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历史上,公明周边地区有周家村墟、永长墟和丰和墟等几个集市,各集市分别由不同姓氏的家族控制。因经济利益关系,宗族之间经常发生冲突。清末民初,在楼村武举人陈海神、合水口村麦晓孙的倡导下,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在合水口村与上村交界处,参照香港元朗墟的模式建立了一个公平墟(即现在的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解放街、共和街),取意“买卖公平”,1931年改名“公明墟”,寓意“公道光明”。2004年被核定为“宝安区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现为光明区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墟市昔日的繁华已经休市。
唯一没能钱货两讫的,是这个留下来的名字。
“公道光明”,履历表上的这四个字,是它最为看重的一枚勋章。
是的,这四个字,和历史以及记忆一样,永远不可成为交易标的物。(晶报记者赖犁/图 李跃/文 张定平/统筹)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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