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对扣押的电脑机箱四个、手机三十三部、笔记本电脑二台,iPad平板电脑一台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并依法追缴上述被告人违法所得,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非法直播获利百万?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非法直播获利百万(宣判辽宁办结)

非法直播获利百万

2019年4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对扣押的电脑机箱四个、手机三十三部、笔记本电脑二台,iPad平板电脑一台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并依法追缴上述被告人违法所得。

2018年2月,何某通过购买直播平台软件,并租用“阿里”服务器,搭建名为“珈蓝直播”的直播平台并运营。为逃避监管,该平台先后更名为“阿布直播”、“锦颜直播”。

2018年3月至6月间,何某通过网络结识杨某,由杨某负责在上述直播平台内播放包含淫秽内容的视频直播流,引诱网民消费平台内“钻石”观看淫秽视频直播从而非法获利。 经查,网民在该平台淫秽视频直播间内观看量达2万余次,何某等人牟利共计73700元。

该平台经营期间,何某按照获利金额的20%向杨某支付费用,何某女友李某某(另案处理)负责记录该直播平台的收支账目以及处理该平台相关服务;李某某在明知何某经营的直播平台涉及淫秽内容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并收取费用人民币10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