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费用可以收?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委[2012]2061号)要求,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
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收费项目包括:
1.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
2.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我县目前没有寄宿制幼儿园。
3.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如:延时托管费、校车费等。
4.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如:餐费、体检费、外出活动费等。
禁止收费项目包括: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应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跨年度收取任何费用。
二、保教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按照鹿邑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鹿邑县财政局和鹿邑县教体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鹿发改〔2018〕49 号)文件要求,经县教育体育局依法批准的公办幼儿园,实行等级分类收费。
三、其他类别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呢?
1.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不应高于同区域、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一倍。目前我县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6所。
四、退学、转园或因其他原因请假、停课了怎么办?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住宿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当月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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