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Anglo Saxon)一词常常被人提起,通常指英系民族,就象日耳曼指德系民族,斯拉夫指俄系民族一样。在美国如果说某人是WASP,这不是说他是爱惹麻烦的黄蜂,而是指他是“上等人”(白人White,盎格鲁撒克逊AS,新教徒Protestant)。
种族繁衍发展不总是以量取胜,反而常常以少胜多。现代科学证明,以前我们历史书上学的北京猿人,元谋猿人和现代人没什么关系,所有的现代人都来源于非洲的一支猿人部落,反而那些北京猿人之类通常是被非洲外来猿人给灭了。这些非洲猿人迁徒到世界各地,繁衍发展成不同的种群,他们之间也时时发生以种族灭绝为特征的战争,通常胜利者会占有失败方的女人,供泄欲和生殖后代,而杀死其他人。古代最成功的征服者是蒙古人,首领成吉思汗一人的基因在现代全球十分之一的人身上可找到,可见古代征服是以一种多么残酷的方式进行的。
蒙古人之后,新崛起的征服者层出不穷:西班牙人,俄罗斯人,满族....但他们仍延续了蒙古的传统征服方式,而有一个民族,却发展出一种全新的征服方式。他们自称“we are to liberate, not conquer”(我们是解放者,而非征服者),这可能太美化了,但确实不如蒙古人那样血腥丑恶。他们为被征服地区带去了崭新的文明,制度,思想和生活方式,这些一直延续至今,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这个民族就是盎格鲁撒克逊族(以下简称盎族)。
英伦群岛包括大列颠和爱尔兰岛,在公元元年前后成了罗马帝国的一个省。当时的欧洲,罗马人是文明人,就象东亚的汉人,而其他都是未开化的蛮族,名称繁多。这里提几个在中学世界历史中学过的蛮族,你还记得吗?高卢,日耳曼,凯尔特,维京....
英语把德国叫German(日耳曼),其实德国人自己称德意志Deutsch,这就象中国在外语中被称为秦(China),契丹(俄语等)一样,有一点不准确。日耳曼的范围要比德国人广,荷兰,瑞士,奥地利,比利时等都是日耳曼人,希特勒梦想建立一个大日耳曼帝国,梦碎了。但日耳曼人的一个分支确实建立了一个大帝国,这个帝国还在。这个日耳曼分支叫撒克逊人(Saxon)。
撒克逊是位处现代德国的一个地区,现在还叫这个名。古撒克逊人以善战闻名,但不爱种地,主要营生是帮人打仗,没生意时也干些打家刧室的山盗海盗勾当。公元五世纪时,罗马撤出英伦,苏格兰一带蛮族老是袭扰留守英格兰的亲罗马民族,英格兰贵族就雇撒克逊武士去保卫他们,岂知成了典型的引狼入室。撒克逊人趁与英格兰贵族聚会之机,在宴会上杀光了贵族,成了英格兰的主人。
撒克逊花了快50年才镇压住了英格兰当地人的反抗,当然也换了一遍种。然后他们自己之间干上了,进入了战国时代,这些国家的名字至今还遗留在英国的地名中,很多与sex有关,如Sussex, Essex,Wessex....,意思可能是南操,东操,西操吧,由此可见撒克逊人可能是个嗜性民族。最后战国一统,出现统一的王朝,有个叫Alfred 大帝,记得在New Concept英语课本出现过,亲入敌营什么的。还有一个暴君叫penda, 发音真的和熊猫panda很象,不知道这是不是美国人对中国熊猫有偏见的原因,好莱坞拍的熊猫片总l觉得有点丑化。
450-1066年期间,在英国史上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欧洲大陆的人醒过神来,发现英格兰已被一批讲日耳曼语的人占据了,就称他们英格兰的撒克逊人(Anglo是England的古体),以和仍在德国的撒克逊人相区别。
英伦后来的历史几经演变,但盎格鲁撒克逊人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他们的民族认同,这600年塑造了一个未来将纵横天下的天之骄子。所谓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盎族天生强壮,凶悍,性功能和繁殖力过人,这种蛮族基因赋予他们很大的生存和竞争优势;他们以后又发展出了理性,冒险,创新,妥协等特性,这些都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成就是无与伦比的。一个寓居于阴冷偏僻小岛上,出发打天下时总人口不足百万的小族,征服了万里江山,亿万臣民,建立有史以来最大的日不落帝国,纵横五大洲,囊括几百个种族。盎族对如此庞大的帝国能管理有序,不是象蒙古那样以剥夺,屠杀,换种为主旨,而在很大程度上为当地带来了文明和秩序。当盎族人结束了殖民统治后,其遗产依然留在当地。印度,南非,新加坡等继承了英国的制度和语言,上海,香港,天津等原英属殖民地和租界仍是中国最发达,开明的地方。
大英帝国虽已远去,但以盎族为主体民族,盎族文化为文明传承的美国仍然是当今世界上无可争议的霸主,加上以盎族为主体民族的英加澳新等国为内圈血盟,北约和日韩等发达国家为外圈盟国,确立了其难以捍动的地位。几百年来盎族挑翻了一个又一个挑战者,岿然不动地屹立在世界领导者的岗位上,并非仅仅是运气好,而确实是有一些必然性寓于其中的。
也许当古英格兰人邀请萨克逊雇佣军去英伦时,历史巳经赋予这个不久将新生和崛起的民族一份特殊的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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