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岳云:
被秦桧、张俊诬陷,与岳飞和张宪同时被害,死时23岁,曾任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孝宗初,与父同复原官,以礼附葬,赠安远军承宣使。岳云有2子,长甫、次申。岳飞冤案平反后,云长子岳甫累官至吏部尚书。甫生7子,他们初居杭州、苏州,后散居各地。甫的长子觐,曾任江西新昌县主簿。至9世(以飞为世,下均同此)岳峨、岳嵋,因国号改元,率裔孙隐居安徽凤阳府临淮乡间。
次子岳雷:
岳雷,生于1126年3月17日山西平定县军中。是岳飞的妻子刘氏所生,字发祥,号夏卿,又号声甫。据河南夏邑县《岳氏宗谱》记载:岳飞宣和六年(1124)年赴平定任偏校二年,至靖康元年(1126年)刘氏生岳雷后离开平定,金南侵中原时失散。建炎三年(1129年)寻回军中。岳飞被杀后,16岁的岳雷随同母亲李氏夫人被发配流放云南。共有4个儿子2个女儿。
三子岳震:
岳震为第三子,生六子:长子岳瓒,字念一,授从事郎,任无为军安抚使;次子岳琯,字念三,授承直郎,任广州知录侍班。
四子岳霖:
岳霖(1130~1192)号商卿,母李氏。岳飞与李氏于宋建炎四年春在宜兴张渚结婚,婚后居唐门,同年十一月十五日生岳霖。岳飞遇害时,岳霖年仅十二岁,孝宗皇帝昭雪时,岳霖三十二岁。
五子岳霆:
故名霭,孝宗为其改名霆,父兄遇害噩耗传至九江家中,家人拥其兄弟二人渡江,潜居湖北黄梅聂家大湾,改姓鄂。孝宗时,父冤案昭雪,始得与家人团圆。任修武郎,阎门祗侯、举直大夫。后又加封续忠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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