金额一并托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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