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贵溪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文坊镇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和《关于贵溪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樟坪畲族乡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开始正式实施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区、淹没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其中,库区移民安置方式有5种。
一户一宅安置
1.除本方案对选择安置方式另有规定的外,一户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一处宅基地。由市指挥部统一规划、设计、建设。
2.安置地点:文坊镇花桥水库配套实施规划范围内(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基础设施由指挥部建设,包括土地平整、供水、供电、道路、绿化、地下管网、雨污设施、社区中心。
3.面积及户型:具体户型以公布的设计方案为准。建筑占地面积100㎡,建筑面积以公布的为准。
4.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拔。
5.交付标准:达到验收标准的毛坯房,即外墙漆,铝合金窗,防盗门一扇;户内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内墙混合砂浆找平;厨房、卫生间防水;电到每间房,预留开关插座及白炽灯;水到卫生间、厨房。
交付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
定点有土安置
1.除本方案对选择安置方式另有规定的外,一户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一处宅基地。
2.安置地点: 志光镇五七农场规划范围内(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建设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层高、统一立面、统一时间”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图纸要求,在统一安置的建设点内建设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20㎡。
4.费用承担:由指挥部负责场地平整、通水(含集中供水)、通电、通路,水电开户费由指挥部负责。集中安置宅基地±0以下(含地脚梁)由指挥部统一免费建设。±0以上的主体由被征收人自行建设。
5.被征收人必须服从规划监管。房屋验收后,办理证件,各相关部门给予免费办理。
6.土地性质:集体建设用地。
7.除本方案约定的其他奖励、补助外, 再奖励60000元/户、5000元/人(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另行无偿给予0.5亩/人水田,各被征收人的水田具体位置,由选择定点有土安置的被征收人按公开公平原则统一分配。
8.宅基地±0以下基础的交付时间:2020年5月30日前。
房屋建成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一户一套安置
1.除本方案对选择安置方式另有规定的外,一户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一套住宅房。安置房由市指挥部统一设计、建设。
2.安置地点:文坊镇花桥水库配套实施规划范围内(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基础设施由市指挥部建设,包括土地平整、供水、供电、道路、绿化、地下管网、社区中心等。
3.面积及户型:具体户型以公布的设计方案为准。每户建筑面积96㎡(含公摊)。(产权登记时建筑面积相差±3%内互不找差)。
4.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5.交付标准:达到验收标准的毛坯房:即外墙漆,铝合金窗,防盗门一扇;户内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内墙混合砂浆找平;厨房、卫生间防水;电到每间房,预留开关插座及白炽灯;水到卫生间、厨房。
交付时间: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商品房安置
1.在贵溪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
2.除本案约定的其他奖励、补助外,另行给予60000元/户。
货币补偿
1.农业户籍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非农业户籍的除外:
在本方案公告之日前,必须已在城镇购买住房。如购买的是二手房,房屋产权证必须已登记在被征收人名下;如购买的是新建商品房,必须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或产权登记证书。
2.被征收人房屋宅基地不再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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