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学习笔记】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一般简称“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公司的股东其实都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名称中都有“有限”二字。除了这两种类型的公司以外,我国还有几类重要的企业主体:(1)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营企业;(2)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私营合伙经营企业;(3)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等从所有制角度区分的企业类型;(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从域外投资者角度区分的企业类型。以上企业主体目前都有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不由《公司法》直接调整,如《个人独资企业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等,但从长远看,这些商事主体特别法,可能会慢慢纳入《公司法》的统一调整范围,将来形成一部统一的商法典。

公司法知识50条 公司法学习第八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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