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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陈浩凯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王府井商场里的雅芳专柜买眼霜。
45岁的女人了,不保养怎么行,更何况,我当时还在考虑我要不要嫁人呢。卖眼霜的小姑娘说:“丽姐,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45岁的女人,身材那么好,真看不出来,你生过孩子吗?都说生过孩子的女人过了40岁,身材都会走样的。”
我生过孩子吗?我定在了那里,很认真的想。
就在这时,陈浩凯的电话打来了,声音是那样的急促:“丽华,你在哪儿呢,我哥突发心脏病,现在在医院呢,你快过来吧,医生说很危险。”
我扔下眼霜就开始往医院跑,小姑娘在后面喊:“丽姐,你别走啊,我可以再给你打些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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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30年前,我还是一个15岁的小姑娘。那时的我,还不叫年丽华这个好听的名字。
我出生的时候,上面已经有两个姐姐,当我奶奶看到我妈生下的又是一个姑娘时,便不再管她。我就在这样不受疼爱,备受冷落的岁月中,长到了15岁。我不认得几个字,甚至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我妈告诉我,生我的时候,山里的野菊花,开得特别好看,于是,便给我取了名字叫年菊花。
15岁那年,有一个城里人来到我们这个贫穷的小山村,问我们愿不愿意跟他到城里去打工,我那时只想摆脱这贫穷的生活,我要赚很多很多的钱,我要让我妈过上好日子,我要让山里的人都知道,女孩怎么了,女孩也可以干大事,女孩也可以给家里争光的,我要让那些曾经瞧不起我们家的人,对我们家都另眼相看。
就这样,我跟同村的别的姑娘都跟着他到说的大城市去打工。可是,他把我们送上火车以后,我们就再也找不着他了。他身上有着我们每个人家里所有的积蓄。
15岁的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也从来不知道除了家以外的地方,还会有别的城市。我们就这样,坐着火车,饿着肚子,跟着大批的人流,来到了这个人们说的首都北京。
同村的那两个姑娘都比我大,而且都有身份证,所以她们很快就在火车站附近的饭馆里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我没有身份证,又不太认识字,找了好多家饭馆,他们都不肯要我。
身上一分钱也没有,肚子饿的咕咕响。我就在这个时候遇见了陈荣凯。那时,他刚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并不是很好,我站在他饭馆的门口,求他给我一口饭吃,他看我一身的狼狈,又实在可怜,便去厨房给煮了一碗面给我吃。
吃完那碗素面以后,我再也不肯离开他的小店,我跪下来求他,我说,我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只求他能给我一个机会。他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在那个小饭馆里,我一干就是很多年,到底是多少年,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后来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他赚的钱也越来越多。然后他就开了很多很多店,雇了很多很多的人。
我20岁的那一年,终于有了身份证,我也从服务员变成了他的秘书。他说,他要好好感谢我,因为就是从我进他店的那一年开始,他的生意才越来越好,以至于,才有了,现在的,别人眼中的大老板。
他花钱让我上培训班,他花钱让我去学习电脑,他请我吃西餐,他请我从来想都没想过的看电影,喝咖啡,他还给我取了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年丽华,这个名字真的比菊花好听的多得多。他把我打造成了,与这个城市的小白领一模一样的人。
直到我20岁生日的那一个晚上,他带我到宾馆开房间,他问我:丽华,你愿不愿意做我情人?
我当然愿意,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的,更何况,更何况,我老早就爱上他了。早到我都不记得,早到我都不知道,我等他这一句,丽华,你愿不愿意做我的情人,等了多久。
那一夜,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变成了这个我梦中男人的女人。陈荣凯,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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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他给我买了一个小房子,还经常给我很多很多的零花钱,他也给我自由,他说,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自己喜欢的人,他愿意放我走,而且会把我当亲闺女一样风光地出嫁。我总是在想,我这么爱你,我为什么要嫁给别人呢?我不要嫁给别人,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老婆渐渐地知道了我们的事,总是跟他闹,也总是来找我闹。我一开始很怕她,因为她总是骂我狐狸精,总是骂我是抢别人老公的第三者,她还总是说有一天我会遭到报应的。时间长了,报应并没有来,我也不再怕她了。而她,也不再闹了。因为荣凯告诉她,如果她再闹的话,就会跟她离婚,而且财产也不会给她。后来她就再也不闹了。
有时候,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会碰到他的孩子,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儿,还有一个很优秀的儿子,他们见到我,总是会对我吐口水,然后会用仇恨的目光说我贱。是的,我贱。可有时候想想,我怎么贱了,我并没有抢走他们的爸爸,我也没有要求过他离婚,我也没有想过让他给我名分,我只是觉得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怎么在别人的眼中,我就是贱了呢?
我越来越大,他越来越老,因为,他比我大了整整二十岁。可是,我不怕,因为我愿意照顾他,我愿意伺候他。可是,我从来没有机会伺候他,因为他每次生病的时候,我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他的弟弟浩凯,常常会找我聊天,他有时候会跟我说,丽华,我哥有什么好的,值得你一辈子都守着他。你也不小了,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好一点的对象,这样等你老了,你也有个家啊。我也总是回答他说:你说,谁会娶我呢?再说,我能爱上谁呢?一辈子不嫁怎么啦,一辈子不嫁的人多了去了。他总是说,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不后悔,因为我并不是为了他的钱,我也并不是为了图他些什么,才会跟他在一起,我只是爱他,仅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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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40岁生日那一年,他也跟我说,丽华,都是我害了你,不然现在的你应该有个很幸福的家,你会和天下所有的女人一样,有幸福的家,有可爱的孩子,可是,你跟了我,我什么都给不了你。我说,你给我的,就是天下最珍贵的,我不要旁的,就想跟你永远在一起。我谁也不会嫁的。
现在我45岁了,也是年过半百的人了,爸妈经常会打电话说,菊花,你什么会嫁人呢?我也在想,我什么时候会嫁人呢?我会嫁给谁呢?天下,还有人会愿意娶我吗?
我离开了医院,突然觉得,这些年,活得再风光又怎么样?日子过得再小资又怎么样呢?我永远都改变不了人们对我的看法,我还是一个小三,一个勾引别人丈夫的小三。
我一个人漫无目标地在大马路上走着,我在想,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少年,十年,二十年。我自嘲地笑了笑,现在他就躺在医院里,我连进去,问他一句:你好点了吗?这样的话,都说不出口,都不敢进去,我还能爱他些什么呢?
我被眼前的一套婚纱吸引了,那是一件纯白色的婚纱,上面镶满了水晶片片,在阳光玻璃的照耀下,闪闪地发着光,我的脚步停下来了,多么漂亮的婚纱啊。我活这45年还没有穿过婚纱呢,都说穿婚纱的女人最漂亮,我穿上婚纱也会很漂亮吗?我不禁伸手摸了一下自己逐渐衰老的脸庞,我的眼角已经起了很多的小皱纹,现在的我笑起来,嘴角也会有很多的小皱纹,我还能年轻多少年呢?
我走着走着,开始害怕起来了,也开始想逃离这个美丽的城市了。这时,手机短信来了,是浩凯发来的:丽华,你是不是已经来过了,我哥已经好点了,我嫂子她们都走了,我哥想见你呢。
我拿着手机看着短信,眼泪叭叭地滴在手机屏幕上。他想见我了,可是,这会我却不想见他了。我关了手机,把电话卡拿出来丢在了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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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回到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那里才是我的根。我的一生,本来就是应该在那里。我没有勇气,也没有底气,在回到他身边了,我害怕有一天,他突然不在了,而我也更老了。那个时候,我应该怎么过呢?那么,就做个了断吧。
我卖了他买的房子,卖了他送我的那些首饰,我带着他送我的衣服,踏上了回家的路。临走的时候,我在医院的病房外,偷偷地看了他一眼,那时才发现,原来他已经是个小老头了,他已经开始有白头发了。他的儿子女儿也已经工作了,他的老婆也老了,一家人围在一起,他老婆喂他喝着汤。那情景,让我好生羡慕!没有我的日子里,他也可以活得很好,他也可以活得很幸福。
我给他写了一封信,发在了他的邮箱里,我只说了短短的几句话:我在最不堪的时间遇见你,你给了我这世上最美丽的礼物,也给了我另一种人生,让我享受了本不会有的生活,我感激你。也爱你,深深地爱着你,像女儿爱父亲也好,像男女之爱也好,我都爱你,永远爱你。菊花。(路小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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