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的概念与特点
1.公文的含义:
2.特点:
权威性、公务性、规范性、法定性、程序性、政治性、时效性。
二、公文的处理
1.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2.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
3.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三、公文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和签发等程序。
1.公文起草
注意:公文起草要做到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2.公文审核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方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室(厅)进行初核。
3.公文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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