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宝贝在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新天地幼儿园就读,一次交了一年学费,包含早中晚三餐费、书本费、保育费等。今天老师让每个孩子交取暖费不知道合不合理,这个费用不应该包含在学费里吗?”11月1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幼儿园收取暖费是否合理?

针对留言,1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回复,新天地幼儿园向324名学生家长收取暖费48600元系违规行为,责成限期全部退费。

幼儿园应该缴纳取暖费(上幼儿园被收取暖费)(1)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针对上述违规收费事件,郧阳区教育局责成城关镇中心学校督促新天地幼儿园(民办园)限期全部退费,并向新天地幼儿园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截至2021年11月15日下午3点已退128人19200元,剩余费用限定在11月16日下午5点之前全部退完。

11月16日下午,记者采访郧阳区教育局了解到,所有费用已全部退完。据介绍,根据《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费。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留言中的取暖费是属于违规收费项目,因此需要全部退还。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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