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前,中央政法委通报6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其中河北1起↓↓↓,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河北沧州最近隔离通知?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河北沧州最近隔离通知(最新公布河北石家庄)

河北沧州最近隔离通知

石家庄

日前,中央政法委通报6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其中河北1起↓↓↓

河北省石家庄出监监狱四级警长孙钰栋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经对有关线索调查核实,2016年7、8月份间,时任省未成年人管教所二级警员孙钰栋受其同学高某的请托,通过宴请、送现金等方式,请求主审法官对案件当事人齐某某予以关照。孙钰栋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认真检讨,且本人未牟取利益也未影响到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目前,孙钰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定

保定市通报两起问责典型问题↓↓↓

1.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连书君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问题。连书君对包联信访案件“包而不联、联而不抓、抓而无策”,重视程度不到位、稳控措施不到位、化解处置不到位,对信访人连续重复进京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连书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满城区副区长、区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献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被问责问题。满城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落实有效排查及管控措施,给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李献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李献强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廊坊

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原经理李德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原经理李德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监委监察调查。

李德宝简历

李德宝,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黑龙江讷河人,大学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2005年11月,历任管道局管道第一工程公司技术员;大连输油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管道局管道处助理工程师;管道技术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基建科科长、工程部部长;西北石油管道建设指挥部库鄯项目经理部工程师、库鄯输油管理处副经理、处长助理、副处长;管道公司塔里木输油气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

2005年11月至2008年1月,中国石油管道公司封堵中心主任;

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中国石油管道应急抢险中心(管道局维抢修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8年5月,中国石油管道应急抢险中心(管道局维抢修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2008年12月至2013年8月先后兼任管道局新疆办事处主任、新疆分公司经理;

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管道局技术服务中心经理;

2020年10月,退出领导岗位。

秦皇岛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卢龙县下寨乡规划所原所长杨建军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他人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杨建军在对该乡贾庄村一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其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危房改造资格并通过验收,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000元。2021年4月,卢龙县监委给予杨建军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李立明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女儿谋取利益问题。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李立明在分管原物价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默许区物价局多次在其女儿注册的公司购买职工福利用品和办公用品,为女儿谋取利益。2021年4月,抚宁区纪委给予李立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木头凳镇张台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龙旭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问题。2000年10月至2021年5月,王龙旭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17.98平方米简易房屋。用于诊所经营,未缴纳任何费用。2021年5月,木头凳镇党委给予王龙旭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建筑已收归村集体所有。

4.昌黎县葛条港乡解官营村原书记井瑞岐违规向危改户收费问题。2015年10月,井瑞岐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情况下,以办理危房改造需要开支为由,收取危改户3900元现金用于偿还村委会欠账。鉴于其主动将违纪资金退还危改户,2021年5月,昌黎县纪委监委对井瑞岐进行诫勉谈话。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3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抚宁区第四中学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李谭等人因监管不力,部分教职员工违规集中购买教辅材料收受回扣问题被问责。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该校部分教职员工违规集中购买9年级教辅材料,其中20名教职员工收取书商给予的回扣合计34500元。李谭明知本校有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却未予制止,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抚宁区纪委对李谭进行诫勉谈话。抚宁区监委给予该校教务处主任崔玉环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组织委员于多因履职不力,北干树村发生森林火灾问题被问责。2021年5月8日,龙王庙乡北干树村临近山边的草料棚和山边着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6.4亩。于多作为北干树村的乡级包村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开展防火督导和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火灾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给予于多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医保中心原副主任兼基金监管股负责人李文浩因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日常监管不力问题被问责。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卢龙县刘田各庄镇精神病医院违规套取医保基金111.3万元。卢龙县医保中心对刘田各庄镇精神病医院日常监管不到位,李文浩作为分管基金稽核的领导干部对医保基金使用失职失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卢龙县纪委监委给予李文浩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

承德

承德市双滦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问责问题典型案例↓↓↓

承德市双滦区张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办原办公室主任杨玉福违规发放改路改渠占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张承高速拆迁办征占大庙镇小三岔口村柳树沟门、头道沟门、小后沟的土地用于改路改渠。张承高速拆迁办主任杨玉福未履职尽责,未对征占土地调查数据进行审核,也未安排工作人员对征占土地的登统数据及补偿结果在小三岔口村委会进行公示,致使张承高速拆迁办将村集体的154350元占地补偿款错发给了刘某某、李某某、曹某某三户村民,杨玉福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3月15日,杨玉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沧州

沧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最新对外公布↓↓↓

献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广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沧州市纪委监委对献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广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广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并收受礼品礼金,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助长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对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徇私枉法,干预案件办理,并收受他人财物。

赵广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和其他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广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沧州市监委将赵广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个人简历

赵广杰,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青县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0.11-1992.04 在部队服役

1992.04-1992.08 转业待分配

1992.08-1997.03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

1997.03-1998.10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法警

1998.10-2002.05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副处长

(其间:1995.06-1998.11在河北省自学考试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2.05-2005.03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

(2001.09-2004.07在北京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学习)

2005.03-2007.07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

2007.07-2011.10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10-2012.02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2.02-2015.12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5.12-2018.01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01-2018.02 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02 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定州

定州市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留早镇留早南街党支部书记高建省、村委会主任高日等人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9年10月,留早南街召开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会,研究了该村高某等2人享受低保问题。会后,高日给高建省打电话,说村民杨某等4户想入低保,并提出先报上去,高建省表示同意。之后,高日向镇民政所上报了杨某等4户低保相关手续,以上4户于2019年11月开始享受低保。2020年11月,经市民政局调查核实,杨某等4户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决定取消以上4户低保资格。该村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少数人决定上报低保人员,造成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享受低保待遇,村党支部书记高建省、村委会主任高日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经研究决定,给予高建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定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沧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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