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于宝安区凤凰山岭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8955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总用地面积:348955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用地269902平方米,农林和其它用地79053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教育设施用地(高等院校)、农林和其它用地;
(三)建筑规模:规定建筑面积280240平方米(最终以发改批复为准);
(四)建筑高度:总体≤50米、宿舍区局部≤7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建筑退线、建筑间距、车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测》予以控制;
(六)道路交通:用地西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用地南侧新增规划道路,道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北侧学子路段拓宽,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
(七)项目建设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紧凑布局建筑,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并结合现有地形,减少土石方开挖,形成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设计风格,同时考虑与周边学校共享校园公共设施;
(八)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考虑片区及上下游供排水系统,做好地质灾害性评估和相应安全防治措施;项目用地涉及现状高压走廊、轨道规划控制区和预警区,后续需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项目建设时可结合发改批复意见、校园规划建设方案和场地条件对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范围、建设规模、分项指标、配套设施内容等)和规划道路线位、断面、节点等进行适当优化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进行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三)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与后瑞村南一巷交叉路;
(四)项目现场
地址: 宝安区学子路东侧;
(五)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28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27832425,传真:2782038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2020年5月30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宝安在行动
来源:读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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