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区
抚州1例外省输入关联无症状感染者轨迹通告
2022年3月13日,抚州高新区在对外地来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肖某某(男,22岁),3月13日乘高铁抵达抚州,抵抚后在抚州火车站做核酸检测。3月13日初筛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3月14日复核为阳性,3月15日凌晨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市、区现场工作组正有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该名人员在抚活动轨迹如下:
3月13日13:37从南昌火车站乘坐D6529次列车(14厢02F)抵达抚州;
14:24在赣东大道凤凰香域商业街二号歌纳KTV610包厢唱歌;
18:00左右到赣东大道王安石纪念馆旁张亮麻辣烫店用餐,随后到赣东大道二纺路口华英绿豆店用餐;
21:00后返回未外出。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决服从疫情管控。若有与上述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立即向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监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后续情况我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抚州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南昌市
3月15日,我省外地市公布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肖某某,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肖某某在昌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11日18:21 乘坐D6508(05车厢07F)抵达南昌西站。
3月11日18:30 自南昌西站地铁站乘坐地铁2号线,经地铁大厦转1号线到万寿宫地铁站。
3月11日19:08 步行至西湖区船山路五张五花肉火锅铺。
3月11日20:30 到西湖区船山路啤客走廊。
3月11日21:52 自万寿宫地铁站乘地铁1号线到谢家村地铁站。
3月11日22:11 步行至青山湖区上海北路酸奶大麻花店。
3月11日22:17 步行至青山湖区上海北路爱购时尚广场店四楼海伦司小酒馆。
3月11日23:57 骑电动车到青山湖区北京东路世纪桃苑。
3月12日11:21 自高新大道站地铁口乘地铁1号线至青山路口地铁站。
3月12日12:02 步行至东湖区黄焖鸡米饭青山南路店。
3月12日12:51 乘237路公交(赣AC3596)(青山南路口公交站至蒋巷镇政府公交站)。
3月12日13:43 到南昌县蒋巷镇老政府对面的香宜烘焙店。
3月12日13:45 步行至南昌县蒋巷镇老政府对面的审美造型理发店。
3月12日14:14 步行至南昌县蒋巷镇老政府对面的香宜烘焙店。
3月12日15:16 骑摩托车至南昌县蒋巷镇街子肖家自然村。
3月13日11:56 进入南昌火车站东广场。
3月13日12:40 乘坐D6529次列车(14车厢02F)自南昌火车站离开。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决服从疫情管控。若有与上述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立即向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持续做好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监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续情况我市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吉安市安福县
2022年3月14日22时,我中心先后接到南京市和泰兴市疾控中心发来的密接者协查函,函示南京市新冠肺炎病毒阳性人员王某某和泰兴市新冠肺炎病毒阳性人员凌某某的密接者刘某现在我县辖区。目前,已对刘某采取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活动轨迹有重叠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刘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3月9日乘坐K528次列车(11车厢094座)从吉安到江苏某地。该车厢有两名新冠肺炎病毒阳性人员,分别是王某某(091座)和凌某某(067座),两人均在上海南站上车。乘车期间戴口罩。
2、3月9日-12日在外地活动。
3、3月12日17:16日乘坐K527次列车(18车厢035座)返回吉安。出站后,3月13日7:53乘坐吉安至安福601公交车(车牌号:赣D02233D)。约9:40到达安福汽车站,10:00换乘安福至钱山班车(车牌号:赣D63593),10:30在严田街下车,乘坐路边摩的回家,10:45回到家中。乘车期间均佩戴口罩。
11:40,骑电动车到严田街福万家超市购买矿泉水,11:41在凌燕包子店买三份炒粉,打包送至在严田镇高速工地干活的父亲和姨夫。15:00骑电动车回家,之后未外出。以上场所未佩戴口罩。
4、3月14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3时到严田打印店打印资料。13:10-14:00与父亲在严田街美食城饭店吃饭,期间姨夫到店里聊天。吃过午餐后,与父亲、姨夫开车送货,约14:30到达雍和府斜对面废品收购站,时间约10分钟,刘某未与他人接触。以上场所均未佩戴口罩。
15:29,与父亲到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做核酸。15:58接到泰兴市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遂向安福县疫情指挥部电话报备,16:30被接到安福县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和密接接触者刘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或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它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疫部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扫码、查活动轨迹、戴口罩、“一米线”,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安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796-7635001
安福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0796-7628873
安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丰城市
2022年3月14日23时,接到宜春市发来协查告知黄某某为密接人员,目前已对在我市人员部分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黄某某的在丰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黄某某因于3月8日与南京市秦淮区新冠肺炎病毒阳性人员王某某同乘T170列车3车厢被判定为密接。
3月8日:黄某某19时24分在大余站乘坐T170(3车厢)前往赣州,20时10分到赣州站。黄某某在候车厅内等到3月9日0时22分,乘坐K404次(13车厢)从赣州站到丰城站,于3月9日5时56分到站。(全程戴了外科医用口罩)
3月9日:黄某某出丰城站后在火车站出站口做了核酸(结果阴性),走路回了剑南街道羊爪咀廉租房(全程戴了外科医用口罩)。在家里自己做了早饭和午饭,白天一直在家里未出去。在17时骑自家自行车去了阿姨家吃饭(东方红大街邮政局楼下),当时阿姨家里有阿姨本人和阿姨的儿子、儿媳。饭后,去了父亲家住(颐和家园6栋2单元)。
3月10日:黄某某上午一直在家未外出,午饭后14时左右骑电动车去了剑南街道羊爪咀廉租房家里,一直整理东西到17时左右,就返回颐和家园家里吃晚饭,饭后一直未出门。
3月11日:黄某某上午在家中无外出,14时左右独自自驾前往广东省韶关市彤志富水泥厂(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朱集镇梅岭村),大概23时左右到达工厂。
请与黄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抚州发布、南昌发布、安福疾控、丰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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