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呈祥
按正常逻辑,一个健全的人绝不愿意切掉自己身上任何零部件,即便是容易发炎的阑尾,不到伏枕哀鸣之时,也不会有“医生给我割掉”这样的诉求,非是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主要还是因为“疼”。凡事皆有例外,就有这么一类人,心甘情愿让人切掉自己身上的零部件,甚至不惜将自己搞残疾。
前不久,看到一则这样的报道:一艺术家将自己的肋骨制作成项链送给爱人。本以为是因为疾病被医生给割掉的,不料真的是医生给割的,这不废话吗?不,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割肋骨时他的身体根本没有病。
“大夫,请你帮我割掉一根肋骨。”
“你没病,干嘛要割?”
“我要搞艺术创作。”
对于常人来说,能干出这样的事,不是个疯子就是个傻子。之后,我通过网络查到了这个人。百科介绍,他叫何云昌,中国最著名的行为艺术家之一。之所以有名,是因为他一幅名叫《抱柱之信》作品(见下图),就是将自己的一只手浇铸于水泥里一天一夜。
何云昌《抱柱之信》作品
从介绍来看,何云昌的行为艺术,一般人是做不到的。比如,用眼睛强行对着大功率的白炽灯60分钟。一个常人,不要说60十分钟,6分钟都不行,是我估计6秒钟还可以。再如,躲在水泥墩后近距离抵抗爆炸冲击波。对于这种事,我们躲还来不及呢,他却往上迎。再如,用火烧自己,将衣服点着,直至烧到自己身体受不了为止(让人扑灭)。引火自焚,这不是精神病吗?这些,如果是魔术师表演魔术,我倒有心情看一看,可现实却不是,让人不忍心看下去。
有人说,艺术家的行为是不正常的,千万不要站在我们的角度去看他们。但是,就算是艺术家也不应该这样摧残自己,用自己的肋骨做成项链,想想都觉得疼。据了解,何云昌割掉自己的肋骨做项链,是为了送给女朋友佩戴,然后与之合影。乖乖隆地洞,这绝对是真爱,爱到入骨不惜自残,与当年割掉自己耳朵的梵高如出一辙,都是“自残式”艺术家。
此刻我在想,何云昌的女朋友在接受肋骨项链的时候,心情是怎样的,难道她不害怕吗?何:“亲爱的,我送你一条用我自己的肋骨做的项链。”女:“原来你是这么的爱我,我也爱你,么么哒。”这样的对话和情形,明显不符合逻辑,一个爱你的人是不会让你自己伤害自己的。也许二人皆同类,所以才能接受,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春秋时,齐国有位专门为君主做饭的厨师叫易牙,很得齐桓公赏识。一日桓公对易牙说:“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易牙为讨好桓公,回家将自己4岁的儿子宰了,将肉做成汤献给桓公食用。桓公食之,感觉从未吃过如此美味,便问易牙:“此系何肉?”易牙哭着说:“为祈国君身体安泰无虞,杀子以献主公。”桓公被易牙的忠心所感动,决定重用易牙。此时患重病奄奄一息的丞相管仲上书劝阻:“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将何爱于君!”桓公不听。几年后桓公得了重病,易牙伙同竖刁作乱,填塞宫门,筑起高墙,内外不通,最后桓公被活活饿死。
这个故事可以告诉我们,爱你的时候可以杀子以献,不爱你的时候就要杀了你。同样,爱你的时候可以用肋骨为你做项链,不爱你的时候就要打断你的肋骨。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觉得,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种,未必非要自残,这种方式太过于极端;表达艺术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未必非要自残,把原本短暂的生命变得更加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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