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有:

夫妻离婚需要怎么办理(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

第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提交相关的证件和相关的证件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等,在通过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即可进行下一程序。

第二,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填写的离婚登记声明书上签字,该签字必须由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即监誓人的面前由离婚当事人自己填写,不可代签。

第三,在程序二结束之后,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监誓人则由婚姻登记人担当。离婚协议书保存三份,离婚夫妻双方各保存一份,婚姻登记处保存一份。

第四,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收齐好证件、声明书已经协议书之后,经过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的核查无误后,确认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满足离婚的条件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根据离婚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好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书后,并确认无误后,婚姻登记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要离婚的夫妻双方都在现场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处将离婚证颁发给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本人手中。

最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宣布离婚的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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