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失业保险辟谣

失业保险发挥着“保生活”的重要作用

在得到大家关注的同时

也传出了很多谣言......

下面

带您一一辨别

失业保险的坏处有哪些(失业保险谣言千万不能信)(1)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也就是说,无论根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否已经使用完毕,之前的累计缴费时间都不再进入下一次计算,而是按照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另行计算。前次失业中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可以与按照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例如:张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为202001-202006,共计可享受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2020年5月重新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剩余2个月未领取。在缴纳了1年的失业保险后再次失业,根据再就业后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缴纳1年的失业保险可以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加上前次剩余的2个月,则再次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的可以享受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的坏处有哪些(失业保险谣言千万不能信)(2)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含)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的坏处有哪些(失业保险谣言千万不能信)(3)

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不是一生只能领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的坏处有哪些(失业保险谣言千万不能信)(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费依据个人意愿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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